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十九岁的我》涉及的伦理争议
2023-04-20 网友提供 作者:Landy 点击:次
1. 在刚刚结束的第41届香港电影金像奖颁奖典礼,早前引起纪录片伦理争议并已停止上映的《给十九岁的我》(下称《给》),夺得金像奖最佳电影。 由于导演张婉婷一早宣布不会出席颁奖礼,联合导演郭伟伦代为读出致谢辞,多谢在电影陷入风波时给予她支持和鼓励的人,多谢业界对《给》的肯定,令她在黑暗中渐渐见曙光。 另一位分组导演李淑娴则代抱恙未能到场的监制黄慧读出致谢辞,指张婉婷经历多月“无可理喻的折腾”,祝愿她能走出低谷。 郭伟伦还在最后讲了这么一番话:“香港拍纪录片的导演,请你们继续努力去拍纪录片,唔好惊(不要害怕)。因为时代需要纪录片,用镜头记录我哋发生嘅事,记住唔好熄机(不要关机),继续行,唔好惊,拍咗先算,剪咗先算,上咗先算”。 郭伟伦的获奖感言随即惹来大量香港网民不满,引起群情汹涌的地方不止于《给》夺得大奖,因为在还没有争议之前,电影在去年举办的一系列优先场便已口碑满载,贵为本届金像奖夺魁的大热门;而是在电影陷入纪录片的伦理争议之后,从校方英华女学校,到以导演、监制为代表的拍摄方,都没有表现出丝毫悔意,在颁奖礼上的致辞俨然以一副“受害者”身份自居,彷佛他们才是受打压的一方,而不是在不情愿下被迫拍摄和放映的女生们。 更有网民明言,郭伟伦的话让那些因为审查而无法上映的纪录片情何以堪? 颁奖典礼结束后,英华女学校发声明表示对金像奖评审的肯定表示感谢,由于已在2月决定退出遴选,对未派代表出席致歉。《给》在今届金像奖中获得最佳电影、导演及剪接三项提名,英华女学校曾申请退选“最佳电影”提名,但金像奖主席尔冬升亦曾强调,由董事局可以取消电影的入围、得奖资格,将会“非常危险”,应该“交由选民决定”。 于是在经过董事局讨论及听取行内人士、律师意见后,大家一致认为无权褫夺任何提名资格,亦即大会一直坚称的“无退选机制”。 声明最后,英华女学校不忘再次重申,在拍摄过程中,团队是本着被拍者同意和知情下的原则进行拍摄,绝无意进行强迫拍摄或偷拍,亦容许同学在拍摄期间退出。【1】 因此,即使张婉婷导演和版权持有人英华女学校先后宣布退选及不出席颁奖礼,《给》依然可以角逐三项提名。 另外,据网媒Wave.流行文化志翻查今届金像奖参选资格及评选规则后发现,第二轮投票的选民由“专业评审团”(由香港电影金像奖评选事务组推荐及邀请的电影工作者和专业媒体工作者)及金像奖14个属会会员(香港电影导演会、香港电影剪辑协会、香港电影编剧家协会等)组成,从入围名单中选出得奖者,在“最佳电影”一项中评选比重占55%和45%。 金像奖细则列明,入围电影如未能提供影片的影碟或视频档给投票人观看,大会有权取消其提名资格。 版权持有人英华女学校曾在3月初表示,经过审慎考虑及先后与女位参与拍摄的校友、制作团队和金像奖深入探讨有关放映事宜后,因未能达成共识,故未能向金像奖评审提供电影放映。但即使没有供片(因此宣读提名时没有相应电影片段),3月30日截止的第二轮投票中,《给》还是获得最高票数,成为本届金像奖最佳电影。【2】 2. 耗时十年拍摄和制作的《给十九岁的我》为何引起关于纪录片伦理的偌大争议? 这场风波的起因是香港文字工作者吴芷宁1月26日在个人社交平台发表观后感,指导演的口吻和态度都让人不舒服,并提出对拍摄手法、权力关系的质疑。 此时电影已于1月15日获得2022年度“香港电影评论学会大奖”最佳电影奖,翌日宣布2月2日于全港戏院正式公映。 《给》的受访者之一,阿聆(阿Ling)深受吴芷宁的文章所触动,于2月5日凌晨授权《明周文化》发布亲撰的万字长文,同时刊出的还有另一位受访者阿佘的详细专访,两人都控诉校方和片方不尊重学生私隐,在拍摄及公映问题上对她们进行误导和施压,指责导演为了拍戏“将你的快乐建筑在我的痛苦上面”。 2月5日下午,香港单车运动员李慧诗在社交平台发文控诉,指其2016年1月日本亚洲场地单车锦标赛受访片段,在她不知情下“被通知”成为《给》的一部分。 有见舆论及抨击一发不可收拾,张婉婷随后出席谢票活动时宣布,2月6日起暂停公映。优先场及四天公映累积票房已达1000多万港元。【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