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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克里斯朵夫(卷九·燃烧的荆棘 第一部)(15)



    他五十六岁,兴致挺好,可是喜欢生气,浓眉底下藏着一对笑眯眯的小眼睛,光秃的脑袋好比一个矗在头发窠上的鸡子,多毛的耳朵,牙齿不全的黑洞洞的嘴,哈哈大笑的时候象口井,又乱又脏的须,他常常用那些被鞋油染黑的手指捋来捋去。街坊上都管他叫斐伊哀老头,或是斐伊哀德,或是拉-斐伊哀德,——也故意叫他拉斐德惹他冒火,因为老头儿在政治上是标榜赤色思想的,①年轻时就因为参加巴黎公社而被判死刑,后来改成流配。他对这些往事非常骄傲,恨死了拿破仑三世与迦利弗。凡是革命的集会,他无不踊跃参②与,很热烈的拥护高加,因为他会用诙谐百出的辞令,打雷似的声音,预言将来大家可以痛痛快快的报复一下。他从来没错过一次高加的演讲,把每句话都咽在肚里,听到发噱的地方便扯着嘴大笑,听到咒骂的话又大为激动,对着那些战斗和未来的天堂心花怒放。第二天在小店里,他还得在报上重新读一遍演讲的摘要,对自己和徒弟高声朗诵;并且为了要细细的咂摸,他又教徒弟念,倘若漏掉了一行就拧他的耳朵。因此他的活儿往往不能准期交货,但手工挺讲究:鞋子把你脚都穿痛了还是没有坏——

    ①拉斐德为十九世纪法国大金融资本家,行动反复无常,素为工人阶级所不齿。

    ②迦利弗为法国将军,镇压巴黎公社的刽子手。

    徒弟是老人的孙子,十三岁,驼背,身体很弱,而且是软骨。母亲在十七岁上跟一个没出息的工人跑了,后来工人变了无赖,给抓去判了罪,从此不知下落。她被家里赶了出去,独自抚养着小爱麦虞限。她性情暴烈,嫉妒得有点病态,把对情夫的爱与恨一起移在孩子身上:拚命的爱他,同时又粗暴的虐待他,然后,儿子一有病,又急得发疯似的。逢着心绪恶劣的日子,她不给他吃晚饭就教他睡觉。要是他在街上累得走不动了或是倒在地下了,她就踢他一脚逼他站起来。她说话颠颠倒倒,前言不对后语,一忽儿痛哭流涕,一忽儿快活得象疯子。赶到她死了,祖父便把孩子接回,那时他才六岁。老人很喜欢他,但他有他的一套喜欢的方式:对孩子很凶,百般辱骂,从早到晚的扯耳朵,打嘴巴,为的是教他手艺,同时也把他的社会主义理论与反宗教理论灌输给他。

    爱麦虞限知道祖父的心并不坏;但他老是准备举起肘子来防巴掌。老人使他害怕,尤其在酩酊大醉的夜晚,因为斐伊哀德老头名不虚传,每个月总要醉上两三次,胡说八道,①嘻嘻哈哈,做出许多怪模样,结果孩子总得挨几下。其实那也是雷声大,雨点小。但孩子很胆怯,因为身体不好而更敏感,头脑早熟,遗传了母亲那种犷野而骚乱的心情。祖父粗暴的举动和革命的议论又把他骇坏了。外界的印象都会在他心中发生回响,好似小靴店被沉重的街车震动一样。日常的刺激,儿童的痛苦,早熟的悲惨的经验,巴黎公社的故事,从夜校中听来的零碎知识,报纸的副刊,工人集会中的演讲,和遗传得来的、骚动不已的、性的本能,都在他糊里糊涂的幻想中混成一起,象钟声的颤动。这种种合起来变成一个梦中的世界,奇形怪状,仿佛黑夜里的池沼,闪出一些耀眼的希望的光——

    ①“斐伊哀德”一字,原义为一种酒桶的名称。

    鞋匠把徒弟带看上奥兰丽的酒店。奥里维就在那边注意到这个尖声尖气的小驼子。既然不大跟工人们交谈,他尽有时间研究孩子的病态的脸,鼓起的脑门,又强悍又畏怯的神气。只要有人跟孩子说一句粗野的笑话,孩子就不声不响把脸扭做一团。听到某些革命的议论,他柔和的栗色眼睛又对着未来的幸福悠然神往,——其实即使这幸福一朝实现了,他那可怜的命运也不见得会怎么改变。但当时他眼睛里的光辉照着他可憎的脸,竟令人忘了它的可憎。这一点,连美丽的贝德也注意到了;有一天她对他说出了这个感想,冷不防亲了亲他的嘴。孩子惊跳一下,脸色马上变了,不胜厌恶的望后退避。贝德没有留意,她已经在那里和育西哀吵架了。发觉爱麦虞限这样骚动的只有奥里维,他眼睛钉着孩子,看他缩到黑影里,双手哆嗦,垂着头,低着眼睛,从旁用着又热烈又恼怒的目光偷觑贝德。他走过去跟他很温柔很客气的说话,一下子就把他的性子给压下去了……柔和的态度对于一颗被人轻蔑的心的确是很大的安慰,好比久旱的泥土急不及待的吸收的一滴水。只要几句话,只要一个笑容,就能使爱麦虞限暗中向奥里维倾心,把他认为知己。以后在街上遇见奥里维而发觉他们是近邻的时候,他更觉得那是一种缘分了。他特意等奥里维在妻子门前走过,好跟他招呼;倘若奥里维心不在焉的没留意,爱麦虞限就会不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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