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卷五百十五 列传三百二(4)
时间:2023-06-19 作者:赵尔巽 点击:次
麻乡长官司,在州西七十五里。明洪武十年,以得玉思为麻乡长官司。传至得志,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开州
乖西长官司,在州东六十里。始於唐时杨立信。明洪武四年,改授乖西长官司。传至杨瑜,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始於唐时刘起昌。传至刘国柱,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龙里县
大谷龙长官司,在县西北。始於元时宋国。明洪武十三年,授大谷龙长官司。传至宋之尹,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小谷龙长官司,在县东北。元时,宋幕授小谷龙安抚司。明嘉靖十一年,改授长官司。传至宋景运,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贵定县
平伐长官司,在县南。唐时李保郎,以征南功授安抚司。明洪武十五年,改授平伐长官司。传至李世荫,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大平伐长官司,在县南三十里。后汉昭烈时,宋隆豆征南有功,世守兹土。明洪武四年,改授宋臣为大平伐长官司。传至宋世昌,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小平伐长官司,在县南三十里。唐时宋忠宣,以功授招讨司。明洪武四年,改授小平伐长官司。传至宋天培,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新添长官司,在县东北。唐时,宋景阳据此。明洪武四年,改授新添长官司,属新添卫。传至宋鸿基,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康熙十年,改隶贵定县。
羊场长官司,在县东北。明洪武三十二年,以郭九龄为羊场长官司。传至郭天章,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修文县
底寨长官司,唐时,蔡兴隆调征黑羊,授护国将军,留守兹土。明洪武四年,改授底寨长官司。传至蔡启珵,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始自唐时梅天禄。明洪武四年,准世袭。传至梅朝聘,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袭旧职。
安顺府:
普定县
西堡副长官。明洪武十二年,温伯寿以平苗功,授西堡副长官。传至温捷桂,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镇宁州
康佐副长官。明永乐六年,于成以功授康佐副长官。传至于应鹏,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永宁州
顶营长官司,在州南一百里。明洪武十六年,罗录以功授顶营长官司。传至罗洪勋,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募役长官司,在州西一百七十里。明洪武十九年,阿辞以功授募役长官司。传至阿更,永乐元年,赐姓礼,更名山。传至阿廷试,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沙营长官司,明洪武十四年,沙先以功授沙营长官司。传至沙裕先,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盘江土巡检。明洪武八年,李当以功授盘江巡检。传至李桂芳,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平越州
杨义长官司,在州东八十里。始於唐时金密定。明洪武二十一年,改授杨义长官司。传至金榜,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黄平州
岩门长官司,在州东北。明成化六年,何清以征苗有功,授凯里安抚司左副长官。万历四十二年,改属黄平州。传至何仕洪,清顺治十五年,归附,改授岩门长官司,世袭。
重安司土吏目,在州西三十里。明洪武八年,以张佛宝、冯铎为正、副长官司。万历二十七年,改土吏目。传至张威镇,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瓮安县
草塘司土县丞。明洪武二十五年,以宋邦佐为草塘安抚司。传至世宁,万历二十九年,改授土县丞。传至宋运鸿,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瓮水司土县丞,在县西北。明洪武十七年,以犹恭为安抚司。万历中,改授土县丞。传至犹登第,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馀庆县
土县丞。唐毛巴有功,授馀庆土知府。明洪武二年,改长官司。万历二十九年,改为土县丞。传至毛鹏程,清顺治十五年,归附,准袭前职。
土主簿。元杨正宝有功,授白泥司副长官。明万历二十四年,改为土主簿。传至杨璟,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袭前职。
都匀府:
都匀长官司,在府南七里。明洪武十六年,以吴赖为都匀长官司。传至吴玉,清顺治十五年,归附,准袭前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