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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丝人(第十七节)(3)



    我叹了一口气。

    老人发出沙哑得笑声说:“这真是了不起得壮举。万一我输了的话呢?”

    “那就请你答应我一个请求好吗?一个小小的请求,我只想请你让我和某一个人用电话交谈。”

    “你还满大方嘛。”

    “这条线索,到这里大概就差不多了,反正之后还会再讨论,我们会到原来的调查结果吧,就是点三八口径的子弹射出两个贯穿弹孔的事。要探讨这个问题,必须以刚刚说的推论作为前提。”

    “哦,我洗耳恭听。”

    “点三八口径的子弹,只用来夺走弗兰哥?塞拉诺的命,正确的说是破坏他的心脏,除此之外没有别的目的,对吧?”

    “对。”

    “而且不管哪颗子弹,都确实破坏了弗兰哥的心脏,是吗?”

    “对。”

    “那么,一枪应该就够了。开一枪,弗兰哥就已经死了,没错吧?”

    “嗯,没错。”

    “那么,对凶手而言,这一枪就应该把工作做完了,不管多么骚动的年代,多门嘈杂的地区,凶手应该都不像制造出多次枪响才对。”

    “嗯。”

    “弗兰格明明已经死了,但是这个凶手却又开了两枪。这样的话,凶手就有无论如何都有必须再开枪,而且是两枪的需要。我只能这么想,拉莫斯先生,你认为呢?”

    “你说他必须开枪?而且是两枪?”

    “也就是说,必须再把两颗点三八口径的子弹,打进弗兰哥的身体里。这样可以吗?”

    “是吗……你是这么想的吗?”

    “我觉得不是。不是这样,而是凶手有必要在尸体再开两个洞。”

    “再开两个洞……?但是开在尸体上的洞,总共就是两个。”

    “没错。但是留在体内的子弹却有三颗,这表示凶手开了三枪,但是留下来的洞却是两个。这样的话,凶手三次射击中的两次,正确地击中相同的位置。而且,为了达到如此精密射击的目的,凶手甘冒危险做了极近距离的射击。”

    “嗯,怎么回事?我不太了解意思。请你再具体一点说明。”

    “我来做具体说明。这个说明的前提是,假设先前局的条件全部都成立。”

    “嗯。”

    “就像我说过的,如果要瞄准被害人胸部,由上往下以四十五度的角度射击的话,这是极近距离的射击,很危险。万一被害人抵抗,就无法准确命中心脏,所以凶手应该宅在离死者远一点的地方开枪。因此,这样的射击,不仅能顺利穿透心脏,外套上也不会有焦痕和烟灰。而且贯通孔越往下面的衬衫、再下面的内衣,应该也会越来越小。”

    “嗯。”

    “这时候,弗兰哥的手也还在西装的口袋里,握着枪。他没料到有人会对他开枪,但是他早已做好开枪的准备,所以立即还击。只是他没打中凶手,打到墙上的小提琴了。弗兰哥右手指的硝烟反应

    “没有,当初没有检测。”

    “因为现场没有枪,所以你们没想到死者也开了枪对吧。”

    “对。”

    “死者弗兰哥倒在地上。于是凶手把枪口瞄准自己第一枪开出的洞,再开第二枪。然后再把枪口往旁边挪一点点,抵住外套,又开了第三枪。再来就是开在死者身上的洞的数量、开在衣服上的贯穿孔的数量,我就接着说明。因为两个洞都是极近距离的射击,所以连个都有焦痕、也有烟灰,而且两个贯穿孔都是越往下越大。洞有两个,体内的子弹有三颗。”

    短暂沉默后,拉莫斯说:“是啊,如果凶手这么做的话,确实会导致尸体所呈现的情形。但问题是,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你必须说明清楚这一点才行,不能光是误打误撞的推测出符合现状的犯案手法。”

    “你说的没错,而这也是关键。凶手不是因为好玩才这么做的。他虽然害怕,但是就算有枪声会引人注意的危险,他还是非这么做不可,这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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