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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列传第六十四 文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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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传第六十四  文艺下

  ○赵沨周昂王庭筠刘昂李经刘从益吕中孚张建附李纯甫王郁宋九嘉庞铸李献能王若虚王元节麻九畴李汾元德明子好问

  赵沨,字文孺,东平人。大定二十二年进士,仕至礼部郎中。性冲淡,学道有所得。尤工书,自号「黄山」。赵秉文云:「沨之正书体兼颜、苏,行草备诸家体,其超放又似杨凝式,当处苏、黄伯仲间。」党怀英小篆,李阳冰以来鲜有及者,时人以沨配之,号曰「党赵」。有《黄山集》行于世。

  周昂,字德卿,真定人。父伯禄字天锡,大定进士,仕至同知沁南军节度使。昂年二十四擢第。调南和簿,有异政。迁良乡令,入拜监察御史。路铎以言事被斥,昂送以诗,语涉谤讪,坐停铨。久之,起为隆州都军,以边功复召为三司官。大安兵兴,权行六部员外郎。

  其甥王若虚尝学于昂,昂教之曰:「文章工于外而拙于内者,可以惊四筵而不可以适独坐,可以取口称而不可以得首肯。」又云:「文章以意为主,以言语为役,主强而役弱则无令不从。今人往往骄其所役,至跋扈难制,甚者反役其主,虽极辞语之工,而岂文之正哉。」

  昂孝友,喜名节,学术醇正,文笔高雅,诸儒皆师尊之。既历台省,为人所挤,竟坐诗得罪,谪东海上十数年。始入翰林,言事愈切。出佐三司非所好,从宗室承裕军。承裕失利,跳走上谷,众欲径归,昂独不从,城陷,与其从子嗣明同死于难。嗣明字晦之。

  王庭筠,字子端,辽东人。生未期,视书识十七字。七岁学诗,十一岁赋全题。稍长,涿郡王翛一见,期以国士。登大定十六年进士第。调恩州军事判官,临政即有声。郡民邹四者谋为不轨,事觉,逮捕千余人,而邹四窜匿不能得。朝廷遣大理司直王仲轲治其狱,庭筠以计获邹四,分别诖误,坐预谋者十二人而已。再调馆陶主簿。

  明昌元年三月,章宗谕旨学士院曰:「王庭筠所试文,句太长,朕不喜此,亦恐四方效之。」又谓平章张汝霖曰:「王庭筠文艺颇佳,然语句不健,其人才高,亦不难改也。」四月,召庭筠试馆职,中选。御史台言庭筠在馆陶尝犯赃罪,不当以馆阁处之,遂罢。乃卜居彰德,买田隆虑,读书黄华山寺,因以自号。是年十二月,上因语及学士,叹其乏材,参政守贞曰:「王庭筠其人也。」三年,召为应奉翰林文字,命与秘书郎张汝方品第法书、名画,遂分入品者为五百五十卷。

  五年八月,上顾谓宰执曰:「应奉王庭筠,朕欲以诏诰委之,其人才亦岂易得。近党怀英作《长白山册文》,殊不工。闻文士多妒庭筠者,不论其文,顾以行止为訾。大抵读书人多口颊,或相党。昔东汉之士与宦官分朋,固无足怪。如唐牛僧孺、李德裕,宋司马光、王安石,均为儒者,而互相排毁何耶。」遂迁庭筠为翰林修撰。

  承安元年正月,坐赵秉文上书事,削一官,杖六十,解职,语在秉文传。二年,降授郑州防御判官。四年,起为应奉翰林文字。泰和元年,复为翰林修撰,扈从秋山,应制赋诗三十余首,上甚嘉之。明年,卒,年四十有七。上素知其贫,诏有司赙钱八十万以给丧事,求生平诗文藏之秘阁。又以御制诗赐其家,其引云:「王遵古,朕之故人也。乃子庭筠,复以才选直禁林者首尾十年,今兹云亡,玉堂、东观,无复斯人矣。」

  庭筠仪观秀伟,善谈笑,外若简贵,人初不敢与接。既见,和气溢于颜间,殷勤慰藉如恐不及,少有可取极口称道,他日虽百负不恨也。从游者如韩温甫,路元亨、张进卿,李公度,其荐引者如赵秉文、冯璧、李纯甫,皆一时名士,世以知人许之。为文能道所欲言,暮年诗律深严,七言长篇尤工险韵。有《藂辨》十卷,文集四十卷。书法学米元章,与赵沨、赵秉文俱以名家,庭筠尤善山水墨竹云。

  子曼庆,亦能诗并书,仕至行省右司郎中,自号「淡游」云。

  刘昂,字之昂,兴州人。大定十九年进士。曾、高而下七世登科。昂天资警悟,律赋自成一家,作诗得晚唐体,尤工绝句。李纯甫《故人外传》云,昂早得仕,年三十三为尚书省掾,调平凉路转运副使。时术士有言昂官止五品,昂不信。俄以母忧去职,连蹇十年,卜居洛阳,有终焉之志。有荐其才于章宗者,泰和初,自国子司业擢为左司郎中。会掌书大中与贾铉漏言除授事,为言者所劾,狱辞连昂。章宗震怒。一时闻人如史肃、李著、王宇、宗室从郁皆谴逐之,铉寻亦罢政。昂降上京留守判官,道卒,竟如术者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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