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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克里斯朵夫(卷五 节场 第一部)(28)



    他们戏剧风格之混杂也不下于他们的感情。他们造出一种杂揉的土话,把各阶级各地方迂腐而粗俗的口语,把古典的,抒情的,下流的,做作的,幽默的,胡说八道的,不雅的,隽永的话,统统凑在一处,好象带着外国口音。他们天生的会挖苦人,滑稽突梯,可是很少天趣;但他们凭着乖巧的手法,能仿着巴黎风气制造出一些天趣。虽然宝石的光泽不大美,镶工未免笨重繁琐,放在灯光下面至少会发亮:而只要有这一点就足够了。他们很聪明,观察很精密,却有些近视;几百年来在柜台上磨坏了的眼睛是要用放大镜来检视感情的,他们把小事扩大了好几倍,而看不见大事;他们因为特别喜欢假珠宝的光彩,所以除了他们暴发户心目中的典雅的理想以外,什么都不会描写。那简直是极少数游手好闲的人和冒险家争夺一些偷来的金钱与无耻的女性。

    有时,这些犹太作家真正的天性,由于莫名片妙的刺激,会从他们古老的心灵深处觉醒过来。那才是多少世纪多少种族的一种古怪的混合物;一阵沙漠里的风,从海洋那边把土耳其杂货铺的臭味吹到巴黎人的床头,带来闪烁发光的沙土,奇怪的幻象,醉人的肉感,剧烈的神经病,毁灭一切的欲念,——似乎希伯莱的勇士撒姆逊,从几千年的长梦中突然象狮子一般的醒过来,挟着疯狂的怒气把庙堂的支柱推倒了,压在他自己和敌人身上。①——

    ①非力士人拘囚撒姆逊,一日将其带往祭神大会,意欲当众加以羞辱。撒姆逊默祷上帝赐还神力(此神力被爱人达丽拉潜割头发后丧失),乃推倒庙堂,与非力士王及在场群众同归于尽。

    克利斯朵夫掩着鼻子,对高恩说:

    “这里头力量是有的;可是发臭。够了!咱们去看看别的东西罢。”

    “你要看什么?”

    “法国啊。”

    “这不就是法国吗?"高恩说。

    “不是的,"克利斯朵夫回答,"法国不是这样的。”

    “怎么不是?还不是跟德国一样吗?”

    “我绝对不信。这样的民族活不了二十年的:此刻已经有股霉味儿了。一定还有别的东西。”

    “再没有更好的了。”

    “一定有的,"克利斯朵夫固执着说。

    “噢!我们也有很高尚的心灵,"高恩回答,"也有配他们胃口的戏剧。你要看这个吗?有的是。”

    于是他把克利斯朵夫带到法兰西剧院①去——

    ①法兰西剧院(亦称法兰西喜剧院)为法国四大国家戏院之一。

    那天晚上,演的是一出现代的散文体喜剧,讨论某个法律问题的。

    一听最初几句对白,克利斯朵夫就不知道这剧情发生在哪个世界上。演员的声音异乎寻常的宏大,沉着,迟缓,做作,每个音节都咬得非常清楚,好象教朗诵的功课,又象永远念着十二缀音格的诗,夹着些痛苦的打隔。姿势那么庄严,差不多跟教士一般。女主角披着古希腊大褂式的寝衣,高举着手臂,低着脑袋,活象神话里的女神,调弄着美妙的低音歌喉,迸出最深沉的音,脸上永远挂着苦笑。高贵的父亲踏着剑术教师般的步子,道貌岸然,带着阴森森的浪漫色彩。年轻的男主角很冷静的尖着嗓子装气声。剧本的风格是副刊式的悲剧:通篇都是抽象的字眼,公事式的修辞,学院派的迂说。没有一个动作,没有一声出人不意的呼号。从头至尾象时钟一样呆板,只有一个严肃的问题,一个剧本的雏形,一副空洞的骨架,外边却毫无血肉,只是一些书本式的句子。那些想要显得大胆的讨论,其实只表示鳃鳃过虑的思想,和那种矜持的小市民精神。

    剧中叙述一个女子嫁了个卑鄙的丈夫,生了个孩子;她离了婚,又嫁给一个她心爱的老实人。作者想借此说明,便是在这等情形中,离婚不独为一般成见所不许,抑且为人类天性所不容。要证明这一点是再方便没有了:作者设法使前夫在某次意外的情形中和离婚的妻子团聚了一次。这样以后,那女的并不继之以悔恨或羞惭。要说天性,这才是正常的反应。可是不,她反而更爱那个诚实的后夫。据说这是一种英勇的意识,出乎人情之外的表现!法国作家对于道德的确太生疏了:一提到它就会变得过火,令人难以置信。大家看到的仿佛尽是高乃依式的英雄,悲剧中的帝王。——而这些百万富翁的男主角,在巴黎至少有一所住宅和二三处宫堡的女主角,其非真是帝王吗?在这等作家眼里,财富竟是一种美,几乎也是一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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