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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史·列传第一百四十三(4)

  王宗仁妻宋氏,进士宋聚之女也。宗仁家永平。永平受兵,宋氏从夫避于铧子山。夫妇为军所虏,行至玉田县,有窥宋氏色美欲害宗仁者,宋氏顾谓夫曰:“我不幸至此,必不以身累君。”言讫,遂携一女投井死,时年二十九。

  王履谦妻齐氏,太原人。治家严肃,守妇道。贼陷太原,齐氏与二妇萧氏、吕氏及二女避难于赵庄石岩。贼且至,度不能免,顾谓二女曰:“汝家五世同居,号为清白,凯可亏节辱身以苟生哉!”长女曰:“吾夫已死,今为未亡人,得死为幸。”吕氏曰:“吾为中书左丞之孙,义不受辱。”齐氏大哭,乃与二妇二女及二孙女,俱投岩下以死。

  王时妻安氏,名正同,磁州人,平章政事祐孙女也。至正十九年,时以参知政事分省太原,安氏从之。及贼兵寇太原,城陷,众皆逃,安氏与其妾李氏同赴井死。事闻,赠梁国夫人,谥庄洁。

  徐猱头妻岳氏,大都人。兵入都城,岳氏告其夫曰:“我等恐被驱逐,将奈何?”其夫曰:“事急,惟有死耳,何避也。”遂火其所居,夫妇赴火以死。其母王氏,二女一子,皆抱持赴火死。

  金氏,详定使四明程徐妻也。京城既破,谓其女曰:“汝父出捍城,我三品命妇,汝儒家女又进士妻,不可受辱。”抱二岁子及女赴井死。

  孛术远妻雷氏,南阳人,孛术鲁翀子妇也。远为襄阳尹,拒贼被害。雷为贼所执,欲妻之,乃骂贼曰:“我鲁参政冢妇,肯从汝狗彘生乎!”遂见杀。

  武管婴,太原人。年十七未嫁。至正示,避兵山洞,其父被执。女走至父所,谓:“兵勿杀我父,请以身代。”父脱去,又言:“我有金,早瘗井边。”兵往掘之,女投井死。

  王子温妻诸氏,华亭人。子温家贫,诸氏以女工资给。贼入松江,子温欲挈之逃,诸氏泣曰:“岂可以我一妇人,致累汝等耶?我自为计。”乃与邻妪避贼。贼至,不屈而死。

  蒲氏,行唐人,嫁樊氏。山贼至,逼为妻,蒲氏投塘而死。乡人号曰义姜,称其地为玉女塘。

  又赵氏,平阳人。年二十,未嫁。贼至,投于厕而死。诏旌之。

  李宗颐妻夏氏,富州人;季■〈钅邑〉妻何氏,龙泉人;至正中,贼至,俱不屈死。

  李哥,霸州倡家女。年十三,母教之歌舞,不肯从。母告以倡业不可废,哥曰;“若此,听母。母亦当从我好。”自是不粉泽茹荤,所歌多道情仙曲。有如者,必询主客姓名,乃往。人亦预戒毋戏狎。

  孟津监县赂母,夜抵舍,哥怀利刃,闭卧内曰:“汝职风化首,而狗彘行,恐血污吾刃也!”监惭去。

  明日,知州闻之,曰:“此间有贞女不知,吾过矣。吾子明经,举秀才,真若配。”以礼取之。

  未几,红巾入寇,夫妇皆见执,觇哥美,将杀其夫。哥前抱夫颈,大呼曰:“吾断不斯须求活!”寇并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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