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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卷八十 列传第四十◎孝武十四王(3)

  葬毕,诏子鸾摄职,以本官兼司徒,进号抚军、司徒,给鼓吹一部,礼仪并依正公。又加都督南徐州诸军事。八年,加中书令,领司徒。前废帝即位,解中书令,领司徒,加持节之镇。帝素疾子鸾有宠,既诛群公,乃遣使赐死,时年十岁。子鸾临死,谓左右曰:"愿身不复生王家。"同生弟妹并死,仍葬京口。
  太宗即位,诏曰:"夫纾冤申痛,虽往必追,缘情恻爱,感事弥远。故使持节、都督南徐州诸军事、抚军将军、南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鸾,夙表成器,蚤延殊宠,方树美业,克光蕃维。而凶心肆忌,奄罗横祸,兴言永伤,有兼常怀,宜旍夭秀,以雪沈魂。可赠使持节、侍中、都督南徐、兖二州诸军事、司徒、南徐州刺史,王如故。第十二皇女、第二皇子子师,俱婴谬酷,有增酸悼。皇女可赠县公主,子师复先封为南海王,并加徽谥。"又曰:"哀枉追远,仁道所弘,兴灭继绝,盛典斯贵。朕务古思治,恩礼必敷,异族犹敦,况在近戚。故新除使持节、侍中、都督南徐、兖二州诸军事、司徒、南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鸾,年虽冲弱,性识早茂,钟慈世祖,冠宠列蕃。值景和凶虐,横罗酷祸,国胤无主,冤祀莫寄,寻念痛悼,夙轸于怀。可以建平王景素息延年为嗣。"追改子鸾封为始平王,食邑千户,改葬秣陵县龙山。
  延年,字德冲,泰始四年薨,时年四岁,谥曰冲王。明年,复以长沙王纂子延之为始平王,绍子鸾后。顺帝升明三年薨,国除。
  永嘉王子仁,字孝和,孝武帝第九子也。大明五年,年五岁,监雍、梁、南北秦四州、郢州之竟陵、随二郡诸军事、北中郎将、宁蛮校尉、雍州刺史,封永嘉王,食邑二千户。仍迁东中郎将、吴郡太守。六年,又迁丹阳尹。七年,兼卫尉。前废帝即位,加征虏将军,领卫尉,丹阳尹如故。寻出为左将军、南兖州刺史。景和元年,迁南徐州刺史,将军如故。泰始元年,又迁中军将军,领太常。未拜,徙护军将军。四方平定,以为使持节、都督湘、广、交三州诸军事、平南将军、湘州刺史。
  太宗遣主书赵扶公宣旨于子仁曰:"汝一家门户不建,几覆社稷。天未亡宋,景命集我。上流迷愚相扇,四海同恶,若非我修德御天下,三祖基业,一朝坠地,汝辈便应沦于异族之手。我昔兄弟近二十人,零落相继,存者无几。唯司徒年长,令德作辅,皇家门户所凭,唯我与司徒二人而已,尚未能厌百姓奸心,余诸王亦未堪赞治。我惟有太子一人,司徒世子,年又幼弱,桂阳、巴陵并未有继体,正赖汝辈兄弟,相倚为强,庶使天下不敢窥觇王室。汝辈始十余岁,裁知俯仰,当今诸舍细弱,殆不免人轻陵。若非我为主,刘氏不办今日。汝诸兄弟冲眇,为群凶所逼误,遂与百姓还图骨肉,于汝在心,不得无愧。即日四海就宁,恩化方始,方今处汝湘州。汝年渐长,足知善恶,当每思刻厉,奉朝廷为心,爵秩自然与年俱进。我垂犹子之情,著于万物;汝亦当知好,忆我敕旨。"时司徒建安王休仁南讨犹未还,既还,白上,以将来非社稷计,宜并为之所。未拜,赐死,时年十岁。
  始安王子真,字孝贞,孝武帝第十一子。大明五年,年五岁,封始安王,食邑二千户。仍为辅国将军、吴兴太守。七年,迁使持节、监广交二州始兴、始安、临贺三郡诸军事、平越中郎将、广州刺史,将军如故,不之镇。迁征虏将军、南彭城太守,领石头戍事。景和元年,为丹阳尹,将军如故。寻复为南兖州刺史,将军如故。泰始二年,迁左将军、丹阳尹。未拜,赐死,时年十岁。
  邵陵王子元,字孝善,孝武帝第十三子也。大明六年,年五岁,封邵陵王,食邑二千户。八年,以为度支校尉、秦、南沛二郡太守。仍为冠军将军、南琅邪、泰山二郡太守。景和元年,出为湘州刺史,将军如故,未之镇。至寻阳,值晋安王子勋为逆,留不之镇。进号抚军将军。事平,赐死,时年九岁。
  齐敬王子羽,字孝英,孝武帝第十四子也。大明二年生,三年卒,追加封谥。
  淮南王子孟,字孝光,孝武帝第十六子也。大明七年,年五岁,封淮南王,食邑二千户。时世祖改豫州之南梁郡为淮南国,罢南豫州之淮南郡并宣城。前废帝即位,二郡并复旧,子孟仍国名度食淮南郡。景和元年,为冠军将军、南琅邪、彭城二郡太守。泰始二年,改封安成王,户邑如先。未拜,赐死,时年八岁。
  晋陵孝王子云,字孝举,孝武帝第十九子也。大明六年,年四岁,封晋陵王,食邑二千户。未拜,其年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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