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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世姻缘传·第十三回 理刑厅成招解审 兵巡道允罪批详(2)



  姑子,真是和尚道士,岂止休逐!你就同了街坊,我情愿伸着脖子,凭

  你杀剐!若是滢妇忘八定计诬陷我,合你们一递一刀,捅了对命!……’

  等语。有在官邻妪高氏,见计氏在大门内嚷叫,随将计氏拉劝进内。(

  高氏证)

  本月初七日,计都仍同计奇策前来接取计氏回家,计氏称说收拾未

  完,待初八日早去未迟。计都等随自回去。计氏于初七日夜,不知时分,

  妆束齐整,潜至氏房中门上,用带自缢身死。(小夏景等证)跟同计都、

  计奇策并计门不在官族人将计氏身尸卸下,于本日申时用棺盛敛讫。

  计都痛女不甘,遂将氏设计谋害情由,告赴本县。有已故胡知县票

  差在官快手伍圣道、邵强仁拘拿。伍圣道、邵强仁俱不合向晁源索银二

  百两,分受入己,卖放不令氏出官,止将晁源等一干原、被、干证,俱

  罚纸、谷、银两不等,发落讫。

  计奇策痛妹计氏冤死不甘,于某年月日随具状为人命事赴分巡东昌

  道李老爷案下告准,蒙批:‘仰东昌理刑厅究招,解。’

  该东昌府理刑褚推官将氏等一干人犯拘提到官,逐一隔别研审前情

  明白:

  看得施氏惑主工于九尾,杀人毒于两头。倚新间旧,蛾眉翻妒于入

  宫;欲贱凌尊,狡计反行以逐室。乘计氏无自防之智,窥晁源有可炫之

  昏,鹿马得以混陈,强师姑为男道;雌雄可从互指,捏婆塞为优夷。桑

  濮之秽德以加主母,帷簿之丑行以激夫君。剑锋自敛,片舌利于干将;

  拘票深藏,柔衤捷于急脚。若不诛心而论,周伯仁之死无由;第惟据

  迹以观,吴伯庵奸有辨。合律文威逼之条,绞无所枉;抵匹妇含冤之

  缢,死有余辜。

  晁源升斗之器易盈,辘轴之心辄变。盟山誓海,夷凤鸣于脱屣之轻;

  折柳攀花,埒乌合于挟山之重。因野鹜而逐家鸡,植繁花而推蒯草。夺

  宠先为弃置,听谗又欲休离。以致计氏涉淇之枉不可居,覆水之惭何以

  受?无聊自尽,虽妾之由;为从加功,拟徒匪枉。

  伍圣道、邵强仁鼠共猫眠,擒纵惟凭指使;狈因狼突,金钱悉任箕

  攒。二百两自认无虚,五年徒薄从宽拟。

  海会不守玄虚之戒,引类呼朋;郭氏抉离清净之关,穿房入屋。致

  起衅端,酿成祸患,寻源溯委,并合杖惩。

  四名口:计奇策年三十五岁,高氏年五十余岁,小柳青年一十七岁,

  小夏景年一十三岁,各供同。

  五名口:晁源年三十岁,伍圣道年六十二岁,邵强仁年三十三岁,

  海会年二十四岁,郭氏年四十二岁,各招同。

  一,议得施氏等所犯:施氏合依威逼期亲尊长致死者律,绞,秋后

  处决;晁源依威逼人致死为从减等,杖一百,流三千里;伍圣道、邵强

  仁合依诈骗官私以取财者,计赃以盗论,免刺,一百二十贯以上,杖一

  百,流三千里;海会、郭氏合依不应得为而为之事理重者律,仗一百。

  除施氏死罪不减外,晁源、伍圣道、邵强仁俱杖八十,徒五年;海会、

  郭氏俱杖七十。晁源系监生有力,海会、郭氏系妇人,俱准收赎;伍圣

  道、邵强仁系衙役,不准赎折,配发冲驿充徒,依限满放。理合解审施

  行。

  一,照出计奇策告纸银二钱五分,高氏、小柳青、小夏景、伍圣道、

  邵强仁、海会、郭氏各民纸银二钱,晁源官纸银四钱,又该赎罪,晁源

  折纳工价银二十五两,海会、郭氏各收赎银一钱五分,俟详允,追封贮

  库,作正支销。伍圣道、邵强仁原许晁源二百两,非本主告发之赃,合

  追入官。晁源监生,报部除名。伍圣道、邵强仁快手,革役另募。

  计奇策原赔计氏妆奁地一百亩,退还计奇策耕种,通取实收收管,

  领状缴报。余无再照。

  将详文书册一一写得端正,批上佥了花押。次日,原差同一干人犯点了名,珍哥、晁源、伍圣道、邵强仁都钉了手丑交付原差带去往巡道解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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