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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这残酷的虚假【光·渊观后感】(4)

  那么如果张哥的不在场证明足够扎实(毕竟他的午夜场的确“很忙”)拿到了安全牌,那么把凶器领带抛出来,它不仅不能成为保命符,很有可能还会变成催命符,无形中就等于告诉警方将嫌疑圈缩小到张哥身边的人身上,他身边的人都是非富即贵,只要翻查一下个人简历,看看哪个跟何关系最密切基本上就能锁定周(如果不能,那一定是警察太无能)。所以如果是我,如果我选用金三角空地作为抛尸地,那么我就算烧了那条领带也不会拿出来,坚决地把锅扣苗身上。

  如果周针对何精心谋划的杀人计划就是用张哥领带杀人再抛尸金三角空地的话,那么我觉得,与其说周是自大,不是说是智障。如果不是他家实在穷得叮当响,我都要怀疑他政法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是不是花钱买来的。作为刑辩律师,他应该很明确地知道哪些东西可以作为物证哪些不可以,如果他仔细地盘过目前所存在的所有物证的话,他就会发现,如果他不自爆,警方就拿他没有任何办法:警方没有他杀人的视频和任何直接证据,就算找到了收藏品里的装钱纸袋,也大可以抵赖说是想去见何的时候发现他死了,钱也都被人偷走了就剩个纸袋,于是他为了惩罚何往何额头上贴条,并拿走了纸袋作为纪念,他顶多算是知情不报,而不是杀人灭口。

这位因为吸毒贩毒常年捉襟见肘的难道不是应该强制送戒毒所的吗?你们就这么把人放了?是不是太随便了点?

  苗被放出来上了朗诵者的车,“你做得很好”那句还是打在手机屏幕上放给他看的,问题是你俩都坐在同一辆车里了,直接说不就完了吗?又不是像书里那样马小伟被强制押送戒毒所,为了不惊动开车的警察才在手机屏幕上打这么一行字,只让马看到。另外,我觉得如果只是为了让骆和金翻脸的话,陈弟如果是朗诵者,那应该是不至于赔上一条命的,潜伏在鸿福大观里的还有他们的内应,加上陪酒的那位,设计得巧妙一点只要在逃跑的时候碰上骆就可以了。

  第二个案子是有名的“碎花裙子”亨伯特案,开头把劫持校车那段整段给删掉了,但是我觉得删掉也问题不大,毕竟与主线联系也不是很强。第二个案子的剧情槽点大多数来自于设定解释得十分模糊,以至于推理听上去十分莫名其妙。

这一段的推理看得我一脸懵

  因为二十年后的案子有二十年前的特征,但是嫌犯当年已经被受害者家属杀了,那么现在的这位凶手,要么是当年的漏网之鱼,要么是知道当年的细节模仿作案。但是骆的推断是这个绝不可能是一个连环杀手,而应该是当年漏网的零度共情者。首先吧,因为我实在不清楚你们这零度共情者是个什么概念,零度共情者跟连环杀手是互斥的集合吗?零度共情者是不是就不可能是连环杀手?连环杀手如果没有特殊原因不可能停止作案,是的,没错,但如果就是有特殊原因呢?比如入院和入狱?而且,你这也完全没提到模仿犯作案的可能性啊(但是神奇的是他们后续的确是按这种可能性来查的,否则骆不会管曲父要知道录音细节的人员名单)?

骆吐槽找曲失踪山区的道路监控和曲家附近的监控犹如大海捞针,所以决定不找了,回去查当年的案子找线索

  说句实话,如果因为监控太多就直接放弃追查的话,警察的存在也没什么太大的意义了,更何况,当年连监控都没有,线索只会更少,直接放弃追查现在的案子从当年查起,实在不像是一个刑警队长会下的决策。我知道原着里也是去追查当年的案子,但是骆闻舟当时的决断是陶然去查曲失踪地的道路监控,郎乔查曲家附近的监控,骆闻舟自己去查当年的案子,这还是在陶然和郎乔已经把监控都查了一遍但是没有找到线索的前提下。如果剧里的你们也打算三管齐下不放弃追查监控,那么至少你要说明一句,证明你们不是在摸鱼。

郭父这段外来人的推理听得我也十分云里雾里

  因为市区到莲花岛有条过道,正好经过垃圾处理站,所以嫌犯是外来人?这结论是不是跳跃得有点快?这逻辑是怎么走的?那如果凶手是走这条过道来的,警方当年就没想过调取这条路上的监控来看看排查一下吗?

恕我直言,这个时间节点上就把徐当作嫌犯,是不是太快了点?

  从警方目前已有的线索来看,能确定的只有徐引导郭父去找到了吴,救下了同班同学苏妈,最终下定决心杀了吴的还是郭父,徐在这个事件当中站的位置还是比较边缘的,在当年的案子里,他自己都还是个还在上学的中学生,而且都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他一个无病无灾的成年人,要想犯案早就犯了,为什么偏偏要等到现在?拿他作为前后二十年的连环诱拐案的头号嫌疑人似乎不太合情理,而且警方手上没有任何实证能够证明他与曲的绑架案有任何关联,问询可以,就像骆问裴要张哥的不在场证明那样,但是把人找来放审讯室里当嫌犯来审就不太合适了。



作品集光·渊影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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