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让他收到信
时间:2012-01-09 作者:李碧华 点击:次
今年,施展远的生活起了两个重大的变化:——他找到工作。他的第一份工是在一家出版社当装帧设计,为书本做包装。 此外,近日楼价已止跌回升中,在湾仔开设服装公司,专门接校服定单生意的爸爸。终于以楼换楼,买下这间比以前大上三百尺的单位。他们刚刚搬了家。 这些都是好开始。 爸爸虽说是校服大王,与好些学校长期合作超过二三十年,校长转换了几次,校服仍在他公司定做。但近年经济萎缩,校服的颜色及款式没以前讲究,多是灰、白、蓝这些,有些家长为了省钱,已改买成衣。有些原买两套替换的,改买一套,情愿洗得勤些。 幸好施展远也自理工毕业了。家中负担减轻。 这几天他在赶三本《会考天书》,希望可在特价双周推出,所以下班很晚。同事都回家了,他还在电脑上苦干。 大概九时多,他在外面吃过饭,拖着疲累的身躯步上四楼。这是一幢六层高的唐楼。爸妈看中它楼底高,环境也不复杂。旺中带静。 施展远上楼时,后面还有个女孩急着上来。速度比他快一点。但总是跟在后面。他稍放慢脚步,她仍在身后。——好象要问他一些什么。 他以为她是住客。 “你收到信吗?”但女孩在身后问:“不要碰那封信。不要看。” 他最初还不知是问自己。 回头,向女孩道: “什么信?” “哦——”那个穿校服的女孩才看清楚,迟缓地失望:“我认错人了。你住四楼吗?” 又喃喃:“你背后看来像他!” 他好奇:“什么信?有什么可以帮到你?” “你也住四楼?” “我们一家搬来不到一个月。”他说:“是不是上手住客的信?抑或你的信?” “是我给他的信。”她一想:“这样吧,如果你见到‘黄志辉’的信,就留着,千万不要给他!记住了,你把它还给我!” “好!我会留意。放心吧。” 施展远见太晚了,便叫女孩回家做功课去。看来她一放学便来等,连校服也没有换。 “我住附近的。” “咦?”他笑:“住附近也寄信?可以通电话或面谈呀?” “——不,有些事情,写出来,容易些。”这个看来十六七岁的女孩低下头来。 “写了又后悔?” 她苦笑。缓缓地渴睡地步下楼梯。还挨着墙,没精打采忽地回过头来,在黑暗中叮嘱: “不要让他收到信!” 一个星期过去,施展远在信箱中没见着“黄志辉”的信。——这中间其实有点“时间”上的荒谬,但一个人忙起来,便没工夫察觉。 星期三早上,他赶着上班时,忽见那晚穿着校服的女孩,又在街上闲荡——不是闲荡,是在邮筒附近徘徊。她见到他,涩然一笑: “我等邮差。” 那个新式的邮筒,是绿和紫色的。上面写上信箱编号,也有中英对照的“收信时间表”。星期一至五,收信时间是12:30和18:30。——还没到邮差来取信回邮局处理分派的时间。 施展远奇怪地问: “等邮差干嘛?” “我要取回我的信。我不想寄出。”她坚决:“我等他来开邮筒。” “不用上课吗?”他问:“你读哪间学校?” “不告诉你!”她卖关子。 他留意到格子裙校服,圆领白上衣。还有蝴蝶结……。 “你快上班吧,迟到了。“ “你要等上三个小时,不闷吗?“ “我习惯等。”呆滞地:“但不习惯这难看的颜色。以前的红邮筒多漂亮,又有型。” 施展远见小巴来了,匆匆跳上车道别。——这中间也有点“时间”上的荒谬,不过他担心迟到,又担心赶不了货,便忘了此事。 这个星期天,他的旧同学要他做东请吃火锅,因为五个人中他最快找到工作。后来他负责送周宝儿和李绮雯回家。他比较喜欢宝儿,打算在她生日时把小礼物和贺卡寄给她。——想起,对了,有些事情,写出来,反而容易些。经过邮递,有惊喜。 蓦地见到寂静的角落,明媚的灯光下,女孩划了一根火柴,颤抖地企图抛进邮筒中。火柴在“嚓——”一声后闪了一朵红花,照见她一脸泪水。 她想放火烧邮筒? 施展远马上跑过去,把火柴夺走踩熄。 “你不可以这样的!”他斥责:“你会把所有的信全烧掉,这是犯法的!” 她垂泪,无限凄凉。令人心软。 “你的信重要。”他把声音放软:“但人家也许有同样重要的信等着寄出。” 也许是情书,也许是报平安的家书、道歉信、支票、律师信、文件、单据、活命钱……。太自私了! ——如果自己的卡片寄出了,无辜地被人烧掉,不能到达对方手中,而自己却一无所知,天天期待回音,是否太冤枉了? 几乎成为受苦人了。他劝她: “你要找信,为什么不到邮局去查问?或者黄志辉已经收到信呢?” “不!”她脸色大变,歇斯底里:“不!我不会让他收到信!我憎恨邮差!” 然后转身,昏昏沉沉,漂泊前行,不知到何处去。在一家七十一便利店门前,消失了影踪。 他想:这种无心向学的学生,他的《会考天书》出版后,送给她也无用。只顾“天天”来找信……。又喝得醉醺醺似的。 不对,施展远忽地疑惑:——“天天”?究竟那封给黄志辉的信,是已寄出了?抑或未派送?在寄出与派送之间,究竟是多长的时间?一下子他好象掉进谜圈中……。 祥叔是这区的邮差。他很敬业乐业,因为即使是数码时代,通讯工具日新月异,近年的信件多是帐单、宣传单张、公函…….,但,还是有人写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