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卷五十三 志第五(9)
时间:2023-04-12 作者:宋濂 点击:次
积年,一千一百三十五万六千一百五十七。
日法,九千七百四十。
《成天历》(咸淳七年辛未陈鼎造,行四年,至至元辛巳,后天一刻。)
积年,七千一百七十五万八千一百五十七。
日法,七千四百二十。
此下不曾行用,见于典籍经进者二历。
《皇极历》(大业间刘焯造,阻难不行,至唐武德二年己卯,先天四十三刻。)
积年,一百万九千五百一十七。
日法,一千二百四十二。
《乙未历》(大定二十年庚子耶律履造,不曾行用,至辛巳,后天一十九刻。)
积年,四千四十五万三千一百二十六。
日法,二万六百九十。
《授时历》(元至元十八年辛巳为元。)
积年、日法不用。
实测到至元十八年辛巳岁。
气应,五十五日六百分。
闰应,二十日一千八百五十分。
经朔,三十四日八千七百五十分。
日法,二千一百九十,演纪上元己亥,距至元辛巳九千八百二十五万一千四百二十二算。
气应,五十五日六百二分。
闰应,二十日一千八百五十三分。
经朔,三十四日八千七百四十九分。
日法,八千二百七十,演纪上元甲子,距辛巳五百六十七万五百五十七算,日命甲子。
气应,五十五日五百三十三分。
闰应,二十日一千八百八分。
经朔,三十四日八千七百二十五分。
日法,六千五百七十,寅纪上元甲子,距辛巳三千九百七十五万二千五百三十七算。
气应,五十五日六百三十一分。
闰应,二十日一千九百一十九分。
经朔,三十四日八千七百一十二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