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书·志第十七(2)
时间:2023-02-09 作者:魏徵 点击:次
陈永定三年,重云殿灾。 东魏天平二年十一月,阊阖门灾。是时齐神武作宰,而大野拔斩樊子鹄,以州来降,神武听谗而杀之。司空元晖免。逐功臣大臣之罚也。 武定五年八月,广宗郡火,烧数千家。 后齐后主天统三年,九龙殿灾,延烧西廊。四年,昭阳、宣光、瑶华三殿灾,延烧龙舟。是时谗言任用,正士道消,祖孝徵作歌谣,斛律明月以诛死。谗夫昌,邪胜正之应也。京房《易传》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烧宫。" 开皇十四年,将祠泰山,令使者致石像神祠之所。未至数里,野火欻起,烧像碎如小块。时帝颇信谗言,猜阻骨肉,滕王瓒失志而死,创业功臣,多被夷灭,故天见变,而帝不悟,其后太子勇竟被废戮。 大业十二年,显阳门灾,旧名广阳,则帝之姓名也。国门之崇显,号令之所由出也。时帝不遵法度,骄奢荒怠,裴蕴、虞世基之徒,阿谀顺旨,掩塞聪明,宇文述以谗邪显进,忠谏者咸被诛戮。天戒若曰,信谗害忠,则除"广阳"也。 《洪范五行传》曰:"水者,北方之藏,气至阴也。宗庙者,祭祀之象也。故天子亲耕以供粢盛,王后亲蚕以供祭服。敬之至也。发号施令,十二月咸得其气,则水气顺。如人君简宗庙,不祷祀,逆天时,则水不润下。" 梁天监二年六月,太末、信安、丰安三县大水。《春秋考异邮》曰:"阴盛臣逆人悲,则水出河决。"是时江州刺史陈伯之、益州刺史刘季连举兵反叛,师旅数兴,百姓愁怨,臣逆人悲之应也。 六年八月,建康大水,涛上御道七尺。七年五月,建康又大水。是时数兴师旅,以拒魏军。十二年四月,建康大水。是时大发卒筑浮山堰,以遏淮水,劳役连年,百姓悲怨之应也。 中大通五年五月,建康大水,御道通船。京房《易飞候》曰:"大水至国,贱人将贵。"萧栋、侯景僣称尊号之应也。 后齐河清二年十二月,兖、赵、魏三州大水。天统三年,并州汾水溢。熯曰:"水者纯阴之精,阴气洋溢者,小人专制。"是时和士开、元文遥、赵彦深专任之应也。 武平六年八月,山东诸州大水。京房《易飞候》曰:"小人踊跃,无所畏忌,阴不制于阳,则涌水出。"是时群小用事,邪佞满朝。阉竖嬖幸,伶人封王。此其所以应也。 开皇十八年,河南八州大水。是时独孤皇后干预政事,滥杀宫人,放黜宰相。杨素颇专。水阴气,臣妾盛强之应也。 仁寿二年,河南、河北诸州大水。京房《易传》曰:"颛事有智,诛罚绝理,则厥灾水。"亦由帝用刑严急,臣下有小过,帝或亲临斩决,又先是柱国史万岁以忤旨被戮,诛罚绝理之应也。 大业三年,河南大水,漂没三十余郡。帝嗣位已来,未亲郊庙之礼,简宗庙,废祭祀之应也。 《洪范五行传》曰:"土者中央,为内事。宫室台榭,夫妇亲属也。古者自天子至于士,宫室寝居,大小有差,高卑异等,骨肉有恩。故明王贤君,修宫室之制,谨夫妇之别,加亲戚之思,敬父兄之礼,则中气和。人君肆心纵意,大为宫室,高为台榭,雕文刻镂,以疲人力,淫泆无别,妻妾过度,犯亲戚,侮父兄,中气乱,则稼穑不成。" 齐后主武平四年,山东饥。是时,大兴土木之功于仙都苑。又起宫于邯郸,穷侈极丽。后宫侍御千余人,皆宝衣玉食。逆中气之咎也。 炀帝大业五年,燕、代、齐、鲁诸郡饥。先是建立东都,制度崇侈。又宗室诸王,多远徙边郡。 《洪范五行传》曰:"貌之不恭,是谓不肃,则下不敬。阴气胜,故厥咎狂,厥罚常雨,厥极恶。时则有服妖,时则有龟孽,有鸡祸,有***生上体之疴,有青眚青祥。惟金沴木。" ○貌不恭 侯景僣即尊号,升圆丘,行不能正履,有识者知其不免。景寻败。 梁元帝既平侯景,破萧纪,而有骄矜之色。性又沉猜,由是臣下离贰。既位三年而为西魏所陷,帝竟不得其死。 陈后主每祀郊庙,必称疾不行。建宁令章华上奏谏曰:"拜三妃以临轩,祀宗庙而称疾,非祗肃之道。"后主怒而斩之。又引江总、孔范等内宴,无复尊卑之序,号为狎客,专以诗酒为娱,不恤国政。秘书监傅縡上书谏曰:"人君者,恭事上帝,子爱下人,省嗜欲,远邪佞,未明求衣,日旰忘食,是以泽被区宇,庆流子孙。陛下顷来,酒色过度,不虔郊庙大神,专媚淫昏之鬼。小人在侧,宦竖擅权,恶诚直如仇雠,视时人如草芥。后宫曳罗绮,厩马余菽粟,百姓流离,转尸蔽野。神怒人怨,众叛亲离。臣恐东南王气,自斯而尽。"后主不听,骄恣日甚。未几而国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