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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塞翁失马

我想重整旗鼓把公司恢复起来,派人到各地去收款,才发现十九个办事处都已经人去楼空,有几个地方“办事处主任”把公司的货款收进自己的腰包里,带着剩余的货物逃走或投靠到别的公司去了。
我花了十几万元差旅费和“回扣”才收回三万多元货款,得不偿失。
更糟糕的是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在这几个月里都出现了大量假冒的“黑牡丹”芦荟产品,外表一模一样,只有香气不同,内容物的质量很差——“黑牡丹”在消费者心目中的信誉已经荡然无存。
有人举报说上海的冒牌产品在闵行区的一个工厂里生产,我下决心到上海“打假”,到了上海会同市工商局一起去闵行这家化妆品厂,让门卫叫老板出来。老板出来了,我一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竟是我的亲哥哥林明!工厂里还有几个人也都是我的手下!
我无言以对,只好“撤兵”。
其它几个地方的冒牌产品也都是我的兄弟和手下人生产的,再“打”下去势必“鱼死网破”,大家都要身败名裂。我垂头丧气,灰溜溜地回到古镇。
有人劝我改产其它日化产品,但没有流动资金,这时候不得不考虑用厂房抵押贷款。向大哥要厂房的资产证明,才发现早在建厂的时候,大哥已经听信张继的话把所有地上建筑物登记为他们夫妻两人名下了。
贷款的路走不通,我一筹莫展。
公司的销售科长严凯说他有个朋友张建国要一批洗发水销往新疆,货款一百多万元。“边疆”的生意如果能做起来,也不失为公司“中兴”的好主意。我希望对方能预付一些款,严凯说:“这是我‘哥们’要的货,货款全部由我负责。要不回来就砍我的脑袋”。我不疑,又急着想让公司“恢复生产”“起死回生”,只好又向亲友借了高利贷买原料和包装物,产品做好、检验合格后发货。
几天以后,有人告诉我说广州、上海“黑牡丹”洗发水在“大削价”拍卖,“绝对是真品,因为那香味谁都仿造不了。”
我派人一查,发现廉价销售的正是张建国要的货。责问严凯,严凯说:“我也想不到他会这样,打官司吧。”我打听到那批货有一部分竟然还在本地,就向法院递交诉状,申请“冻结”这批货物——当然免不了又得交几万元诉讼费、律师费。
官司还没有开打,张建国就放出话来,说是他“法院里有人”,我“赢不了”,“即使赢了也没有用”。
我法院里“也有人”,贿赂一下,官司是打赢了,判决张建国“归还货款”,但“冻结”的货物却“不翼而飞”——仓库是空的!我同法院去“冻结”货物的时候明明看到里面的洗发水产品至少还有几十万元价值,但法院现在却问我:“你当时到底有没有看清楚?”
我向法院申请执行已经生效了的判决,法院却一再说“找不到人”。有一天我的一位朋友看到张建国在家里,还在电话里跟他闲聊了几句。我又去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庭庭长先打电话告诉张建国说“要去执行了”,通知他跑掉,然后又磨磨蹭蹭地拖了几个小时才同我去张家。到了以后,不见张的身影,法院拿出封条要封大门,旁边出来一个妇女,说这房屋是“公家”的,不能封。
几天以后,我打电话问“执行”结果,庭长说:“已经执行完毕——房屋不是张建国私人所有,不能封。屋里只有一台电话机,价值几百元,请来领走。”
我彻底看清法院的真面目,不再去找法院。从此做生意小心翼翼,再也不想跟人家打什么官司了。没想到法院却发来一张传票,我打开一看,内容是广东有个公司告我欠他们六十万货款,说是几个月前我大哥向他们要的货。告状者很有经验,先请法院封存了我的银行账户。我一查,货物并没有进过我公司,是大哥发到上海用掉了。我同律师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无效,法官问我:“林明是不是你的亲兄弟?”
我说:“是的”。
“那就对了,只要你的兄弟有拿了人家的货物,你不还就不行。”
类似的官司又连续打了几场,其中也有五弟用同样的手段骗走的货款。后面还有几张法院的传票在等着我,看来这官司是没完没了了。
我打电话给林行,告诉他最近发生的事情,请他来公司商议怎么办。林行说:“公司倒了就倒了吧,我不想回去。”
我再也无计可施,黔驴技穷,只好到工商局申请公司破产倒闭——张继的“预言”应验了。
我召集兄弟们开最后一次股东会议,宣布公司破产,树倒猢狲散,满足了兄弟们“拆厂”“自立”的愿望。大哥和五弟要厂房就“拿”去吧,所有公司的货款和债权谁能收到就归谁。
债务呢?公司的债务基本上就是最近几个月借来的几百万高利贷。我宣布由我自己一个人负责还清,因为昨天晚上我已经同这些债主们谈好,所有的高利贷我准备在三年内偿还,债主们不但不急着要钱,甚至还对我说:如果有需要的话,他们还愿意借款——债主们一来相信我多年来的信誉,二来看上我那壮观的厂房——他们还不知道这厂房已经“易主”了。
我向颜芳诉说了最近公司里发生的事,颜芳说:“佛曰:放下,放下。”
我说:“我也知放下,但目前还放不下。我还得把高利贷还清。”
颜芳说:“人人都有千万个理由放不下,但最终都得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