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卷四十四 志第二十四(10)
时间:2023-02-27 作者:刘昫 点击:次
国子监(国子之义,见《周官》。晋武始立国子学。北齐曰国子寺,隋初曰学,后改为寺,大业三年改为监。龙朔曰大司成,光宅曰成均,神龙复为国子监也。)
祭酒一员,(从三品。《周官》曰师氏、保氏。汉始置祭酒博士,历代因之。隋祭酒,品第三。龙朔、光宅,随曹改易。)司业二员。(从四品下。隋大业三年,始置司业一人,从四品。官名随曹改易。)祭酒、司业之职,掌邦国儒学训导之政令,有六学。(一国子学、二太学、三四门、四律学、五书学、六算学也。)凡春秋二分之月,上丁释奠于孔宣父,祭以太牢,乐用登歌轩悬。祭酒为初献,司业为亚献。凡教授之经,以《周易》、《尚书》、《周礼》、《仪礼》、《礼记》、《毛诗》、《春秋左氏传》、《公羊传》、《谷梁传》各为一经,《孝经》、《论语》兼习之。每岁终,考其学官训导功业之多少,为之殿最。
丞一人,(从六品下。)主簿一人,(从七品下。)录事一人,(从九品下。)府七人,史十三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丞掌判监事。凡六学生每岁有业成上于监者,以其业与祭酒、司业试所习业,上尚书礼部。
国子博士二人,(正五品上。)助教二人,(从六品上。)学生三百人,典学四人,庙干二人,掌固四人。博士掌教文武官三品已上、国公子孙,二品已上曾孙为生者。生初入,置束帛一篚,酒一壶,修一案。每岁生有能通两经已上求出仕者,则上于监。堪秀才进士者,亦如之。典学掌抄录课业。庙干掌洒扫学庙。
太学博士三人,(正六品上。)助教三人,(从七品上。)学生五百人。太学博士掌教文武五品已上及郡县公子孙,从三品曾孙之为生者。教法并如国子。
四门博士三人,(正七品上。)助教三人,(从八品上。)四门博士掌教文武七品已上及侯伯子男子之为生者,若庶人子为俊士生者,教法如太学。学生五百人。直讲四人,掌佐博士助教之职。大成二十人。(通四经业成,上于尚书吏部,试登第者,加阶放选也。)
律学博士一人,(从八品下。太宗置。)助教一人,(从九品上。)学生五十人。博士掌教文武官八品已下及庶人子为生者。以律令为专业,格式法例亦兼习之。
书学博士二人,(从九品下。)学生三十人。博士掌教文武八品已下及庶人之子为生者。以《石经》、《说文》、《字林》为专业,余字书兼习之。
算学博士二人,(从九品下。)学生三十人。博士掌教文武官八品已下及庶人之子为生者。二分其经,以为之业。习《九章》、《海岛》、《孙子》、《五曹》、《张邱建》、《夏侯阳》、《周髀》十五人,习《缀术》、《缉古》十五人。其《纪遗》、《三等数》亦兼习之。
《五经》博士各一人。(五品下。旧无《五经》学科,自贞元五年一月敕特置《三礼》《开元礼》科,长庆二年二月,始置《三传》《三史》科,后又置《五经》博士。检年月,未获也。)
广文馆博士二人。(正六品上。天宝九载置,试附监修进士业者。置助教一人,至德后废也。)
少府监(秦置少府,掌山泽之税。汉掌内府珍货。梁始为卿。历代或置或省。隋大业五年,始分太府置少府监。龙朔改为内府,光宅改为尚方,神龙复为少府监。)
监一员,(从三品。秦、汉有少府,梁始为卿,隋改为监,从三品,少监,从四品。)炀帝改为令,武德复为监,龙朔、光宅,随曹改易之。少监二员。(从四品下。)监之职,掌供百工伎巧之事,总中尚、左尚、右尚、织染、掌冶五署之官属,庀其工徒,谨其缮作。少监为之贰。凡天子之服御,百官之仪制,展采备物,皆率其属以供之。
丞四人,(从六品下。)主簿二人,(从七品下。)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府二十七人,史十七人,计史三人,亭长八人,掌固四人。丞掌判监事。凡五署所修之物,则申尚书省,下所司,以供给焉。
中尚署:令一人,(从六品下。)丞四人,(从八品下。)府九人,史十八人,监作四人,典事四人,掌固四人。中尚令,掌供郊祀之圭璧、器玩之物。中宫服饰,雕文错彩之制,皆供之。丞为之贰。其所用金玉齿革毛羽之属,任土以时,而供送之。
左尚署:令一人,(正七品下。)丞五人,(从七品下。)监作六人,(从九品下。)典事十八人,掌固四人。左尚令掌供天子之五辂、五副、七辇、三舆、十有二车、大小方圆华盖一百五十有六,诸翟尾扇及小伞翰,辨其名数,而颁其制度。丞为之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