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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卷五百十 列传二百九十七(8)

  刘崇鼎母张,都昌人。咸丰间,洪秀全之徒攻县,县人治乡兵,推崇鼎主其事,崇鼎谢母在。张曰:“人谁无母,皆以母谢,谁当杀贼者?”崇鼎受命主乡兵,张出家财佐饷。贼至,崇鼎请母避贼,张泫然曰:“未战而先策败,人心散矣!有进尺,无退寸,此外复何顾?”崇鼎雪涕出战,败死。张闻败,曰:“崇鼎死矣!”遂自经,未绝;贼已入,张出,坐堂上,骂贼,死之。
  武昌女子,不知其姓氏,在贼中号为朱九妹。咸丰间,洪秀全破武昌,驱以东,至江宁,杨秀清欲纳之。女侍饮驩甚,潜置毒酒食中进秀清,持之急,秀清察有异,磔死。
  沧州女子,亦不知其姓氏,同治七年,张总愚北攻沧州,其党得此女,献总愚,总愚使执役。女袖出剪刺总愚,伤其臂,群贼集,立醢之。
  费某妻吴,费某,德清人;吴,处州人,失其县。父景藩,为湖州运粮千总,因以女归费。早寡,事祖姑甚谨。洪秀全之徒陷德清,景藩他徙,吴嘱以子而留事祖姑。贼大至,追吴,将汙之,不从。贼抽刃出,祖姑与相向哭,吴慷慨求死。贼系之树上,曰:“我出汝心,观汝心坚否?”刃剚胸,出心,坚如石,贼大惊。就德清人求其姓氏,曰:“此妇殆有神!”
  冷煜瀛妻卢,义宁人。煜瀛官都昌训导,洪秀全之徒破县,死之。卢伏哭煜瀛侧,为煜瀛理须,厉声骂贼。贼断其舌,死,手犹握须弗释也。
  陈兆吉妻余,亦义宁人。义宁破,贼杀兆吉。余方姙,骂贼,贼刳其腹,儿逐刃堕,呱呱泣,贼惊走。其渠闻,为之少戢。
  蔡法度妻简,新淦人。简早寡,美。洪秀全之徒攻县,名索简,言不得屠蔡氏。蔡氏大忷,简曰:“是无难。”艳服乘舆出,方度谿桥,骤自舆跃出,入溪水。溪水急,求其尸,勿能得。
  张守一女春英,山西人,寓海城。同治二年,回乱,守一已卒,弟、妹幼,母悲泣。春英阳语回:“能脱我母及弟、妹,原相从。”回遣两骑使守一旧仆护之行。春英度去远,入井死。
  王占元妻杨,皋兰人。同治四年,回乱,杨从家人匿山穴中,为回所得。杨曰:“如爱我,幸毋伤我姑。”回驱杨去,至一村,回入掠。杨语途人曰:“我王占元妻,将死於此。乞寄语吾夫,速负母远遁!”遂入井死。
  王秉堃女翠环,固原人。亦为回得,欲挟之去,翠环曰:“释我父、兄,可。”回释其父、兄,曰:“我弱不任骑,原以舆行。”回喜,俾以舆行,女舆中饵毒,未至回所,死舆中。
  魏克明女秀莲,泾州人。同治七年二月,从两兄行避兵。回至,次兄中矛死。秀莲跪请活长兄,回许之。长兄脱走至山麓,遥望回迫秀莲乘马渡水,至中流,坠水死。
  刘庆耀妻廖,龙南人。庆耀贳酒自给。同治三年,贼至,廖持刃卫姑出。贼执姑,廖挥刃断贼腕,姑得脱。贼斗廖,廖杀二贼,力尽,刳腹断舌死。
  欧阳维元妻曹,崇仁人。姑早寡,年九十九矣,贼急,曹奉姑走太浮山,遇贼,姑见杀。曹与维元击贼,皆死。
  李盘龙妻邓,永新人。贼攻县,邓与族娣、姒走,遇贼仕坪。三妇共斗贼,皆死。娣、姒失其氏。
  黄氏女,名婉梨,江宁人。咸丰三年,洪秀全破江宁,婉梨方五岁,有母,与兄弟居。同治四年,师克江宁,有兵入其室,杀其母及其兄弟,缚婉梨置舟中,谓将归湖南。婉梨好语兵:“至汝家,当妻汝,舟中毋相逼。”时有金眉姑者,亦被掠,自沉於江,婉梨举以怵兵,兵不敢犯。月馀,将至其家,驱就陆,兵遇其侣,与俱投逆旅,二人方共饮,婉梨见牖上有毒鼠药,潜置食中。夜分,一人毒发死,一人毒浅,未即死,婉梨掣所佩刀剚其腹,题诗壁间,述始末,自经死。
  程氏女,名季玉,归安人,从父居苏州。苏州陷,其父以医卜自活。师克苏州,季玉与其父相失,就邻媪匿桃花坞。其女兄为部曲将所得,胁季玉去。季玉自经,不死,作绝命诗畀媪,使他日告其父,入井死。
  韩肖朱妻郗,赵州人。姑瞽,张总愚自柏乡向赵州,郗奉姑走栾城。贼骤至,姑曰:“我瞽不能行,汝可疾逃,无以我累汝!”郗侍姑终不去。贼见其少,将絷以去,郗请诀于姑,贼稍缓,郗急趋赴井。贼持矛遂之,郗张两手以拒,回身堕井死。贼去,出其尸,矛创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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