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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广记·卷第三百八十三 再生九(2)

【译文】

湖熟有个叫胡勒的人,隆安三年的冬天死去,过了三天又复活了。他说被鬼抓去以后,用红泥堵住了鼻子并盖上了印记。胡勒被带到天门外时,见门里走出来三个人说,“这个人还不该来,怎么把他给抓来了?而且还光着身子连件衣服都没穿,能让他干点什么呢?”抓胡勒的鬼说,“他是下面的土地神送来的,既然已经抓来了,就留下他。”这时胡勒看见已经死了一年的邻居张千载也在这里,而且现在是天门上的亭长,就向他苦苦哀诉。张千载听后进了天门,不一会儿出来对胡勒说,“我已经替你求了情,现在答应放你回去,你可以去了。”于是鬼卒用棍子挑开封在胡勒鼻子上的红泥印,胡勒就恍恍忽忽地往回走。临走时看见天门附近有不少府宅,有的门朝东,有的门朝南,都是白墙红柱,警卫森严。他快到家门时,远远看见邻居张千载的叔叔张文怀在宅中的官房里整理文书,心想莫非张文怀也死了?胡勒还阳后,就对张文怀说了在阴曹看见他的事。张文怀为人向来很倔犟,听胡勒说后根本不信。然而过了一百多天,张文怀果然死了。胡勒现在是县衙的官员,据他自己说,他生病时脱光了衣服躺在被子里,所以鬼卒抓他到阴间去时,他才光着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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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畿

晋咸宁中,琅邪颜畿,字世都,得病,就医张瑳。死于瑳家。家人迎丧,旐每绕树不可解。乃托梦曰:“我寿命未应死,但服药太多,伤我五脏耳。今当复活,慎无葬我。”乃开棺,形骸如故,微有人色。而手爪所刮摩,棺板皆伤。渐有气,急以绵饮沥口,能咽,饮食稍多,能开目,不能言语。十余年,家人疲于供护,不复得操事。其弟弘都,绝弃人事,躬自侍养。以后便衰劣。卒复还死也。(出《搜神记》)

【译文】

晋代咸宁年间,琅琊有个姓颜名畿字世都的人,生病后请医生张瑳治疗,后来死在了张瑳家中。颜家的人到张瑳家迎丧时,招魂幡常常缠在树上解不开。接着颜畿就给家人托梦说:“我寿数未到,本来不该死,由于吃药太多伤了五脏。我会复活的,千万别把我埋葬。”家人就打开棺木,见颜畿尸体像活着时一样,而且气色也有些像活人,棺板上有被他手抠坏的手印。后来颜畿就渐渐能喘气了,家人赶块用丝绵沾了水润他的嘴,颜畿也能把水咽下去。后来就能睁眼了,吃东西也多一点了,只是不能说话。就这样过了十多年,家里人疲于供养护理,不能再做别的事。这时他的弟弟弘都毅然辞去了公私事务,亲自来侍护他。然而颜畿却一天比一天衰弱,终于又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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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广

晋升平末,故章县老公有一女,居深山。余杭广求为妇,不许。公后病死,女上县买棺,行半道,逢广。女具(明抄本“女具”作“与女”)道情事。女因曰:“穷逼,君若能往家守父尸,须吾还者,便为君妻。”广许之。女曰:“我栏中有猪,可为杀,以饴作儿。”广至女家,但闻屋中有鼓掌欣舞之声。广披离,见众鬼在堂,共捧弄公尸。广把杖大呼,入门,群鬼尽走。广守尸,取猪杀。至夜,见尸边有老鬼,伸手乞肉。广因捉其臂,鬼不复得去,持之愈坚。但闻户外有诸鬼共呼云,老奴贪食至此,甚快。广语老鬼,杀公者必是汝,可速还精神,我当放汝。汝若不还者,终不置也。老鬼曰:“我儿等杀公耳。”即唤鬼子,可还之。公渐活,因放老鬼。女载棺至,相见惊悲,因取女为妇。(出《幽明录》)

【译文】

晋代升平末年,故章县一个老人有个女儿,他们一同住在深山里。余杭广向老人的女儿求婚,老人没有答应。后来老人病故,女儿到县里去买棺材时半路上碰见广某,就把老人的死讯说了,并说,“我自己一个孤女跑到县里去买棺材,实在是没有办法。如果您能到我家去替我为父亲守灵,我从县里回来后,就嫁给你。”广某答应了,女子又说,“我家有一口猪,你可以把猪杀了,好招待帮忙办丧事的人。”广某来到女子家,听见屋里有拍手歌舞的声音。扒开篱笆一看,只见一群鬼正在摆弄老人的尸体。广某就抄起一根棍子大喊着进了门,那群鬼都逃掉了。广某就守护着老人的尸体,并把猪杀了。到了夜里,又见一个老鬼在老人的尸体旁边,伸手向广某讨肉吃。广某一把抓住老鬼的手臂,越抓越紧,老鬼想逃也逃不掉。这时就听外面那群鬼喊道,“老家伙太贪吃了,快点呀!”广某对老鬼说,“这位老人一定是你杀的,你赶快让他还阳,我就放了你,不然的话,你休想逃脱我的手!”老鬼求告说,“这老人不是我杀的,是我的儿子们杀的呀!”说罢就喊他的鬼儿子们,让他们快快放了老人。老人果然渐渐活转来了,广某就把老鬼放了。老人的女儿拉了棺材回来,一见父亲复活,又惊又悲。后来广某就娶她为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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