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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诱

  我喜欢狐狸精。天下间的男人,除了洛克逊,谁会不喜欢狐狸精?——特别是本人这种类型,受妻钳制日久,更是蠢蠢欲动。
  我叫ALAN TAM。这是近来最炙手可热的名字。虽然在我改名ALAN时,还是书院仔,就是邓光荣还在演“学生王子”的年代,当年,ALAN是十分流行的。
  我的中文名字更劲,叫“冠文”。
  老实说,我比许冠文英俊。眼睛较大,脸型较长,肚腩较小。——我只患“轻微肚腩症”。故也算得潇洒。
  我很满意自己叫“冠文”,虽然,到银行签名、有外电来找、甚至被介绍于陌生朋友时,他们总对我连名带姓“谭冠文”三字,展露一阵不大看得出来的隐忍的笑意。
  当我三十风气的时候,十分希望自己仍是廿五岁,这样,我便有一大把时间好从头再来,如今我卅五岁了,又十分希望自己仍是三十岁。每隔五年就节节退让,心中壮志未酬,总觉有点欠缺。
  我当然不想“如此而已”。
  “医生,我记不起我是谁?自下而上仍什么目的?上帝有什么用?钱有什么意义?我每天起来,只觉整个世界对我不起。医生……你快乐吗?”那廿岁的女病人,灰色少女,一星期两次,不停地向我倾诉她的不快乐。问一些得诺贝乐奖金的学者也答不出来的问题。我欢迎她提问,要是答不了,下星期还可继续。此乃本人的营生。
  游目至办公桌上,一帧家计会拈来宣传样板的照片:“我妻、子、女”,一家四口,其乐融融。
  间中,也有病人躺在那儿,身心不忿:“医生,我受不了!天天早起都要与一个披头散发的黄面婆一起刷牙……”
  “你看惯了,老婆并不那么丑样。”
  “她用什么牙膏,排牙都一样黄!”他说,犹有余怒。不管我的开导。
  ——我就没有同感了。因为,每天清晨妻比我早起,打扮妥当,容光焕发。早餐天天更换款式。当我刷牙时,只自惭形秽。
  “冠文,今天换了新牙刷,与新毛巾衬色。”她总是兴致勃勃,头头是道,生生不息。
  我就恨她这点。哼,要是可以出轨……。
  “……我真的想出轨。烛光、红酒、美人。浪漫一次半次,不上身的。”我在电梯口与老友史泰龙闲聊:“天天都一样闷。在家,只有老婆讲;在办公室,只有病人讲。我怕我的心理也有问题。”
  “谭冠,你不快乐吗?”这小子嬉皮笑脸:“要晓得利用时间,好日子有限。”
  “难怪你近日生意那么好。”
  “你帮人箍煲,我劝人自由。”
  “其实我也想‘自由’。”
  他明白而又怜悯地看我一眼。
  史是相识十多廿年的老友,当年一齐出猫,他总是逍遥法外,而我间中束手就擒。如今他是城中钻石王老五。律师、英俊、口甜舌滑、雄才伟略——尤其是面对女性。
  他自诩从来未曾召妓。新近给自己改名“史泰龙”,是纪念他的“第一滴血”各项经验与评语,眼看有无数的续集、三集、四集。
  进了电梯,走来一个艳女。史眼前一亮——简直会泛出蓝绿色的精光。
  “男人有四种——”他开始有意无意地发表谬论:“第一种,结了婚,不敢去浪漫的,即是你啦。第二种,结了婚,略为浪漫的。第三种,未结婚,又不知什么叫浪漫的。第四种,最‘正’的一种……”
  艳女瞟他一眼。史笑:“小姐,你猜第四种是怎样的?”
  她浅笑,不表示厌恶。
  我见事已至此,便道:“史泰龙,我老婆驾了车来接我,先走一步。”
  他才不理会我。身后响起他那充满魅力的权威中带挑逗的声音:“小姐,女人又有四种……”
  妻打开车门,我一钻而入,见已携备一子一女。子八岁女五岁。全都是妻的爪牙。看,这便是幸福家庭的样板了。“阿史又换画了?”她问。
  “他专门帮人办离婚,久而久之,自己也不肯结婚。”
  “他生意很好吗?以后少来往。”
  “不会啦,他做不成我们的生意。——如今没什么好老婆,最好的那个已被我娶了。”
  妻面不改容:“那你是好老公吗?”子女奸狡地等我回答。
  你看你看,我岂有半点面子?
  我实在厌倦“天伦之乐”。
  花了二万元买了副电脑,结果儿子整天与“苹果”打交道。时间过得真快,我这样的早出晚归,赚个死脱,那衰仔却印印脚地坐享其成。在我小时候,向父亲要钱买本“财叔”,他也要扣我半碗饭。
  女儿年方五岁,长得眼小鼻大——像我,她还箍了排钢牙,在我跟前表演芭蕾舞,一头蹒跚的招积小天鹅,要栽植之长大,需得花我多少心血?一排钢牙所费不菲,要二千多元。我从来都享用不到钢牙。
  “你说,公平吗?”我冲口而出。妻用一层鸭屎绿色的面膜膏糊了一面,探首望过来,我连忙装作专心阅报。
  那衰女仍踮起脚尖扰攘,我喝令:“还不去睡?去去去!”
  她尖叫:“妈咪——”
  儿子连忙帮凶:“爹地又欺负安琪了!”
  “好了好了,够钟上床了。”在妻的训示下,二人竟乖乖就范。
  真是走狗!
  “你也够钟上床了。”她说。
  她顺手关灯。一刹那间,大厅黑漆死寂,我衰老了。——她控制时间真有一手。未几够钟吃丸,未几够钟来干一次,未几够钟入睡,未几够钟起床、够钟上班……。我在她的英明领导之下,逃不出魔掌,永不超生。堂堂一个男子汉,连做错事的机会也没有?真是天理难容。终有一天,给我遇上投怀小燕,就够她瞧了。
  谁要一生饰演HIFI旁两座大喇叭之一?一具永恒嘹亮,一具早已失灵——那是我,发不出来自肺腑之声音。



作品集李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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