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忆似水年华(第一部 在斯万家那边 第二卷 斯万之恋(1))(13)
时间:2023-02-16 作者:马塞尔·普鲁斯特 点击:次
①霍赫(1629-1677),荷兰画家,善于表现室内光的效果。 他时常在到维尔迪兰家去以前跟那个年轻女工在一起呆的时间太久,以致钢琴家刚把那个乐句演完,他就发现奥黛特回家的时刻马上就要到了。他总是把她送到凯旋门背后拉彼鲁兹街她那小住宅的门口。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正是为了不要求她给以全部特殊优遇,他才牺牲早些看到她,跟她一起到维尔迪兰家去这个对他来说并不那么必要的乐趣,而保留伴送她回家的特权——这是她十分领情而他也更为重视的一项特权,因为这样,他就会感到没有别人看到她,没有人介入他们两人之间,而且在跟她分手以后,也没有人妨碍她在精神上与他同在。 就这样,她每晚都坐斯万的马车回去。有一晚,当她从车上下来,他跟她说“明天见”的时候,她快步跑到房子前的小花园里采摘最后一朵菊花,在车走动以前送到他的手里。他在归途中一直吻着这朵花,过了几天,花枯萎了,他就小心翼翼地把它收在写字台里。 可是他夜晚从不踏进她的家门。只有两个下午,他去参加了在她看来是如此重要的活动——吃午茶。在这里的这些小街上,几乎全都是一所挨着一所的矮小住宅,只是偶尔有几家昏暗的小铺子(这是这个过去名声不佳的地段的历史遗迹)打破这种单调一致。这些小街的寂静和空荡、花园和树上残留的白雪、冬季的衰败景象,城市中保留下来的自然景色,这些都为他在进门时感到的温暖和看到的花朵增添了神秘的色彩。 奥黛特的卧室位于高出于街面的底层,面临着与跟前街平行的一条狭窄的后街;卧室右边是一道陡直的楼梯,两旁是糊着深色壁纸的墙,墙上挂着东方的壁毯、土耳其的串珠、一盏用丝线绳吊起的日本大灯(为了避免来客连一点西方文明的现代化起居设备都享受不到,点的是煤气)。这道楼梯一直通到楼上的大小客厅。两间客厅前面有个狭小的门厅,墙上装着花园里那种用板条做的格子架,沿着它的整个长度摆着一个长方形的木箱,里面象花房里那样种着一行盛开的大菊花,这在那年月还是比较罕见的,虽然还没有日后的园艺家培植的那样巨大。斯万看了虽然有些不快,因为种大菊花是头年才在巴黎流行开的风尚,但这回看到这些在冬季灰暗的阳光中闪烁的短暂的星辰发出的芬芳的光芒,在这间半明半暗的小屋中映出一道道粉红的、橙黄的、白色的斑纹,心里还是很高兴的。奥黛特穿着粉红色的绸晨衣接待他,脖颈和胳膊都裸露着。她请他在她身边坐下,那是在客厅深处的许多神秘的隐秘角落之一,有种在中国大花盆里的大棕榈树或者挂着相片、丝带和扇子的屏风挡着。她对他说:“您这么坐着不舒服,来,我来给您摆弄一下。”她面带那种行将一显身手的得意的微笑,拿来几个日本绸面垫子,搓搓揉揉,仿佛对这些值钱东西毫不在乎,然后把它们垫在斯万脑袋后面和脚底下。仆人进来把一盏盏灯一一放好,这些灯几乎全都装在中国瓷瓶里,有的单独一盏,有的两盏成双,都放在不同的家具上(也可以说是神龛上),在这冬季天已近黄昏的苍茫暮色中重现落日的景象,却显得更持久,更鲜艳,更亲切——这种景象也许可以使得伫立在马路上观赏橱窗中时隐时现的人群的一个恋人遐想不已。奥黛特这时一直盯着她的仆人,看他摆的灯是不是全都摆在应有的位置。她认为,哪伯只有一盏摆得不是地方,她的客厅的整体效果就会遭到破坏,她那摆在铺着长毛绒的画架上的肖像上的光线就会不对劲儿。所以她急切地注视这笨家伙的一举一动,当他挨近她那唯恐遭到损坏而总是亲自擦拭的那对花瓶架时,就严厉地申斥他,赶紧走上前去看看花是否被他碰坏。她觉得她那些中国小摆设全都有“逗人”的形态,而兰花,特别是卡特来兰,也是一样,这种花跟菊花是她最喜爱的花,因为这些花跟平常的花不同,仿佛是用丝绸、用缎子做的一样。她指着一朵兰花对斯万说:“这朵兰花仿佛是从我斗篷衬里上铰下来似的,”话中带着对这种如此雅致的花的一番敬意;它是大自然赐给她的一个漂亮的、意想不到的姐妹,在实际生活中难以觅得,而它又是如此优雅,比许多妇女都更尊贵。因此她在客厅中给它以一席之地。她又让他看画在花瓶上或者绣在帐幕上的吐着火舌的龙、一束兰花的花冠,跟玉蟾蜍一起摆在壁炉架上的那匹眼睛嵌有宝石的银镶单峰驼,一会儿假装害怕那些怪物的凶相,笑它们长得那么滑稽,一会儿又假装为花儿的妖艳而害臊,一会儿又假装忍不住要去吻一吻被她称之为“宝贝”的单峰驼和蟾蜍。这些做作的动作跟她对某些东西的虔诚恰成鲜明的对比,特别是对拉盖圣母的虔敬。当她在尼斯居住时,拉盖圣母曾把她从致命的疾病中拯救过来,因此她身上总是带着这位圣母的金像章,相信它有无边的法力。奥黛特给斯万递上一杯茶,问他:“柠檬还是奶油?”当他回答是“奶油”的时候,就笑着对他说:“一丁点儿?”一听到他称赞茶真好喝的时候,她就说:“您看,我是知道您喜欢什么的。”的确,斯万跟她一样,都觉得这茶是弥足珍贵的,而爱情也如此需要通过一些乐趣来证实它的存在,来保证它能延续下去(要是没有爱情,这些乐趣就不成其为乐趣,也将随爱情而消失),以至当他在七点钟跟她分手,回家去换上晚间的衣服时,他坐在马车上一直难以抑制这个下午得到的欢快情绪,心想,“能在一个女子家里喝到这么难得的好茶,该多有意思!”一个钟头以后,他接到奥黛特的一张字条,马上就认出那写得大大的字,她由于要学英国人写字的那种刚劲有力,字写得虽不成体,却还显出是下了功夫的;换上一个不象斯万那样对她已有好感的人,就会觉得那是思路不清、教育欠缺、不够真诚、缺乏意志的表现。斯万把烟盒丢在她家里了。她写道:“您为什么不连您的心也丢在这里呢?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是不会让您收回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