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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拒绝说它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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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的日记还兴高采烈地写到越过恒河时的壮美夜色,但现在提笔时眼前的图像完全变了。昨天因参拜了鹿野苑满心喜悦,现在却怎么也喜悦不起来。原因是,我们终于去了恒河岸边,看到了举世闻名的"恒河晨浴"。

  早晨五时发车,到靠近河边的路口停下,步行过去。河边已经非常拥挤,一半是乞丐,而且大量是麻风病乞丐,不知怎么任其流浪在外。

  赶快雇过一条船,一一跳上,立即橕开,算是浮在恒河之上了,但心绪还未舒展。好几条小船已围了上来,全是小贩,赶也赶不开,那就只能让它们寄生在我们船边,不去理会。

  从船上看河岸实在吃惊。一路是肮脏破旧的各式房屋,没有一所老房子,也没有一所新房子。全是那些潦潦草草建了四五十年的劣质水泥房,各有大大小小的台阶通向水面。

  房子多数是廉价小客店,房客中有的是为来洗澡住一二天,也有为来等死住得较长久的。等死的也要天天洗澡,因此房子和台阶上挤满了各种人。

  更多的人连小客店也住不起,特别是来等死的老人们。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死?哪有这么多钱住店?那就只能横七竖八栖宿在河岸上,身边放着一堆堆破烂的行李。

  他们不会离开,因为照这里的习惯,死在恒河岸边就能免费火化,把骨灰倾入恒河。如果离开了死在半道上,就会与恒河无缘。大家可以想一想,这么多蚂蚁一般等死的人露宿河边,每天有多少排泄物?因此整个河岸臭气冲天。

  此刻,天未亮透,气温尚低,无数黑乎乎的人全都泡在河水里了,看得出有的人因寒冷而在颤抖。男人赤膊,只穿一条短裤,什么年龄都有,以老年为主,极胖或极瘦,很少中间状态。女人披纱,只有中老年,一头钻到水里,花白的头发与纱衣纱巾纠缠在一起,喝下两口水又钻出来。没有一个人有笑容,也没见到有人在交谈,大家全都一声不吭地浸水、喝水。

  有少数中年男女蹲在台阶上刷牙,没有人用牙刷,一半用手指,一半用树枝,刷完后把水咽下,再捧上几捧喝下,与其它国家的人刷牙时吐水的方向正好相反。

  来了一个警察,拨弄了一下河岸上躺着的一个老人,他显然已经死了,昨夜或今晨死于恒河岸边。没有任何人注意这个场面,大家早已司空见惯。

  死者将拖到不远处,由政府的火葬场焚化。但一般人绝不进那个火葬场,只要有点钱,一定去河边的烧尸坑。这个烧尸坑紧贴着河面,已成为河床的一部分,一船船木柴停泊在水边,船侧已排着一具具用彩色花布包裹的尸体。

  焚烧一直没停,恶臭扑鼻,工人们浇上一勺勺加了香料的油脂,气味更加让人窒息。这一切不仅让所有的人都能看到,而且居然成了恒河岸边最重要的景观。几个烧尸坑周围很大一片陋房,全被长年不断的烟火熏得油黑。

  火光烟雾约十米处,浮着半头死牛,腔体在外,野狗正在啃噬。再过去几步,一排男人正刷牙咽水,一口又一口。

  我们太脆弱了,看到这里,全都趴在船沿上站不住,要把胃里的一切全都翻腾出来。

  我请读者原谅,不得不动用一些让人很不舒服的描写,这与我过去唯美主义的习惯完全不同。我不想借此表现对另一个民族的鄙视,却也不想掩饰我对眼前景观的态度,因为这里的悲哀关及全人类。

  人之为人,应该知道一些最基本的该做和不该做。世间很难找到一头死象,因为连象群也知道掩盖。

  再一次感谢我们的先秦诸子,早早地教会中国人懂得那么多"勿",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动,己之不欲,勿施于人……有时好像管得严了一点,但没有禁止,何以有文明?没有围栏,何以成社会?没有遮盖,何以有羞耻?没有规矩,何以成方圆?

  在恒河边,我看到的是,人的肮脏、人的丑陋、人的死亡,都可以夸张地裸露,都可以毫无节制地释放给他人、释放给自然。

  由于人口爆炸,这种行为正在变成一个前所未有的聚集,庞大的人群正日以继夜向河边赶来。

  说什么要把自己的生命自始至终依傍着恒河,实际上是毕其一生不留任何余地地糟践恒河。我愤恨地想,早年恒河还清,尚能照见人脸的时候,人们至少还会懂得一点羞耻吧,现在在恒河眼中,这群每天早晨破衣烂衫地一个劲儿排污、长时间拥塞在河边等死,死后还要把生命的残渣丢在河水中飘荡、炫耀的人,到底算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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