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枫轩 > 雨枫书屋 > 经典名著 >

D坂密室杀人事件(第四章)(3)



    我要告诉您的事,对于我丈夫来说是一件非常可耻的事。我本来打算一辈子保守这个秘密,到死都不对任何人讲,但是我又觉得这样做对不起那个傻姑娘。那个傻姑娘被认为是杀死了我丈夫的凶手,而且是用非常残忍的手段把他杀死的,谁都把她当成十恶不赦的坏人,这对她不公平啊!另外,之所以会发生那个悲惨的事件,我作为妻子,也是有责任的。

    事件发生前两年的一天夜里,我丈夫忽然让我对他进行性虐待。当时我懵了,一时没能理解那是什么意思。后来我才明白,我丈夫是一个性受虐体质的人。我断然拒绝了他的要求。打那以后,他每天郁郁寡欢,不能得到性虐待,对于他来说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后来,他终于忍受不了那种痛苦,开始自己对自己进行性虐待,以求解脱。家里有我,还有孩子,他不能在家里做,就去D坂租了那间屋子。

    我丈夫是个有名誉有地位的人,他想保住自己的名誉和地位,也只有那样做了。如果他找别的女人帮忙,很难保证他找来的女人不给他说出去。于是他就在D坂那间屋子里,自己对自己进行性虐待,自娱自乐。

    他每个星期三的下午三点到六点到D坂的那间屋子里去,自己把自己捆绑起来,沉溺在性受虐的快乐之中,享受完了再回家。当然,那时候我是不知道的。我丈夫死后,我看到了他的尸体,马上就明白他完全是死于事故。

    他肯定是躺在桌子上对自己进行性虐待的时候,不小心从桌子上掉了下来,被绳子勒紧了脖子窒息而死的。那个傻姑娘跟我丈夫的死没有任何关系。傻姑娘离家出走不慎掉进河里淹死,正好跟我丈夫死于事故发生在同一天,是令人难以置信的偶然,也是非常不幸的偶然。

    由于这个不幸的偶然,可怜的傻姑娘被认为是杀害了我丈夫的凶手,而且被描绘成比恶魔还要可怕的色情狂,我觉得非常对不起她。我想对世人说:她没有罪!但是,如果我说出来,就会使我丈夫的丑行昭示天下,我作为他的妻子,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的。

    就这样,我在矛盾的心情之下苦苦挣扎了三十年。我觉得对不起那个傻姑娘,也对不起我丈夫。当时,如果我满足了我丈夫的要求,他就不会去D坂租那间屋子,当然也就不会发生那样的事故,傻姑娘也就不会被冤枉了。

    自从我知道了傻姑娘的墓地在这里以后,每个星期六都来为她扫墓。但是,我觉得就是这样做也赎不完自己的罪……

    听了老太太的话,我愕然无语。三十年来,我也一直在误解那个可怜的傻姑娘。原来那是一次偶然的事故,根本不是什么杀人事件!

    我的眼前浮现出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傻姑娘从家里逃出来以后,蹲在地上撒尿的情景。她确实是在等那个律师,但她不是色情狂。她偶然发现有一位风度翩翩的绅士,每个星期三都要到她的隔壁来,就悄悄地爱上了他。作为一个有智力障碍的女人,她向律师求爱的动作也是可以理解的。

    结果是非常不幸的,更为不幸的是傻姑娘一直被人们当做惨无人道的色情狂的典型,被无情地诅咒。她不是什么色情狂,她的爱应该说是纯洁的。

    三十年前,我由于养病,在我家二楼无意之中目睹了这个事件。三十年后,我又在护国寺遇见了当年由于偶然的事故死去的那个律师的夫人,了解了这个事件的真相。

    跟老太太告别以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觉得那个傻姑娘太可怜了。人们经常对身体残疾或智力障碍的人抱有偏见,这样下去是不行的,必须改变这种现状!

    这就是我把“D坂杀人事件”的经过和真相写出来的目的。



作品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