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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列传第七 太祖诸子(2)

  大定二年正月甲戌,上谒山陵,可喜中道称疾而归。乙亥夜,召斡论、惟忠、斡里朵、璋、布辉会其家,沃窟刺以兵赴之,璋曰:「今不高松军,事不可成矣。」可喜、璋、布辉乃擒斡论、惟忠、斡里朵、沃窟刺,诣有司自首。既下诏狱,可喜不肯自言其始谋,及与斡论面质,然后款伏。上念兄弟少,太祖孙惟数人在,恻然伤之。诏罪止可喜一身,其兄弟子孙皆不缘坐。遂诛斡论、惟忠、斡里朵、沃窟刺等,其沃窟刺下谋克士卒皆释之。除璋彰化军节度使,布辉浚州防御使。辛巳,诏天下。是日,赐扈从万户银百两,猛安五十两,,谋克绢十匹,甲士绢五匹、钱六贯,阿里喜以下赐各有差。

  阿琐,宗强之幼子也。长身多力。天德二年,以宗室子,授奉国上将军,累加金吾卫上将军,居于中都。

  海陵伐宋,以左卫将军蒲察沙离只同知中都留守事,佩金牌,守管签。世宗即位东京,阿琐与璋等守城军官乌林荅石家奴等,入留守府,杀沙离只、府判抹捻撒离喝。众以阿琐行留守事,璋自署同知留守事,即遣谋克石家奴、乌林荅愿、蒲察蒲查、大兴少尹李天吉子磐等,奉表东京。

  大定二年,授横海军节度使,刚以名鹰,诏曰:「卿方年少,宜自戒慎,留心政事。」改武定军,以母忧去官。起复兴平军节度使,赐以袭衣厩马。迁广宁尹,坐赃一万四千余贯,诏杖八十,削两阶,解职。入见于常武殿,上曰:「朕谓汝有才力,使之临民。今汝在法当死,朕以亲亲之故,曲为全贷。当思自今戒惧,勿复使恶声达于朕听。」改平凉、济南尹,卒官,年三十七。上命有司致祭,赙银千两、重彩四十端、绢四百匹。

  宗敏,本名阿鲁补。天眷元年,封邢王。皇统三年,为东京留守,拜左副元帅,兼会宁牧。进拜都元帅,兼判大宗正事。再迁太保,领三省事,兼左副元帅,领行台尚书省事,封曹国王。

  海陵谋弑立,畏宗敏尊且材勇,欲构诬以除之。时熙宗屡杀大臣,宗敏忧之,谓海陵曰:「主上喜残杀,而国家事重,奈何。」宗敏言时,适左右无人,海陵将以此为指斥构害之,自念无证不可发,乃止。

  及弑熙宗,使葛王宗敏。葛王者,世宗初封也。宗敏闻海陵召,疑惧不敢往。葛王曰:「叔父今不即往,至明日,如何与之相见。」宗敏入宫,海陵欲杀之,尚犹豫,以问左右。乌带曰:「彼太祖子也,不杀之,众人必有异议,不如除之。」乃使仆散忽土杀之,忽土刃击宗敏,宗敏左右走避,肤发血肉,狼藉遍地。葛王见杀宗敏,问于众曰:「国王何罪而死?」乌带曰:「天许大事,尚已行之,此虮虱耳,何足道者。」天德三年,海陵追封宗敏为太师,进封爵。妃蒲察氏,进国号。封子撒合辇舒国公,赐名褒,进封王;阿里罕封密国公。正隆六年,契丹撒八反,海陵遣使杀诸宗室,阿里罕遂见杀。大定间,诏复官爵。

  胙王元,景宣皇帝峻子也,本名常胜,为北京留守,弟查刺为安武军节度使。

  皇统七年四月戊午,左副点检蒲察阿虎特子尚主,进礼物,赐宴便殿。熙宗被酒,酌酒赐元,元不能饮,上怒,仗剑逼之,元逃去。命左丞宗宪召元,宗宪与元俱去,上益怒,是时户部尚书宗礼在侧,使之跪,手杀之。

  海陵与唐括辩谋废立,海陵曰:「若举大事,谁当立者。」海陵意谓己乃太祖长房之孙,当立。而辩与秉德初意不在海陵,常胜乃熙宗之弟,辩答曰:「无胙王常胜乎。」海陵复问其次,辩曰:「邓王子阿楞。海陵曰:「阿楞属疏。」由是海陵谓胙王有人望,不除之将不得立,故心忌常胜并阿楞。是时,阿楞方为奉国上将军。

  河南军士孙进自称「皇弟按察大王」,熙宗疑「皇弟」二字或在常胜也,使特思鞫之,无状。特思乃尝疑海陵与唐括辩时时窃议,告之悼后者。海陵知熙宗有疑常胜心,因此可以除之,谓熙宗曰:「孙进反有端,不称他人,乃称皇弟大王。陛下弟止有常胜、查刺。特思鞫不以实,故出之矣。」熙宗以为然,使唐括辩、萧肄按问特思,特思自诬服,故出常胜罪。于是,乃杀常胜及其弟查刺,并杀特思。海陵乘此并挤阿楞杀之。阿楞弟挞楞,熙宗本无意杀之,海陵曰:「其兄既已伏诛,其弟安得独存。」又杀之。熙宗以海陵为忠,愈益任之,而不知其诈也。

  海陵篡立,追封常胜、查刺、阿楞官爵,亲临葬所致祭。大定十三年六月丁巳,世宗召皇太子诸王,侍食于清辉殿,曰:「或称海陵多能,何也。海陵谲诈,睢盱杀人,空虚天下三分之二。太祖诸孙中,惟胙王元天性贤者也。」

  元子育,本名合住,大定二十七年,自南京副留守迁大宗正丞,兼劝农副使。上问宰臣曰:「合住为人如何?」平章政事襄、参政宗浩对曰:「为人清廉干治。」上曰:「乃父亦然。」又曰:「蒲阳温胙王元,外若愚讷,临事明敏过人。朕于兄弟间,于元尤款密。」

  赞曰:「太祖躬擐甲胄,以定国家,举无遗策,而诸子勇略材识,足以遂父之志。传及太宗,而诸孙享其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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