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全集·卷四(2)(7)
时间:2023-02-18 作者:王阳明 点击:次
随征土兵每名银二钱。家丁银一钱。 病故头目每名银四两。 病故土兵每名银二两。 首级每颗银一两。贼首银三两。 生擒每名银二两。 调发武缘乡兵搜剿八寨残贼牌 先该本院进剿八寨,贼巢已破,但余党逃遁,尚须追捕。访得各处乡民,素被前贼劫害,多有自愿出力杀贼报仇。及访得武缘县地方,婴墟等处乡兵,素称骁勇惯战,皆肯为民除害。已经牌差经历罗珍等前去起调,诚恐各官因循,姑未究治。看得通判陈志敬莅官日久,前项婴墟等处乡兵,曾经训缉,颇得其心,合委催督。为此牌仰本官速往婴墟等处,即将前项乡兵,量行选调,多或一千五百名,少或八九百名,各备锋利器械,仍督经历罗珍等分统前赴宾州,照名关支行粮等项,就彼相机搜剿前贼,仍听参将沈希仪调度节制,获有功次,一体重加旌赏。仍谕以当此农忙暑月,本院亦不忍动宜仰体此情,务要尽心效力,以报尔仇。是亦一劳永逸之事,先将调过名数并起程日期,随牌回报查考。 行右江道犒赏卢苏王受牌 看得思、田头目卢苏、王受等,率领部下兵夫,征剿八寨,搜屯日久,劳苦实多,合行量加犒劳。为此牌仰右江道分巡官,即行宾州,起拨夫役人等,将见贮军饷粮米,照依后开数目,运赴三里地方,各目扎营去处,分给各兵,以见本院犒赏之意。开数缴报查考。 计开: 卢苏二百石。王受一百五十石。 给土目行粮牌 照得本院见在进兵征剿八寨瑶贼,而镇安头目岑瑜等,率领目兵四百五十名前赴军门,自愿随军杀贼报效,意有可嘉。除量行犒赏外,仰分巡右江道官,将各目兵即行照名给与行粮一月,就发都指挥高崧哨内,听凭督调杀贼。获有功次,一体解验,以凭给赏施行。 批右江道移置凤化县南丹卫事宜呈 据副使翁素呈:“议得南丹卫城垣,并凤化县城垣合用银两。”看得,该道议于八相应,人心乐从。其筑立城垣,起造公廨等项,料价工食,一应合用银两,既经该道守巡官公同计议停当。南丹卫该银三千六百四十五两,凤化县该银三千一百七十六两,其食米南丹卫一万石,凤化县八千石,每石价银三钱,共该银五千四百两。见今各处仓廒,贮有粮米,尚够支给。候缺米之日,照数给价;先各量支一半,收贮听用,南丹卫一千五百两,凤化县一千二百两,准议于南宁府库贮军饷银内支给。 该道各官,仍要推选力量廉能官各一员,委同该卫指挥孙纲及该县掌印哨守官,亲至南宁府照数支出,三面秤对,匣收领,付宾州库寄贮。置立支销文簿,该道用印钤记,各付一本收执,每用银两,即同该州官开封动支,照数登记,务在实用,不得花费分毫,工完之日,开数缴报,通将各支销簿会合查考。 该道守巡官仍要不时亲诣调度督促,工程务在精致坚牢,永久无坏,当兹盗贼荡灭之余,况又秋冬天气,正可及时工作。各官务在上紧催督,昼夜鸠工,不日而成,一则可以速屯防守之官兵,二则可以不防来岁之农作。城完之日,本院自行旌保擢用,决不虚言。 各官视官事须如家事,刻刻尽心,仰称朝廷之官职,中副上司之委任;内以建自己之功劳,外以垂一方之事业;岂不事立身劳,功成名显,垂誉无穷者哉?若其因循玩惕,绩废事,非独自取败坏,抑且罪现难逃。仰该道备行各官查照施行,期务体勤勤嘱付之意,毋负毋负!此缴。 行左江道赈济牌 案照先因南宁府军民困苦骚扰二年有余,况天道干旱,青黄不接,已经行仰同知史立诚将停歇湖兵之家,量行赈给。然各色军民人等,同被骚扰,均合行赈。为此牌仰本道官吏,会同分巡道,即行南宁府,备查府城内外大小人户,照依后开等第,就于军饷米内照数通行赈给。务使各沾实惠,毋容奸吏斗级人等作弊克减,有名无实。事完开报查考。 计开: 乡官、举人、监生之家,每家三石。 生员每家二石。 大小人户每家一石。贫难小官,通行查出,量分差等,呈来给赈。 批右江道议筑思恩府城垣呈 据副使翁素呈:“估计起造思恩府城池等项,通用银八千五百七十七两零。”看得,思恩府城垣,仰行知府桂鏊自行督工起筑,合用料价工食等项银两,准照议于南宁府军饷银内动支。就仰桂鏊公同该府掌印官,当堂秤明,匣锁领回,寄贮宾州库内,查明前批南丹卫事理,置立文簿支销。该道守巡官,仍要不时亲至地方料理催督,务要修筑坚固,工程早完。事毕,开报查考。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