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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第四部 尾声 最后的回忆)(9)



    “后果的确很严重,但是这后果从何而来呢?证据在哪儿?事情不应当这么办嘛,我现在是秘密告诉你的。我为什么要跟你说这话呢――以后再作解释。就是说,这样做总有这样做的道理。你老老实实听着,别言语,要知道,这一切都是秘密……

    “要知道,是这么回事。还在冬天,还在史密斯没死以前,那时,公爵刚从华沙回来,他就开始调查这事了。就是说,开始调查这事要早得多,早在去年就开始了。但是当时他只追查一件事,而现在则追查起了另一件事。主要是他断了线。他在巴黎同史密斯那妞分手,抛弃她以后,已经过去了十三年,但是在这十三年中他始终不渝地在监视她的行踪,他知道她曾和亨里希同居,今天内莉也谈到了他,他也知道她有一个孩子,叫内莉,他也知道她本人有病;总之,他什么都知道,可是忽然线断了。这似乎发生在亭里希死后不久,史密斯那妞准备回彼得堡的时候。在彼得堡,不用说,不管她回到俄罗斯后如何隐姓埋名,他也能找到她;问题在于他在国外雇的那帮侦探用假证据欺骗了他:他们硬要他相信她住在德国南部一个偏僻的小镇里;这帮侦探由于工作马虎也上了当――他们把一个女人当成了另一个女人。这情况继续了一年或者一年多一点。过了一年后,公爵开始怀疑了:根据某些事实判断,他过去就觉得这女人不是她。现在的问题是:史密斯的真女儿上哪儿了呢?他忽然想到(不过随便一想,并无真凭实据):她会不会就在彼得堡呢?他派人在国外调查的同时,便有意在这里另行调查,但是他显然不愿意经由太官方的途径,于是便认识了我。有人把我推荐给他:说我如何如何,承揽一应业务,是个业余侦探――等等,等等……

    “嗯,于是他就向我说明了事情原委;不过这龟孙子说得含糊其词,含含糊糊而又让人摸不着头脑。他的话漏洞百出,颠三倒四地说了好几遍,一些事实在同一个时间里用不同的方式作了不同的说明……嗯,自然,尽管他狡猾透顶,也不能把所有的线索都藏着掖着。不用说,开头我低三下四,显得心地很单纯――总之,显得奴颜婢膝,忠心耿耿;但是根据我一以贯之的原则,并且也根据自然法则(因为这是自然法则),我想,第一:他之所以需要我,他说的是不是实情?第二:在这个说出来的目的后面是不是还另有没说出来的目的?如果是后一种情况,我亲爱的,大概连你那诗人的脑瓜也会明白――我就吃了他的大亏了:因为他要达到一个目的。譬如说吧,值一个卢布,而要达到另一个目的,价钱就应该是原来的四倍,如果我把值四卢布的东西按一卢布卖给他,我岂不成大傻瓜了。我开始深入了解情况,慢慢地终于摸到了一些线索;一条线索是从他那儿套出来的,另一条线索是从不相干的人那儿探听来的,至于第三条线索嘛,是我自己开动脑筋想出来的。你说不定会问我:你为什么偏要干这事呢?我的回答是:就凭公爵心急火燎,似乎很害怕的样子,我也得干。因为,说实在的,公爵有什么可害怕的呢?他把他的情人拐跑了,离开了她的父亲,等她怀孕后,又抛弃了她。哼,这有什么稀奇呢?无非是偷香窃玉,少年风流,逢场作戏罢了。公爵不是这种人,哪会害怕这个呢!嗯,可是他却害怕了……于是我就起了疑心。顺便提一下,老伙计,我通过亨里希发现了一些饶有兴趣的线索。当然,亨里希已经死了。但是他有个表妹(在这里,在彼得堡,现在嫁给了一个面包师),过去热烈地爱过他,而且连续十五年一直钟情于他,尽管她跟那个胖面包师无意中生了八个孩子。不瞒你说,就是从这个表妹身上,经过我连蒙带骗,小施手腕,终于打听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亨里希按照德国人的习惯既爱写信,又爱记日记,临死前又把自己的一些文件寄给了她。但是她这傻瓜却不懂得这些信的重要,她只懂得在这些信的某些地方讲到了月亮,讲到了我亲爱的奥古斯丁①,好像还讲到了维兰德②。但是我却得到了我所需要的情报,并通过这些信件发现了新的线索。譬如说,我知道了史密斯先生,知道了被他女儿卷逃的财产,知道了把这笔钱攫为己有的公爵;除此以外,信中在一片长吁短叹、转弯抹角、别有所指的字里行间,还向我透露出一件真正有用的东西:就是说,万尼亚,你明白吗!一句肯定的话也没有。亨里希这混帐东西故意隐瞒这事,只作了一些暗示,可是我把些暗示加在一起却得出了一个首尾相应、顺理成章的结论:公爵肯定同史密斯那妞结婚了!在哪儿结的婚?怎么结的婚?究竟在什么时候?在国外还是在这里?结婚证书在哪儿?――这一切都不得而知。也就是说,万尼亚老弟,我懊恼得直揪自己的头发,我找呀找呀,没日没夜地到处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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