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史·卷六十一 列传第四十九(6)
时间:2023-02-07 作者:李延寿 点击:次
武成初,吐谷浑侵掠州郡,诏祥与宇文贵总兵讨之。祥乃遣其军司檄吐谷浑,与浑广定王、锺留王等战,破之,因拔其洮阳、洪和二城,以其地为洮州。抚安西土,振旅而还。进封凉国公。薨,赠太师、同岐等十三州诸军事、同州刺史,谥曰景。
有七子,敬、让、璨、师、宽知名。
敬少历显职,封化隆县侯,后袭爵凉国公。位柱国、华州刺史。
让,大将军、郑州刺史、河东郡公。
璨,开府仪同三司、宣阳郡公。建德五年,从于并州战殁,赠上仪同大将军,追封清都公。
师,尚明帝女,位上仪同大将军、幽州刺史、博陵郡公。
宽,开府仪同大将军、武始公。入隋,历汴、郑二州刺史,并著政绩。
祥弟隆,大将军、襄乐县公。隋文帝与祥有旧,开皇初,追赠上柱国。
叱列伏龟,字摩头陀,代郡西部人也。其先为部落大人,魏初入附,遂世为第一领人酋长,至龟五世。龟容貌瑰伟,腰带十围,进止详雅,兼有武艺。嗣父业复为领人酋长。魏孝昌三年,以别将从长孙承业西征,累迁金紫光禄大夫。从还洛,授都督,遂为齐神武所宠任,加授大都督。沙苑之败,随例来降。周文帝以其豪门,解缚礼之,仍以邵惠公女妻之。大统四年,封长乐县公。自此常从征讨,亟有战功。历侍中、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恒州刺史。卒,子椿嗣。
椿字千年。明帝时,位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改封永世县公。天和初,除左宫伯,进位大将军。
阎庆,字仁度,河阴人也。曾祖善,仕魏历龙骧将军、云州镇将,因家云州之盛乐郡。祖提,持节、车骑大将军、敦煌镇都大将。父进,有谋略,勇冠当时。正光中,拜龙骧将军。属卫可瑰作乱,攻围盛乐,进率众拒守,以功拜盛乐郡守。庆幼聪敏,重然诺,风仪端肃,望之俨然。随父因守盛乐,颇有力焉,拜别将。后以军功拜步兵校尉、中坚将军。既而齐神武举兵入洛,魏孝武西迁,庆谓所亲曰:"高欢将有篡逆之谋,岂可苟安目前,受其控制也?"遂以大统三年自宜阳归阙。稍迁后将军,封安次县子,以功进爵为伯。庆善于绥抚,士卒未休,未尝先舍,故能尽其死力,屡获勋劳。累迁散骑常侍、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云州大中正,加侍中,赐姓大野氏。周孝闵帝践阼,出为河州刺史,进爵石保县公。州居河外,地接戎夷,庆留心抚纳,颇称简惠。就拜大将军,进爵太安郡公。入为小司空,历云、宁二州刺史。庆性宽和,不苛察,百姓悦之。天和六年,进位柱国。
晋公护母,庆之姑也。护虽擅朝,而庆未尝阿附。及护诛,武帝以此重之。诏庆第十二子毗尚帝女清都公主。庆虽位望隆重,婚连帝室,常以廉慎自守,时以此称之。建德二年,抗表致事,优诏许焉。庆既衰老,恒婴沉痼。宣帝以其先朝耆旧,特异恒伦,乃诏静帝至第问疾。赐布千段,医药所须,令有司供给。大象二年,拜上柱国。
隋文帝践极,又令皇太子就第问疾,仍供医药之费。开皇二年薨,年七十七。赠司空、七州诸军事、荆州刺史,谥曰成。长子常,先庆卒。次子毗嗣。
毗,七岁袭爵石保县公。及长,仪貌矜严,颇好经史,受汉书于萧该,略通大旨。能篆书,草隶尤善,为当时之妙。周武帝见而悦之,命尚清都公主。宣帝即位,拜仪同三司。
隋文帝受禅,以技艺侍东宫。数以琱丽之物取悦于皇太子,由是甚见亲待,每称之于上。寻拜车骑,宿卫东宫。上尝遣高颎大阅于龙台泽,诸军部伍多不齐整,唯毗一军,法制肃然。颎言之于上,特蒙赐制。俄兼太子宗卫率长史,寻加上仪同。太子服玩之物多毗所为。及太子废,毗坐杖一百,与妻子俱配为官奴婢。二岁放免。
炀帝嗣位,盛修军器,以毗性巧,练习旧事,诏典其职。寻授朝请郎。毗立议,辇辂车舆,多所增损。擢拜起部郎。
帝尝大备法驾,嫌属车太多,顾谓毗曰:"开皇之日,属车十二乘,于事亦得。今八十一乘,以牛驾车,不足以益文物,朕欲减之,从何为可?"毗曰:"臣初定数,共宇文恺参详故实,据汉胡伯始、蔡邕等议,属车八十一乘。此起于秦,遂为后式。故张衡赋云'属车九九'是也。次及法驾,三分减一,为三十六乘,此汉制也。又据宋孝建时,有司奏议,晋迁江左,唯设五乘,尚书令建平王宏曰:"八十一乘,义兼六国,三十六乘,无所准凭,江左五乘,俭不中礼。但帝王文物旗旒之数,爰及冕玉,皆用十二,今宜准此,设十二乘。'开皇平陈,因以为法。今宪章往古,大驾依秦,法驾依汉,小驾依宋,以为差等。"帝曰:"何用秦法!大驾宜三十六,法驾宜十二,小驾除之。"毗研精故事,皆此类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