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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踹了我的屁股

   在操作室坐久了,忽然觉得屁股很疼,想,自己这些年,跑不快了,跳不高了,现在,是不是也不能坐了?又仔细感觉,屁股只是一边疼,难道两边受力不一样,或者,与我那脸一样,一边没皮了,一边再加厚?仔细回忆,刹不住车,竟然又回少时的岁月里了,我记起来,是有一只大脚,狠很的踹过我的屁股的,那只脚仿佛还没有收回去,一直等着再踹我的机会。


   1
   跟你说,我小的时候很利索,最崇拜的人是孙悟空,然而我的最大本事,只是在草地上翻个跟头,或者,贴着墙来个倒立。我常常在倒立的时候羊,声音很大,希望隔壁的女孩子能听到,如果她能开窗户看我一下,如果她不但看了我一下还笑了,我就觉得自己应该数到一百。
   有一次,我数到二百了,她也没有看过我,而探出头的,是一个凶神恶煞的男人。那张脸,使我想起了戏台上的张飞。
   去——。
   我才不怕呢。
   把墙弄脏了,你知道不?墙上有脚印,你知道不?
   那多好看。
   他就在腰里去摸:信不信,我割你的鸡鸡?
   落荒而逃。
   虽为一个袖珍男人,也知道最应该爱护什么。
   我跑得很快,屁股还是被踹了一下,痒痒的,羞耻的感觉。
   我对他身上有刀,是深信不疑的,我听得见金属碰撞的声音,凉飕飕的,使人害怕。
   我害怕,有一次爷爷让我到他家里借煤球,我说我不敢去。爷爷打趣道,你咋了,大英雄,他有什么可怕的?我说他有刀。爷爷说:你说错了,乖,他哪里有刀啊,他有枪——。
   我几乎要到床底下藏着了,我想起墙上的那些脚印,我猜他还不知道都是弄上去的吧,他要是知道了,会不会拿枪崩了我。会不会?可是爷爷笑了,还非要我去不可,对我说:你叫他李叔叔。
   哈哈,你看我什么都没有缺。
   没有人拿刀割去我的什么,也没有见过真正的枪。我去叫那个人李叔叔了,一开门,他就给了我一把糖,可是还瞪我一眼,吓得我赶紧走了,居然没有把煤球拿回家。再去叫他李叔叔,他又开了门,我看见里屋的女孩子在写作业,额头一缕头发飘啊飘啊。我还是没有把煤球拿回家。
   爷爷说我缺心眼儿。是啊,我的那颗小小的心,丢在隔壁那个窗户里了。我在卫生间的澡盆子里扎猛子玩,直到爷爷过来打我。
   那一缕头发,飘啊飘啊,忽然又变成了黑黑的胡子,我吓了一跳,才知道做了梦。
   爷爷摸我的额头,说:娃发烧了。夜里他们叫来了工厂里的敞篷车,我躺车里的被子里,看满天星斗。一个高大身影把我从车上背下来,上楼梯的时候,我闻到他身上的汗味,妖怪的味道,但我居然不怎么害怕了。因为爷爷又说:他是你李叔叔。
 

   2
   他是有枪的李叔叔。所以,我原谅他。
   我的屁股上,被他踹过一脚,踹我的时候,那个梦一样的窗户打开了,恰好看见我趴在地上的样子,我的屁股上,停留过羞耻的脚印,和女孩子灼热的目光,这使我感到世界末日的来临。幸好我夜里发烧了,人一有病,周围就全是温暖的人,我的病房里,有很多好吃的。很多。我又开始想:她喜欢吃什么呢?
   她喜欢吃什么呢?她什么都不喜欢。我听人家说她只喜欢学习。好奇怪。
   她喜欢学习,我喜欢玩。都会长大。
   玩,是世上没惬意的事,越玩越会玩,越玩越想玩,朋友呢,越玩越多。
   我们的头发比女孩子还长,我们下馆子,喝小酒,对女孩子吹口哨。有一次,一个背书包的高挑女孩子从街口过,我们打赌,谁可以问她几点了。我就去了,一喊,是她,居然是她。还是那一缕头发,飘在额头,多的是,梦一样白皙而清秀的面容,大眼睛里,含了笑意。我什么都没有问,红了脸站那儿,再次感到了世界末日的来临。身后,是起哄的人一群。他们很开心那。
   很快,我就获得了新生。不死,就得活呗。
   依然是很开心那,我们骑着单车,穿行在大街小巷,觉得小城真是很小。是啊,真是很小,我们常常会遇到邻居李叔叔,他的头发有点白了,见了我还是一瞪眼:滚回家去。我依然落荒而逃。这是不是派来抓我的无常?可惜,我不是悟空。我记得他瞪眼的样子,黑白分明的眼睛里有红色的血丝,嘴角叼一根香烟,耳朵上还挂了一只。我看打仗片的时候,总会想起他的样子,他太像坏蛋了,可能就是坏蛋,为了某种目的,潜伏到我们的小街上来。
   你知道了。他是个坏蛋。
   我没有见过他的枪。
   有一次,我们街上来了一个拉车的老头儿,车上装的是西瓜。那老头,对他鞠躬啊,说什么感谢啊什么的,非要给他西瓜吃,他不要。他不要,我们要,街上的年轻人手快,拿了几个传走了,他一一的要了回来。他那一瞪眼,神啊鬼啊拿走的,都能回来。临了,还对着我的屁股,狠狠的,要命般的踹了一脚。我一下子趴在里。跳起来想战斗,却见他摸了摸腰里。
   哎——,没办法。
   但是,我逃跑的姿势,是不是也很帅?


   3
   那天我在月光下看自己倒三角的轮廓,我看自己臂膀的剪影,想,我这身板,是不是可以被称为“壮士”?那时候,周围的人没有人打得过我,说真的,不信你到北大街打听一下?
   我常常觉得自己算是个壮士。当我独立伫立在街头,目送骑单车的男子把邻居女孩子接走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真是个壮士了,因为我居然没有哭。我想,打马走天下,才是我的归宿。就像那大话西游里的悟空,西天苦行,才是他的归宿。
   李叔叔还硬实着呢,头发却白的差不多了,那晚,端了茶壶到我们院子里聊天,肚子很大,肚皮都快碰到我了,身子还在外面。净聊些我不喜欢的话题,什么政策啦,外交啦,哪个国家打仗了啊,哪个国家老百姓失业了啊,说着说着,他跟别人抬杠,往往是几个人在一方,他。他自己是更一方。更让人不喜欢的是,下棋老悔棋,理由还多,让人着急,有一次,棋输了,竟然气急败坏的把棋盘打翻了。我一边收拾,一边瞪了他一眼,他火了:兔崽子,敢瞪我,说完,就摸了摸腰——。
   我头皮一紧。
   快,帮我揉揉,腰疼。
   隔了旧裤,我还是摸到了他腰上的肥肉。胡汉三,我说,你就是胡汉三。



作品集荆小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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