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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史·列传第一百九(3)

  十年,拜中书参和政事。十一年,丞相脱脱当国,更张庶务,镛言不见听。人或以镛优于治郡,而执政非其所长,遂出为甘肃行省参知政事。及脱脱罢,镛迁陕西行台中丞,卒。

  盖苗,字耘夫,大名元城人。幼聪敏好学。延祐五年进士,授济宁路单州判官。州多系囚,苗请决之,知州以为囚数已上部使者未报,不可决。苗曰:“使者问,请身任其责。”知州勉从之,使者果不以先决为罪。岁饥,总管遣苗至户部请赈,户部难之,苗伏中书堂下,以糠饼以示曰:“济宁民率食此,况有不得此食者,坐视不救,可乎?”因泣下,宰相乃从其请。有陈官粟五百石,借于民,期秋熟还官。及期,郡责偿甚急,苗曰:“官粟实苗所贳,今民饥不能偿,苗请代还。”使者乃已。其责单州税粮,岁输馆陶仓,距单五百余里,民甚苦之。是秋,馆陶大熟,苗先期令民籴粟仓下。十年初,仓券已至,省民力什之五。

  辟御史台掾,累擢江南行台监察御史。建言严武备以备不虞,简兵卒以壮国势,全功臣以隆大体,惜官爵以清铨选,考实行以抑奔竞,明赏罚以杜奸欺,计利害以孚民情,去民贼以崇礼节,皆切于时务,公论韪之。

  天历初,文诏以建康潜邸为佛寺,毁民居七十余家,仍以御史大夫督其役。苗上封事曰:“臣闻使民以时,使臣以礼,自古未有不由斯道而致隆平者。陛下龙潜建业之时,居民因于供给,幸而获睹今日之运,百姓跋足举首以望非常之恩。今夺农时,以创佛寺,又废民居,使之家破产荡,岂圣人御天下之道乎!昔汉高帝兴于丰沛,为复两县。光武中兴,南阳免税三年。既不务此,而隆重佛氏,何以满斯民之望。台臣职专纠察,表正百司,今乃委以修缮之役,岂其礼哉!”书奏,御史大夫遂免督役。

  入为监察御史。文宗幸护国仁王寺,泛舟玉泉,苗进曰:“今频年不登,边隅不靖,当恐惧修省,何暇逸游,以临不测之渊。”帝嘉纳之,赐以对衣、上尊、即日还宫。台臣拟苗佥淮东廉访司事,帝曰:“仍留盖御史,朕欲闻其谠言也。”以丁外艰去。免丧,除太禧宗禋院都事。

  用荐者出知毫州。修学,完州廨。有豪强占民田为己业,民五十余人诉于苗,苗讯治之,豪民咸自引服。苗曰:“尔等罪甚重,然吾观,皆有改过意。”遂从轻议。

  至元四年,入为左司都事。任左司仅十八日,已决数百事。丁内扰。宰相惜其去,重赙之。

  至正二年,起为户部郎中。俄抉御史台都事。御史大夫欲以故人居言路,苗曰:“非其才也。”大夫不说,是晚,邀至私第以谢,人两贤之。

  出为山东廉访副使。益都、淄莱二路,旧产金矿已竭,民岁买金输官,至是六十年矣。民有忤其官长者,辄谓所居地有金矿,掘地及泉后止,猾吏为奸利,莫敢谁何。苗建言罢之。

  三年,迁户部侍郎。四年,由都水监迁刑部尚书。初盗杀河南省宪官,延坐五百余家,已有诏:除首罪外,余从原宥。至是,宰相欲追加诛戮,苗坚持不可,事获已。出为山东廉访使,岁饥,上救荒弭盗十二事,劾宣使慰使骫骲不法者。有司援例,欲征苗所得职田,苗曰:“年荒民困,吾无以救之,尚忍征敛以肥己耶!”命勿征。

  六年,复入为治书待御史。迁侍御史,寻拜中书参知政事,同知经筵事。大臣以两京驰道狭隘,奏毁民田庐广之,苗执曰:“驰道创自至元初,何今日独为隘乎?”又欲出宿卫士为郡吏,以养其贫,苗议曰:“郡吏所以牧民,岂养贫之地,果不能自存,赐之钱可也。”廷议俱从之。

  四川廉访司事家人违例收职田,奉使宣抚坐其主人,宰相以为然,苗请付法司详议,勿使宪司以为口实。于是,宰相顾谓僚佐曰:“所以引盖君至此者,欲其相助也,乃每事相抗,何耶?今后有公务,毋白参政。”苗叹曰:“吾以非才,待罪执政,中书之事,皆当与闻。今宰相言若此,不退何俟?”将引去,适拜江南行台御史中丞,然宰相怒苗终不解,比至,即改甘肃行省左丞。时苗已致仕归,宰相复趣其卦任,苗舁疾就道,抵任,即上言:“西土诸王,为国藩屏,赐赉虽有常制,而有司牵于文法,使恩泽不以时及,有匮乏之优,非隆亲厚本之意。”又言:“甘肃每岁中粮,奸弊百端,请以粮钞兼给,则军民咸利。”朝廷从之。

  迁陕西行御史台中丞,到官数日,即上疏乞骸骨还乡里。明年卒。年五十八。赠摅诚赞治功臣、中书左丞、上护军,追封魏国公,谥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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