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史·卷三十 列传第十八(9)
时间:2023-01-31 作者:李延寿 点击:次
辩字景宣,少好学,博通经籍。正光初,举秀才,为太学博士。以《大戴礼》未有解诂,辩乃注之。其兄景裕为当时硕儒,谓辩曰:"昔侍中注《小戴》,今汝注《大戴》,庶纂前修矣。"节闵帝立,除中书舍人。属齐神武起兵信都,既破尔朱氏,遂鼓行指洛。节闵遣辩持节劳之于邺。神武令辩见其所奉中兴主,辩抗节不从。神武怒曰:"我举大义,诛群丑,车驾在此,谁遣尔来?"辩抗言酬答,守节不挠。神武异之,舍而不逼。
孝武即位,以辩为广平王赞师。永熙二年,平等浮屠成,孝武会万僧于寺。石佛低举其头,终日乃止。帝礼拜之。辩曰:"石立社移,自古有此,陛下何怪。"及帝入关,事起仓卒,辩不及至家,单马而从。或问辩曰:"得辞家不?"辩曰:"门外之道,以义断恩,复何辞也。"
孝武至长安,封范阳县公。历位给事黄门侍郎,领著作,加本州大中正。周文帝以辩有儒术,甚礼之,朝廷大议,常召顾问。迁太子少保,领国子祭酒。赵青雀之乱,魏太子出居渭北,辩时随从,亦不告家人。其执志敢决,皆此类也。寻除太常卿、太子少傅,转少师,魏太子及诸王等皆行束脩之礼,受业于辩,进爵范阳郡公。
自孝武西迁,朝仪湮坠,于时朝廷宪章、乘舆法服、金石律吕、晷刻浑仪,皆令辩因时制宜。皆合轨度,多依古礼。性强记默识,能断大事,凡所创制,处之不疑。加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累迁尚书令。及建门官,为师氏中大夫。明帝即位,迁小宗伯,进位大将军。
帝尝与诸公幸其第,儒者荣之。出为宜州刺史,以患不之部。卒,谥曰献,配食文帝庙庭。子慎嗣。位复州刺史。慎弟诠,性趫捷,善骑射,位仪同三司。隋开皇初,以辩前代名德,追封沈国公。
初,周文欲行《周官》,命苏绰专掌其事。未几而绰卒,乃令辩成之。于是依《周礼》建六官,革汉、魏之法。以魏恭帝三年,始命行之。六卿之外,置太师、太傅、太保各一人,是曰三孤。时未建东宫,其太子官员,改创未毕。寻又改典命为大司礼,置中大夫。自兹厥后,世有损益。武成元年,增御正四人,位上大夫。保定四年,改宗伯为纳言,礼部为司宗,大司礼为礼部,大司乐为乐部。五年,左右武伯各置大夫一人。以建德元年,改置宿卫官员。二年,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官,府置四司,以下大夫为官之长,士贰之。是岁,又增改东宫官员。三年,初置太子谏议大夫,员四人,文学十人。皇弟、皇子友,员各二人,学士六人。四年,又改置宿卫官员。其司武、司卫之类,皆后所增改。太子正宫尹之属,亦后所创置。而典章散灭,弗可复知。宣帝嗣位,事不师古,官员班品,随情变革。至如初置四辅官,及六府诸司复置中大夫,并御正、内史增置上大夫等,则今载于外史。余则朝出夕改,莫能详录。
于时,虽行《周礼》,内外众职,又兼用秦、汉等官,今略举其名号及命数,附之于左。其纪传内更有余官而于此不载者,亦史之阙文也。
柱国、大将军,建德四年增置上柱国、上大将军也。正九命。
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建德四年改为开府仪同大将军,仍增上开府仪同大将军;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建德四年改为仪同大将军,仍增上仪同大将军;雍州牧。九命。
骠骑大将军、右光禄大夫,车骑将军、左光禄大夫,户三万以上州刺史。正八命。
征东、征南、征西、征北等将军、右金紫光禄大夫;中军、镇军、抚军等将军,左金紫光禄大夫;大都督;户二万以上州刺史;京兆尹。八命。
平东、平西、平南、平北等将军,右银青光禄大夫;前、右、左、后等将军,左银青光禄大夫;帅都督;柱国大将军府长史、司马、司录;户一万以上州刺史。正七命。
冠军将军、太中大夫;辅国将军、中散大夫;都督;户五千以上州刺史;户一万五千以上郡守。七命。
镇远将军、谏议大夫;建忠将军、诚议大夫;别将;开府长史、司马、司录;户不满五千以下州刺史;户一万以上郡守。正六命。
中坚将军、右中郎将;宁朔将军、左中郎将;仪同府、正八命州长史,司马,司录;户五千以上郡守;大呼药。六命。
宁远将军、右员外常侍;扬烈将军、左员外常侍;统军;骠骑车骑将军府、八命州长史,司马,司录;柱国大将军府中郎、掾、属;户一千以上郡守;长安、万年县令。正五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