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卷五百十六 列传三百三
时间:2023-06-19 作者:赵尔巽 点击:次
清史稿(全文在线阅读) > 卷五百十六 列传三百三 ◎土司五
○广西
广西为西南边地。秦,桂林郡。汉,始安。唐,桂管。宋,静江府。元,静江路。明建广西省。瑶、僮多于汉人十倍,盘万山之中,踞三江之险。明时,因元之旧,多设土司,以资镇压。叛服不常,韩雍之定藤峡,王守仁之抚田州,沈希仪、俞大猷之战功,殷正茂、翁万达之成绩,仅得勘定。清朝,广西莠民四起,土司独安靖无事。鄂尔泰经略三省,革泗城土府岑映宸职,割江北地隶贵州。雍正六年八月,首讨思陵州之八达寨,扼其饷道,屯兵二三里外,量大炮所能及,渐轰进偪。贼窘急,斩土目颜光色兄弟以献,尚闭寨不出,遂为官兵所毁。八年,复檄讨思明土府所属之邓横寨,三路进攻,一鼓而克。於是远近土目争缴军器二万馀。巡边所至,迎扈千里,三省边防皆定。
庆远府:秦,象郡。汉,交阯、日南二郡界。唐置粤州,天宝初,改龙水郡;乾元中,更宜州。宋升庆远军节度,咸淳初,改庆远府。元为庆远路。明仍改庆远府。清因之。
东兰土州,在府西南。宋置兰州,以韦氏世袭。元改东兰州。明因之。传至韦光祚,清顺治初,归附,予旧职,雍正七年,改设流官知州。
忻城土县,在府南。宋庆历间,隶宜州。元以莫保为八仙屯千户。明洪武初,设流官。后仍任土官,以莫氏世袭。传至莫猛,清顺治九年,归附,仍准袭职。
南丹土州,在府西北。宋开宝初,土官莫洪〈土比〉内附;元丰三年,置州,管辖诸蛮。明洪武初,莫金纳土。金叛被诛,以金子禄袭。传至莫自乾,清顺治九年,归附,仍准袭职。
那地土州,在府西。宋熙宁初,土人罗世念来降;崇宁间,遂置地、那二州,以罗氏世知地州。元仍之。明洪武元年,土官罗黄貌附,诏并那、地为一州,予印授,黄貌世袭,以流官吏目佐之。传至罗德寿,清顺治九年,归附,仍准世袭。
永顺正土司,在府西南。明设土司,弘治间,以邓文茂为之。传至邓世广,清顺治九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土司。彭希圣,同。
永定土司,在府西南。明成化十二年,设土司,以韦万秀为之。传至韦盛春,清顺治九年,归附,仍准世袭。
思恩府:古百粤。汉属交阯。唐天宝元年,改为横山郡。元置田州路军民总管府。明正统五年,升为思恩府。弘治末,改流官,清因之。
上林土县,在府西南二百七里。宋置,隶横山寨。元属田州。明洪武二年,以黄嵩为土知县,仍属田州;嘉靖初,改隶思恩军民府,佐以流官典史。传至黄国安,清初,归附,仍袭旧职。
白山土司,在府东北。宋皇祐间,随狄青有功,世袭土舍。明嘉靖七年,以王受明为白山土巡检。传至王如纶,清初,归附,仍袭旧职。
兴隆土司,在府东北八十里。明嘉靖七年,以韦贵为土巡检。传至韦万安,清顺治十七年,归附,仍准世袭。
那马土司,在府西北九十里。明嘉靖七年,以黄理为土巡检。传至黄天伦,清初,归附,仍准世袭。
定罗土司,在府西一百四十里。明嘉靖七年,以徐伍为土巡检。传至徐朝佐,清初,归附,仍准世袭。
旧城土司,在府西北一百二十里。明嘉靖七年,以黄集为土巡检。传至黄世勋,清初,归附,仍准世袭。
下旺土司,在府西二百十里。明嘉靖七年,以韦良保为土巡检。传至韦际弦,清初,归附,仍准世袭。
安定土司,在府北。明嘉靖七年,以潘良为土巡检。传至潘应璧,清初,归附,仍准世袭。
都阳土司,在府西北六百里。明嘉靖七年,以黄留为土巡检。传至黄宏会,清初,归附,仍准世袭。
古零土司,在府东。明嘉靖七年,以覃益为土巡检。子文显,征大藤峡有功,加千总。传至覃恩锡,清初,归附,仍准世袭。
田州土州,在府西四百五十里。唐天宝元年,横山郡。乾元元年,改为田州。宋属横山寨。元置田州路军民总管府。明改田州府,寻复为州。嘉靖九年,以岑芝主田州。传至岑汉贵,清顺治初,归附,仍准世袭。近改百色直隶厅,置流官。
归顺州,旧为峒。元隶镇安路。明因之。弘治年间,升为州,以岑瑛为知州,世袭,改隶思恩府。传至岑继纲,清顺治初,归附,仍予旧职。雍正七年,改隶镇安府。八年,巡抚金鉷以土司岑佐不法状题参,革职改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