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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克里斯朵夫(卷五 节场 第二部)(3)



    克利斯朵夫看着,听着,咬着牙齿,免得说出难听的话。整个晚上,他全身紧张,四肢抽搐。他既不能说话,也不能不说话。并非为了兴趣或需要,而是为了礼貌,为了非说些什么不可而说话,使他非常难堪。把真正的思想说出来罢,那是不行的。信口胡诌罢,又办不到。他甚至在不开口的时候也不会保持礼貌。倘使他望着旁边的人,就是眼睛直勾勾的瞪着人家,不由自主的研究对方,教人生气。要是他说话,就嫌语气太肯定,又使大家——连他自己在内——听了刺耳。他觉得自己不得其所;而且他既有相当的聪明,能够感觉到自己把这个环境的和谐给破坏了,当然对自己的态度举动和主人们一样气恼。他恨自己,恨他们。

    等到半夜里独自一人走到街上的时候,他烦闷到极点,竟没气力走回去了;他差不多想躺在街上,好象他儿时在爵府里弹了琴回家的情形。有时,即使那一个星期的全部存款只剩了五六个法郎,他也会花两法郎雇一辆车。他急急忙忙的扑进车厢,希望赶快溜走;他一路上在车子里呻吟不已。回到寓所,上床睡觉了,他还在呻吟……然后又猛的想起一句滑稽的话而放声大笑,不知不觉做着手势,把那句话重说一遍。第二天,甚至过了好几天,独自散步的时候,他又突然咆哮起来,象野兽一样……干吗他要去看这些人呢?干吗要再上那些地方去看他们呢?干吗勉强自己去学别人的模样,手势,鬼脸,装做关心那些并不关心的事?——他是不是真的不关心呢?——一年以前,他绝对不耐烦跟他们来往的。现在他觉得他们又好气又好笑了。是不是他也多少沾染了巴黎人满不在乎的脾气?于是他很不放心的怀疑自己的性格不及从前强了。但实际是相反:他倒是更强了。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他精神比较自由得多。他不由自主的要睁着眼睛看人类的大喜剧。

    并且不管他喜欢不喜欢,只要他希望巴黎社会认识他的艺术,就得继续过这种生活。巴黎人对作品的兴趣,要看他们对作者认识的深浅而定。要是克利斯朵夫想在这些市侩中间找些教课的差事来糊口,他尤其需要教人家认识。

    何况一个人还有一颗心,而心是无论如何必须有所依恋的;如果一无依傍,它就活不了。

    克利斯朵夫的女学生中有一个叫做高兰德-史丹芬,她的父亲是个很有钱的汽车制造商,入了法国籍的比利时人;母亲是意大利人。她的祖父是英美的混血种,卜居在安特卫普,祖母是荷兰人。这是一个十足地道的巴黎家庭。在克利斯朵夫看来,——象别人看来一样,——高兰德是个典型的法国少女。

    她才十八岁,丝绒般的黑眼睛对年轻的男人特别显得温柔,象西班牙姑娘的瞳子,水汪汪的光采把眼眶填满了,说话的时候,那个古怪而细长的小鼻子老是在翕动,乱蓬蓬的头发,一张怪可爱的脸,皮肤很平常,搽着粉,粗糙的线条,有点儿虚肿,神气象头瞌睡的小猫。

    她个子非常小,衣服很讲究,又迷人,又淘气,举止态度都带几分撒娇,做作,痴癔;她装着小女孩子的神气,几个钟点的坐在摇椅里晃来晃去;在饭桌上看到什么心爱的菜,便拍着手小声小气的叫着:“噢!多开心啊!……"在客厅里,她燃着纸烟,在男人面前故意做得跟女友们亲热得不得了,勾着她们的脖子,摩着她们的手,咬着她们的耳朵,说些傻话,或是娇滴滴的说些凶狠的话,说得很巧妙,偶然也会若无其事的说些挺放肆的话,——而更会逗人家说这种话,——一忽儿她又扮起天真的憨态,眼睛挺亮,眼皮厚厚的,又肉感,又狡猾,从眼梢里看人,留神听着人家的闲话,很快的把粗野的部分听在耳里,想法吊几个男人上钩。

    这些做作,象小狗般在人前卖弄的玩艺,假装天真的傻话,对克利斯朵夫全不是味儿。他没有闲功夫来注意一个放荡的小姑娘耍手段,也不屑用好玩的心情瞧那些手段。他得挣他的面包,把他的生命与思想从死亡中救出来。他的关心这些客厅里的鹦鹉,只在于她们能够帮助他达到目的。拿了她们的钱,他教她们弹琴,非常认真,紧蹙着眉头,全副精神贯注着工作,免得被这种工作的可厌分心,也免得被象高兰德-史丹芬一类轻佻的女学生的淘气分心。所以他对于高兰德,并不比对高兰德的十二岁的表妹更关切;那是个幽静而胆怯的孩子,住在史丹芬家和高兰德一起学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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