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之迷宫(第一章 层层相叠的杀机)(4)
时间:2023-03-04 作者:岛田庄司 点击:次
此外,丸山在作案后的逃跑路线也让人百思不得其解。一般来说,应该跑去新宿西口或混入地下街的人群,但犯人故意穿过马路、往行人稀少的安田生命大楼方向走去,最后居然在地下街的入口处蹲了下来。 案件相关物证也很匮乏。作案用的塑料桶上没有检测出指纹。只有目击者的证言和犯人的自供。 而这个自供可以说没有什么说服力。丸山在八月二十二日就交代了犯罪事实,但直到九月六日才交代了犯罪动机。而且所谓动机也只是很通俗、很形式化的说辞——“世上的人都觉得生活很幸福,我就想做件让他们吃惊、让他们感到不幸的事。”这自然让人怀疑丸山是在调查队的引导下才这么交代的。 案发后警察在现场竖起标牌,以征集目击者。这说明警察也觉得现有的目击者证言缺乏说服力。 目击者谷川氏居无定所,这也使其证言的可信度有所下降。本以为谷川的住处是东京田端的姐姐家,但和谷川的姐夫联系后,姐夫说:“我三四年都没见过他了,这次出了事才知道原来他还活着啊”。谷川就是这样一个人。 当时,警察对媒体宣称谷川氏和福崎氏一起逮住丸山、并目击了整个事件的经过。但福崎氏说事实并非如此。 而关于指纹,警方认为因为犯人在满手是油的情况下作案,所以没有留下指纹。这的确是事实。 另一个事实是——不管怎么说,发生在七年前夏夜的惨案留下了许多疑点。吉敷考虑,在七年后的二月发生的这起案件,如果是有人为了七年前的事情而报复佐佐木,那么佐佐木必然和昭和五十五年的案件有直接关系。于是吉敷托鹿儿岛警署调查此事。 五十五年那起案件的纵火犯不一样,昭和六十二年的纵火犯混入了新宿的人群,至今仍逍遥法外。吉敷想——如果能逮到纵火的流浪汉,也许能多了解一些这起奇怪案件的内幕。 这次的纵火犯和上次的不一样,不是冲动性的无差别杀人,而是有计划的实施纵火。他的目的是什么?想来想去,其目标还是从鹿儿岛来到东京的佐佐木。纵火犯的举动和更难解释的佐佐木的行动之间可能有什么因果关系。那么这是纵火犯对佐佐木的报复吗?真是这样的话,就必须考虑相隔七年的两个案件之间有什么相似性。说是相似性,其实用“双胞胎案件”加以描述更为贴切。如此想来,被纵火犯盯上的佐佐木应该经历过昭和五十五年的纵火案。即使不是现场经历,也应该和案子有很强的关联。到此为止,推理进行得很自然。 吉敷打算先联系鹿儿岛警署。此外,流浪汉模样的纵火犯也是重点。幸运的是,这次有很多目击者。 而且,因为有一阵儿犯人被大家捉住了,所以很多人清楚地看到了他的脸。这样一来,犯人的画像就好做了。 此外,还有犯罪遗留物品——装着汽油的塑料瓶。这是追踪犯人去向的重要线索。但是现在除了知道犯人是四十岁左右的流浪汉模样的男性,其他的情况一概不知。 新宿地下是流浪汉的聚集地。有的人生来就居无定所,像乞丐一样在这里生活。更多的人是来东京打工却在返乡前赌光了所有的钱,以至于回不可家,只能住在新宿地下。听说流浪汉中还有大学毕业生。总的人数大概有一百多人,但由于他们的流动性强,所以新宿警署也无法统计出一个确切数字。新宿地下有这么多人,即使犯人藏在那里,也很难展开搜查。 第三节 “请问是搜查一科的吉敷警官吗?我们之前接到了您的电话。”一个雷鸣般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即使耳朵离话筒很远,还是听得很清楚。 “我是吉敷。” 一听到吉敷的回答,对方的声音变得更大了:“在下是鹿儿岛警署刑事科的留井。您托我们调查佐佐木德郎,我想在电话里向您汇报一下调查的情况。” 吉敷在椅子一下子上坐直了:“我们一直在等候您的回复。不好意思,给您添麻烦了。” “哪有哪有,都是工作嘛。” “那么,调查怎么样?”吉敷把身子向前倚去,一只胳膊支在桌子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