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经·反经(3)
时间:2023-04-26 作者:赵蕤 点击:次
跖之徒问于跖曰:“盗亦有道乎?”跖曰:“何适而无有道耶?夫妄意室中之藏,圣也。入先,勇也。出后,义也。知可否,智也。分均,仁也。五者不备而能成大盗者,天下未之有也。” (后汉末,董卓入朝,将篡位,乃引用名士。范晔论曰:“董卓以虓阚为情,遭崩剥之势,故得蹈藉彝伦,毁裂畿服。夫以刳肝斫趾之性,则群生不足以厌其快,然犹折意缙绅,迟疑凌夺,尚有盗窃之道焉。”) 由是观之,善人不得圣人之道不立,盗跖不得圣人之道不行。天下之善人少,而不善人多,则圣人之利天下也少,而害天下也多矣。(反仁义也。 议曰:昔仲由为邵宰,季氏以五月起长沟。当此之时,子路以其私秩粟为浆饭,以饷沟者。孔子闻之,使子贡往覆其饭,击毁其器。子路曰:“夫子嫉由之为仁义乎?”孔子曰:“夫礼,天下爱天下,诸侯爱境内,大夫爱官职,士爱其家。过其所爱,是曰侵官。” 汉武时,河间献王来朝,被服造次,必于仁义。武帝色然难之,谓曰:“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王其勉之!”王知其意,归即纵酒。 由是言之,夫仁义兼济,必有分乃可。故《尸子》曰:“君臣父子,上下长幼,贵贱亲疏,皆得其分曰理,爱得分曰仁,施得分曰义,虑得分曰智,动得分曰适,言得分曰信,皆得其分而后为成人。” 由是言之,跖徒之仁义,非其分矣。) 由是言之,夫仁义礼乐、名法刑赏,忠孝贤智之道,文武明察之端,无隐之人,而常存于代,非自昭于尧汤之时,非故逃于桀纣之朝。用得其道则天下理,用失其道而天下乱。 (孙卿曰:羿之法非亡也,而羿不中世;禹之法犹存也,而夏不代王。故法不能独立,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矣。 《庄子》曰:“宋人有善为不龟手之药者,代以汧澼絖为事。客闻之,请买其方百金。客得之,以说吴王。越人有难,吴王使之将。冬,与越人水战,大败越人,裂地而封。能不龟手一也,或以封,或不免于汧澼絖,则其所用之异。”) 故知制度者,代非无也,在用之而已。 解释翻译[在讨论治国之道时,人们历来认为仁义、赏罚是治国的总纲,是基本国策。然而,如果仁义、赏罚的方法使用不当,反而于国于民有害。因此特别撰写了“反经”这一章来说明这个问题。] 我听说夏、商、周三个朝代之所以消亡,并不是因为三代的法规制度过时了,而是因为执政的人不是合适的人选。这证明所谓法制,亦即前代圣君的主张、路线,如果没有合适的人选,就不会凭空得以贯彻实行。所以战国时的尹文子说:“仁、义、礼、乐、名、法、刑、赏,这八种政治措施,是五帝(黄帝、颛顼、帝喾、唐尧、虞舜)和三王(夏禹、商汤、周文王)治理国家的基本方法。” [仁爱这种政治主张,本来是要普遍地、一视同仁地爱全国的民众,可是在实行的过程中却会生出偏心来,鼓励了某些人的私欲。这就是仁爱的流弊。 《礼记》中讲过:从原则上讲,给某一家的奖励、优待不应该普及于全国。 在国家机关服务的人,做官当领导,不应该假借公家的名誉为自己捞好处。 孔子说:“做皇帝的爱天下老百姓,各地诸侯爱自己境内的老百姓,各各不得超过自己的范围去爱人家的人。”所以要有这样一种规范,目的就在于反对私人恩惠的出现。由此可知,作为一个贤明的国王,特别憎恶那种假公济私、收买人心的行为。] 节义这种品操的提出,本意是要建立一个德行的标准,结果成了某些人哗众取宠、背弃大节的借民走向了节义的反面。[牺牲性命以殉国难,面对国之存亡与生死抉择而志不可夺,这才是真正的大义。假如象赵国宰相虞卿那样,宰相不做,偷偷逃离赵王,来帮贫贱时的朋友魏齐逃难;或者象魏公子信陵君无忌那样,偷了国家的兵符,假借国王的命令出动三军,帮助赵国的平原君打退了敌人,为平原君救了急,然而他们却都背弃了国家利益。朋友之间的情义是成全了,但是忠于职守、克己奉公的大节却废弃了,所以赵国隐士毛公责备魏元忌说:“这样做,对赵国虽然有功,对魏国却有害无益。” 举凡这一类事情,都不过是为了私人情义给自己贴金罢了。] 礼仪规矩的建立,是为了让人们的言行恭敬严谨,但是懒惰和散漫也会同时产生,结果走向了“礼”的反面。[汉文帝的时候,有人建议制定礼仪法规,文帝说:“繁文缛节的礼仪,矫柔虚假的形象,对真正的文明礼貌没有好处,以身作则地去教育大家就行了。”于是下令不再谈这个问题。郭嘉曾经对曹操讲过:“袁绍繁琐的仪式和礼节太多,不象曹公你这样直截了当,本色自然,这就从道义上胜过了他啊!”这就说明,遵守繁琐的礼节到了让人叫苦不跌的地步,真正做到就很难了,于是人们只好逃避、偷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