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志第三十三 选举二(4)
时间:2023-02-01 作者:脱脱 点击:次
女直进士令史,二十七年格,一考注正七品,两考注正六品。二十八年,敕枢密院等处转省者,并用进士。明昌元年,敕至三考者与汉人两考者同除。明昌三年,罢契丹令史,其阙内增女直令史五人。五年,以与进士令史辛苦既同,资考难异,遂定与汉进士一考与从六品,两考与从五品。 宰执子弟省令史,大定十二年,制凡承廕者,呈省引见,除特恩任用外,并内奉班收,仍于国史院署书写、太常署检讨、秘书监置校勘、尚书省准备差使,每三十月迁一重,百五十月出职。如承应一考以上,许试补省令译史,则以百二十月出职,其已历月日皆不纽折,如系终场举人,即听尚书省试补。十七年,定制,以三品职事官之子,试补枢密院令史。遂命吏部定制,宰执之子、并在省宗室郎君,如愿就试令译史,每年一就试,令译史考试院试补外,缌麻袒免宗室郎君密院收补。大定二十八年,制以宗室第二从亲并宰相之子,出职与六品外,宗室第三从亲并执政之子,出职与正七品。其出职皆以百五十月,若见已转省之余人,则至两考止与正七品。二十九年,四从亲亦许试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