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志第三十六 百官一(6)
时间:2023-02-02 作者:脱脱 点击:次
正隆六年,海陵南伐,立三道都统制府及左右领军大都督,将三十二总管,有神策、神威、神捷、神锐、神毅、神翼、神勇、神果、神略、神锋、武胜、武定、武威、武安、武捷、武平、武成、武毅、武锐、武扬、武翼、武震、威定、威信、威胜、威捷、威烈、威毅、威震、威略、威果、威勇之号。泰和六年伐宋,权设平南抚军上将军,正三品。至殄寇果毅都尉,从六品。凡九阶,曰平南抚军上将军、平南冠军大将军、平南龙骧将军、平南虎威将军、平南荡江将军、殄寇中郎将、殄寇郎将、殄寇折冲都尉、殄寇果毅都尉,军还罢。置令译史八十人,正三十三人,余四十七人从本府选擢。元光间,招义军,置总领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训练官,从八官。正大二年,更总领名都尉,升秩为四品。四年,又升为从三品。有建威、折冲、振武、荡寇、果毅、殄寇、虎贲、鹰扬、破虏之名。 枢密院。天辅七年,始置于广宁府。天会三年下燕山,初以左企弓为使,后以刘彦宗。初犹如辽南院之制,后则否。泰和六年尝改为元帅府。 枢密使一员,从一品。掌凡武备机密之事。枢密副使一员,从二品。泰和四年置二人,后不为例。签书枢密院事一员,正三品。同签枢密院事一员,正四品。大定十七年增一员,寻罢。明昌初,复增一员,寻又省。三年九月复增一员。经历一员,从五品。兴定三年置。都事一员,正七品。掌受事付事、检勾稽失省署文牍、兼知宿直之事。架阁库管勾一员,正八品。知法二员,从八品。掌检断各司取法之事。余检法同。枢密院令史,女直十二人,汉人六人,三品官子弟四人,吏员转补二人。译史三人,通事三人,回纥译史一人,曳剌十五人。 大宗正府。泰和六年避睿宗讳,改为大睦亲府。 判大宗正事一员,从一品。以皇族中属亲者充,掌敦睦纠率宗属钦奉王命,泰和六年改为判大睦亲事。同判大宗正事一员,从二品。泰和六年改为同判大睦亲事。同签大宗正事一员,正三品。宗室充。大定元年置。泰和六年改同签大睦亲事。大宗正丞二员,从四品。一员于宗室中选能干者充,一员不限亲疏,分司上京长贰、兼管治临潢以东六司属,泰和六年改为大睦亲丞。知事一员,从七品。检法,从八品。诸宗室将军,正七品。上京、东温忒二处皆有之。世宗时始命迁官,其户凡百二十。明昌二年更名曰司属,设令、丞。承安二年以令同随朝司令,正七品,丞正八品。中都、上京、扎里瓜、合古西南、梅坚寨、蒲与、临潢、泰州、金山等处置,属大宗正府。 ○御史台。 登闻检院隶焉。见《士民须知》。《总格》、《泰和令》皆不载。 御史大夫,从二品。旧正三品,大定十二年升。掌纠察朝仪、弹劾官邪、勘鞫官府公事。凡内外刑狱所属理断不当,有陈诉者付台治之。御史中丞,从三品。贰大夫。侍御史二员,从五品。以上官品皆大定十二年递升。掌奏事、判台事。治书侍御史二员,从六品。掌同侍御史。殿中侍御史二员,正七品。每遇朝对立于龙墀之下,专劾朝者仪矩,凡百僚假告事具奏目进呈。监察御史十二员,正七品。掌纠察内外非违、刷磨诸司察帐并监祭礼及出使之事。参注诸色人,大定二年八员,承安四年十员,承安五年两司各添十二员。典事二员,从七品。架阁库管勾一员,从八品。检法四员,从八品。狱丞一员,从九品。御史台令史,女直十三人,内班内祗六人,终场举人七人。汉人十五人,内班内祗七人,终场举人八人。译史四人,内班内祗二人,终场举人二人。通事三人。 宣抚司。 泰和六年置陕西路宣抚使,节制陕西右监军、右都监兵马公事,八年,改陕西宣抚司为安抚司。山东东西、大名、河北东西、河东南北、辽东、陕西、咸平、隆安、上京、肇州、北京凡十处置司。 使,从一品。副使,正三品。 劝农使司。泰和八年罢,贞祐间复置。兴定六年罢劝农司,改立司农司。 使一员,正三品。副使一员,正五品。掌劝课天下力田之事。 司农司。兴定六年置,兼采访公事。 大司农一员,正二品。卿三员,正四品。少卿三员,正五品。知事二员,正七品。兴定六年,陕西并河南三路置行司农司,设官五员。正大元年,归德、许州、河南、陕西各置,作三员。卿一员,正四品。少卿一员,正五品。丞一员,正六品。卿以下迭出巡案,察官吏臧否而升黜之。使节所过,奸吏屏息,十年之间民政修举,实赖其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