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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中部 第三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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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红兵的确见过几个女人的子,从碟里,更是阅过无数女人的。说实话,像忆秦娥这样净、匀称、美丽、健康、弹十足的子,还是第一次见到,他是真的傻了。

  忆秦娥慢慢走到上,静静地躺下来,还是一丝不挂,也没有想用任何东西掩盖的意思。她就那样闭起眼睛,均匀地呼着。台灯那带点金的光线,把她的照得跟画一样,让刘红兵在一刹那间,几乎分不清这是现实,还是在看当时还很难到的那种外油画集。他的眼睛已经肿了起来,透过那越来越窄的缝隙,他看见,忆秦娥脸上异常平静,但那种不可猥亵的平静,让他不寒而栗。他勉强着站起来,摇摇晃晃地说:

  “秦娥,对不起,我……我是你的。”

  说完,他头重脚轻地朝门口走去。在开门前,他还先把脑袋出门缝观察了一下,当确证没有人在门口,能于他开门的瞬间,看见上一丝不挂的美人时,他才一闪出去,把门拉上了。他不想让任何人看见这美丽的胴。这个胴是属于自己的。谁看见,都会瞎了狗眼的。太美了,他必须得到。

  忆秦娥是刘红兵的。绝对!

  刘红兵到北山办事养了几天伤。有人问他咋回事,他说,酒喝多了,摔了一跤。一颗门牙没了,那一定是摔个狗吃屎了?他连连点头承认,是摔了个狗吃屎。乌起来的眼泡,还有紫薯一样垂挂在脸上的鼻子,都在一天天消退着挤眉眼的肿。唯有失去的门牙,短期实在补不上来。并且那颗牙还宽得要命,一旦失去,就是半扇城门的豁口。说话跑风漏气倒也罢了,这相,却委实残破得连粘都粘连不到一起地缺损无序了。见狐朋狗友倒是无妨,可要见忆秦娥,那就真是背着狗头敬菩萨——故意腌臜神了。但他真的是急切想再见到忆秦娥。他觉得一切都似乎成熟了。虽然忆秦娥是采取那么极端的方式。如果没有做好把一切都给他的准备,相信她是不会成那样的。能成那样,就是把最后的防线都撤哨了。无奈也罢,愿也罢,反正她是要给他了。他觉得那天晚上,面对追求了快一年的目的地,在冲锋登顶的一刹那间,他突然撤离,肯定是对的。尽管也有眼冒金星、口含血牙的不适与无奈。但更重要的,还是忆秦娥那种刚烈如火、如剑、如刀的格,把他震撼了。他觉得,她是神圣不可冒的。尽管出门以后,他也有些后悔,后悔没有把那千般万般的美好,再多看上几眼。不过再看也是看不成的了,他那眼睛,当下就渐式眯缝得只剩一线游丝,若再不迅速撤退,只怕是连门的大致方位都不见了。他在想,这个间隔时间不能过长,一旦忆秦娥灵醒起来,不要他证明什么清白与否,他也就错失良机,大概只能看舟、望洋兴叹了。

  刘红兵觉得,他对忆秦娥的,已经是深入骨髓了。尽管占有她美妙的胴,仍是目的中的目的。但与过去接触过的任何女人,都还是大有区别。对于那些女人,目的很明确,那就是快刀斩乱。还不等对方由撒娇升级到撒泼、撒,他就已胜利大逃亡地刀割洗了。而忆秦娥,在他极占有的同时,还伴随着珍视、怜、呵护、责任这些深沉的东西。他是真的准备跟这个女人过一辈子的。尽管他也怯火着她那不就拳打脚踢的病。但见她脚手挥,他就有了发倒竖、拔逃跑的本能反应。可逃了跑了,还是想再回去,继续黏糊着、巴结着、讨好着,准备领受她新的拳脚相加。他已经反复试验过,每每赌气离开忆秦娥,都是绝对持不到一个礼拜的。基本是挨过三天,就有要发疯上吊的感觉。过去他那么打牌,现在在牌桌上是咋都坐不住了,赢钱输钱都没意思了。唯有跟忆秦娥赖在一起,即使无缘无故地挨上一脚,也是要心花放的。

  他不能等着肿消牙补了再去见忆秦娥。兴许打弱势牌,就这样伤痕累累、残缺不全地去见,更能使她内疚愧悔、良心发现。他在镜子里,反复观察了观察自己的面容,用“歪瓜裂枣”四个字形容,堪称准恰当。尤其是他故意张开,出那扇直通喉管的黑门来,更是显得山河破碎、满目疮痍了。曾经是一张多么英俊帅气的脸面哪!有那美人着他的高鼻梁说过:“兵哥,就你这张脸,一辈子也就只能是贾宝玉的命了。”他还真不喜欢贾宝玉那厮,太好在女人跟前黏黏糊糊、胭脂粉饼了。可在忆秦娥面前,他还就真成贾宝玉了。任甩脸、辱骂、踢打,还是要死朝人家跟前凑,死去讨好卖乖,殷勤表现。他觉得自己是完全变了一个人。因为,已自我摧残得面目全非了。剩下的,也就只能是继续去了。再不,自己还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他在镜子里扮了几个鬼脸,戴上一副蛤蟆镜,遮去了一部分残破疆域后,就又找忆秦娥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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