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卷三十五 志第二十五◎州郡一(2)
时间:2022-12-03 作者:沈约 点击:次
湖熟令,汉旧县。吴省为典农都尉。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
句容令,汉旧县。
会稽太守,秦立,治吴。汉顺帝永建四年,分会稽为吴郡,会稽移治山阴。领县十,户五万二千二百二十八,口三十四万八千一十四。去京都水一千三百五十五,陆同。
山阴令,汉旧县。
永兴令,汉旧余暨县,吴更名。
上虞令,汉旧县。
余姚令,汉旧县。
剡令,汉旧县。
诸暨令,汉旧县。
始宁令,何承天志,汉末分上虞立。贺《续会稽记》云:"顺帝永建四年,分上虞南乡立。"《续汉志》无。《晋太康三年地志》有。
句章令,汉旧县。
鄮令,汉旧县。
鄞令,汉旧县。
吴郡太守,分会稽立。孝武大明七年,度属南徐。八年,复旧。领县十二,户五万四百八十八,口四十二万四千八百一十二。去京都水六百七十,陆五百二十。
吴令,汉旧县。
娄令,汉旧县。
嘉兴令,此地本名长水,秦改曰由拳。吴孙权黄龙四年,由拳县生嘉禾,改曰禾兴。孙皓父名和,又改名曰嘉兴。
海虞令,晋武帝太康四年,分吴县之虞乡立。
海盐令,汉旧县。《吴记》云:"本名武原乡,秦以为海盐县。"
盐官令,汉旧县。《吴记》云:"盐官本属嘉兴,吴立为海昌都尉治,此后改为县。"非也。
钱唐令,汉旧县。
富阳令,汉旧县。本曰富春。孙权黄武四年,以为东安郡;七年,省。晋简文郑太后讳"春",孝武改曰富阳。
新城令,浙江西南名为桐溪,吴立为新城县,后并桐庐。《晋太康地志》无。张勃云:"晋末立。"疑是太康末立,寻复省也。晋成帝咸和九年又立。
建德令,吴分富春立。
桐庐令,吴分富春立。
寿昌令,吴分富春立。新昌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吴兴太守,孙皓宝鼎元年,分吴、丹阳立。领县十,户四万九千六百九,口三十一万六千一百七十三。去京都水九百五十,陆五百七十。
乌程令,汉旧县,先属吴。
东迁令,晋武帝太康三年,分乌程立。后废帝元徽四年,更名东安。顺帝升明元年复旧。
武康令,吴分乌程、余杭立永安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长城令,晋武帝太康三年,分乌程立。
原乡令,汉灵帝中平二年,分故鄣立。
故鄣令,汉旧县,先属丹阳。
安吉令,汉灵帝中平二年,分故鄣立。
余杭令,汉旧县,先属吴。
临安令,吴分余杭为临水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于潜令,汉旧县,先属丹阳。
淮南太守,秦立为九江郡,兼得庐江豫章。汉高帝四年,更名淮南国,分立豫章郡,文帝又分为庐江郡。武帝元狩元年,复为九江郡,治寿春县。后汉徙治阴陵县。魏复曰淮南,徙治寿春。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历阳(别见)、当涂、逡道诸县,二年,复立钟离县(别见),并二汉旧县也。三国时,江淮为战争之地,其间不居者各数百里,此诸县并在江北淮南,虚其地,无复民户。吴平,民各还本,故复立焉。其后中原乱,胡寇屡南侵,淮南民多南度。成帝初,苏峻、祖约为乱于江淮,胡寇又大至,民南度江者转多,乃于江南侨立淮南郡及诸县。晋末,遂割丹阳之于湖县为淮南境。宋孝武大明六年,以淮南郡并宣城,宣城郡徙治于湖。八年,复立淮南郡,属南豫州。明帝泰始三年,还属扬州。领县六,户五千三百六十二,口二万五千八百四十。去京都水一百七十,陆一百四十。
于湖令,晋武帝太康二年,分丹杨县立,本吴督农校尉治。
当涂令,晋成帝世,与逡道俱立为侨县,晋末分于湖为境。
繁昌令,汉旧名,本属颍川。魏分颍川为襄城,又属焉。晋乱,省襄城郡,以此县属淮南,割于湖为境。
襄垣令,其地本芜湖。芜湖县,汉旧县。至于晋末,立襄垣县,属上党。上党民南过江,立侨郡县,寄治芜湖,后省上党郡为县,属淮南。文帝元嘉九年,省上党县并襄垣。
定陵令,汉旧名,本属襄城,后割芜湖为境。
逡道令,汉作逡遒,晋作逡道,后分芜湖为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