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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五代史·卷五十五 杂传第四十三(3)



  呜呼,甚矣,人之好为礼也!在上者不以礼示之,使人不见其本,而传其习俗 之失者,尚拳拳而行之。五代干戈之乱,不暇于礼久矣!明宗武君,出于夷狄,而 不通文字,乃能有意使民知礼。而岳等皆当时儒者,卒无所发明,但因其书增损而 已。然其后世士庶吉凶,皆取岳书以为法,而十又转失其三四也,可胜叹哉!

  马缟

  马缟,不知其世家,少举明经,又举宏词。事梁为太常少卿,以知礼见称于世。 唐庄宗时,累迁中书舍人、刑部侍郎、权判太常卿。明宗入立,继唐太祖、庄宗而 不立亲庙。缟言:“汉诸侯王入继统者,必别立亲庙,光武皇帝立四庙于南阳,请 如汉故事,立庙以申孝享。”明宗下其议,礼部尚书萧顷等请如缟议。宰相郑珏等 议引汉桓、灵为比,以谓灵帝尊其祖解渎亭侯淑为孝元皇,父苌为孝仁皇,请下有 司定谥四代祖考为皇,置园陵如汉故事。事下太常,博士王丕议汉桓帝尊祖为孝穆 皇帝,父为孝崇皇帝。缟以谓孝穆、孝崇有皇而无帝,惟吴孙皓尊其父和为文皇帝, 不可以为法。右仆射李琪等议与缟同。明宗诏曰:“五帝不相袭礼,三王不相沿乐, 惟皇与帝,异世殊称。爰自嬴秦,已兼厥号,朕居九五之位,为亿兆之尊,奈何总 二名于眇躬,惜一字于先世。”乃命宰臣集百官于中书,各陈所见。李琪等请尊祖 祢为皇帝,曾高为皇。宰相郑珏合群议奏曰:“礼非天降而本人情,可止可行,有 损有益。今议者引古,以汉为据,汉之所制,夫复何依?开元时,尊皋陶为德明皇 帝,凉武昭王为兴圣皇帝,皆立庙京师,此唐家故事也。臣请四代祖考皆加帝如诏 旨,而立庙京师。”诏可其加帝,而立庙应州。

  刘岳修《书仪》,其所增损,皆决于缟。缟又言:“缞麻丧纪,所以别亲疏, 辨嫌疑。《礼》,叔嫂无服,推而远之也。唐太宗时,有司议为兄之妻服小功五月, 今有司给假为大功九月,非是。”废帝下其议,太常博士段颙议“嫂服给假以大功 者,令文也,令与礼异者非一,而丧服之不同者五。《礼》,姨舅皆服小功,令皆 大功。妻父母婿外甥皆服缌,令皆小功。礼、令之不可同如此。”右赞善大夫赵咸 又议曰:“丧,与其易也,宁戚。《仪礼》五服,或以名加,或因尊制,推恩引义, 各有所当。据《礼》为兄之子妻服大功,今为兄之子母服小功,是轻重失其伦也。 以名则兄子之妻疏,因尊则嫂非卑,嫂服大功,其来已久。令,国之典,不可灭也。” 司封郎中曹琛,请下其议,并以《礼》、令之违者定议。诏尚书省集百官议。左仆 射刘昫等议曰:“令于丧服无正文,而嫂服给大功假,乃假宁附令,而敕无年月, 请凡丧服皆以《开元礼》为定,下太常具五服制度,附于令。”令有五服,自缟始 也。

  缟明宗时尝坐覆狱不当,贬绥州司马。复为太子宾客,迁户部、兵部侍郎。卢 文纪作相,以其迂儒鄙之,改国子祭酒。卒,年八十,赠兵部尚书。

  崔居俭

  崔居俭,清河人也。祖蠡、父荛皆为唐名臣。居俭美文辞,风骨清秀,少举进 士。梁贞明中,为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御史中丞。唐庄宗时,为刑部侍郎、太常 卿。崔氏自后魏、隋、唐与卢、郑皆为甲族,吉凶之事,各著家礼。至其后世子孙, 专以门望自高,为世所嫉。明宗崩,居俭以故事为礼仪使,居俭以祖讳蠡,辞不受, 宰相冯道即徙居俭为秘书监。居俭历兵、吏部侍郎、尚书左丞、户部尚书。晋天福 四年卒,年七十,赠右仆射。居俭拙于为生,居显官,衣常乏,死之日贫不能葬, 闻者哀之。

  崔棁

  崔棁,字子文,深州安平人也。父涿,唐末为刑部郎中。棁少好学,颇涉经史, 工于文辞。遭世乱,寓居于滑台,不游里巷者十馀年,人罕识其面。梁贞明三年, 举进士甲科,开封尹王瓚辟掌奏记。棁性至孝,其父涿病,不肯服药,曰:“死生 有命,何用药为?”棁屡进医药,不纳。每宾客问疾者,棁辄迎拜门外,泣涕而告 之,涿终不服药而卒。棁居丧哀毁,服除,唐明宗以为监察御史,不拜,逾年再命, 乃拜。累迁都官郎中、翰林学士。

  晋高祖时,以户部侍郎为学士承旨,权知天福二年贡举。初,棁为学士,尝草 制,为宰相桑维翰所改。棁以唐故事学士草制有所改者当罢职,乃引经据争之,维 翰颇不乐。而棁少专于文学,不能莅事,维翰乃命棁知贡举,棁果不能举职。时有 进士孔英者,素有丑行,为当时所恶。棁既受命,往见维翰,维翰素贵,严尊而语 简,谓棁曰:“孔英来矣。”棁不谕其意,以谓维翰以孔英为言,乃考英及第,物 议大以为非,即罢学干,拜尚书左丞,迁太常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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