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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裙子

      初中毕业以后我就不再上学,准确地说是没有哪一 所中学敢收留我这个手臂上有四处刀伤的学生。于是我正式开始了我的流浪生涯。先是学着拜了大哥,紧接着 就是无休无止地打架、酗酒,不时地惹事生非,还经常 去偷别人的自行车。总之所有小混混干的坏事我几乎都 干过  。
       就这样混了四五年,派出所所有警察的生辰八字我 都了如指掌,我甚至知道我的“事迹资料”就放在所长办公桌右边的第二个抽屉。那一年我还不到二十岁  。
         每天晚上我都去金三角夜总会打发时间,把从各种 渠道上挣来的钱肆意花掉,现在想来那时的我简直没有 一点人性,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喝的价格昂贵的酒中, 也许浸透着别人的血和泪。因为那时的我整天就跟和我 一样坏,甚至比我更坏的人混在一起  。
         那年夏天的一个晚上,我又在金三角喝得头晕目眩 , 正打算回去睡觉,忽然觉得酒吧里有些不和谐,与平日 相比,我感到有一点刺眼的东西。像我这样的人很注重 直觉,好几次有便衣警察在场,我就是靠直觉化险为夷 的。所以我不肯相信那是酒精产生的幻觉,我努力地在四周寻找这刺眼的东西,终于发现了不和谐的因素来自 一个女孩。她明显与我以及酒吧里自以为很酷或很前卫 的人不是一条道上的。我看不见她的眼睛,只看见那条反射着霓虹灯色彩的紫色裙子,很简单的学生裙,应该是某个中学的制服。女孩一个人坐在沙发,斜眯着眼 睛。
        那时侯,我已经在和第三个女孩恋爱了,但我仍然 对这个女孩产生了兴趣。不仅仅是因为她漂亮,我想可能是因为我看腻了红头发露脐装加破牛仔裤了,我有些 喜欢这条紫色的学生裙,就像过年吃腻了大鱼大肉 , 很想吃点新鲜蔬菜一样。看看,那时的我就是这 样一个坏人  。
         我挨着女孩坐了下来,  她没有理我。我又掏出一支烟叼在嘴上,问她:“你 要吗?”女孩子毫不犹豫 地接了过去,我忙帮她点燃,又回头大声喊:“两 杯啤酒。”我的动机显然是不纯的,但女孩仍然 接过啤酒猛喝  。
         过了一会儿,女孩突然抬头对我说:“你能 帮我砍一个人吗?”我听了之后居然有些脸红, 我原打算在这个女孩面前尽量装成良民,没想到 一下子就被她识破了。于是我也不再掩饰地说: “行,你要砍他的左手还是右手?”女孩紧紧地 咬着嘴唇,狠狠地说:“不,我不想再见到他,只要你肯帮我,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我明白了,她一 定是感情上受到了伤害,才跑到这种不入流的酒吧来发 泄一下。我没有半点迟疑地答应下来。尽管我也不是一 个好人,但我却痛恨和我一样的坏人  。
       那天晚上,若不是女孩的父亲找到她,也许第二天 我就会去找她的他了。我正打算问出那人的地址时,女孩的父亲就匆匆找了进来,连哄带劝地把她带走了  。
       我有点不甘心,我接触过很多女孩,但这种女孩我 还是第一次见到,对我有很大的吸引力。我琢磨着那女孩一定住得不远,于是天天在路口等着她。等了一个星 期,终于在站台上看到她从一辆巴士上跳下来,紫裙子 在阳光下非常好看。我迎了上去,说:“喂,你还没告 诉我那人的地址呢。”女孩发现是我,有点吃惊:“是 你?”我笑了笑,说:“讲吧,他在哪儿,明天我就帮 你把事办了。”女孩努力地笑了笑:“不了,我想通了  , 由他去吧!”顿了一下,女孩突然说:“你真好!”我发誓,自我懂事之日起,她是第一个说我好的人  。
        我爸妈被我气得把我扫地出门,从小学到初中,我几乎 成了流氓、坏人的同义词。连隔壁邻居教育小孩也是说: “你要不好好学习,长大了跟黎云一样当混混。”但今天,居然有一个女孩,而且是漂亮的女孩对我说“你真 好”,那天晚上,我破例没有去喝酒,早早地回了家,  享受那句“你真好”带来的温暖  。
       从那以后,每天下午女孩放学时,我都在巴士站等 她回家,反正我有的是时间。每次看见她那紫色的裙子从车厢里飘下来,我就觉得眼睛特别舒服。然后我一路 送她回家,再吹着口哨去干自己的坏事。从那时起,我 觉得我不再24小时都是坏人,至少和她在一起的十来分 钟内,我是个地地道道的好人。这时候我已 经知道女孩叫可可。相处了一段时间后 , 我和可可已经相当要好了。可可甚 至把我带到她的家里,手把手地 教我玩电脑。我有些感激她的 信任,因为没有人这样信任我 ,  于是我对她说:“你不怕我把 你家洗劫一空吗?我可不是个 好人。”可可说:“我们是一 伙的,你总不会吃窝边草吧。”
       后来天凉了,可可不再穿紫 裙子了,但我们已经成了好朋友。
       我们共同语言其实并不多,她讲的很 多东西我都不懂,只好先记在脑子里再四 处打听清楚。我讲不出什么东西,内心时不时会感到 自卑。那段时间,我尽量斯文起来,坏事也干得少了一 些。
 转眼到了年底,气温骤然下降到零度以下,刚下过 雪的街道到处是白茫茫的一片。一天夜里,我正打算要
 睡觉,突然过去的大哥找到了我,他在郊区开了几家赌 场,没想到惹恼了那里的地头蛇,所以大哥准备召集人 马,明天去跟他们火拼  。
       我有点犹豫。这段时间以来,从可可那里我看到了 一种新的生活方式。我原以为整天喝酒、赌博、打架就是充实,就是人生的全部意义。但从可可身上,我发现 世界丰富的内涵并不在我的生活之中,而在一些我根本 无法想像的领域。那个领域对我有着巨大的诱惑。而我 所经历和正在经历的一切,不过是一种极其卑微的低级生活。但我仍然答应了大哥。因为我不可能拒绝,我是 个小混混,是一个在混混的世界里也受压迫的小混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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