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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三百四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9)

  谷大用者,瑾掌司礼监时提督西厂,分遣官校远出侦事。江西南康民吴登显等,五月五日为竞渡,诬以擅造龙舟,籍其家,天下皆重足屏息。建鹰房草场于安州,夺民田无数。瑾诛,大用辞西厂。未几,帝复欲用之,大学士李东阳力谏乃止。六年,刘六、刘七反,命大用总督军务,偕伏羌伯毛锐、兵部侍郎陆完讨之。大用驻临清,召边将许泰、郤永、江彬、刘晖等入内地,听调遣。久之无功,会贼过镇江狼山,遇飓风舟覆,陆完兵至歼之,遂封大用弟大亮为永清伯。而先是平寘鐇时,其兄大宽已封高平伯矣,义子冒升赏者,不可胜纪。世宗立,以迎立功赐金币。给事中阎闳极论之,寻降奉御,居南京。已,召守康陵。嘉靖十年籍其家。
  魏彬,当瑾时,总三千营。瑾诛,代掌司礼监。其年,叙宁夏功,封弟英镇安伯,马永成兄山亦封平凉伯。世宗立,彬不自安,为英辞伯爵。诏改都督同知,世袭锦衣指挥使。给事中杨秉义、徐景嵩、吴严皆言彬附和逆瑾,结姻江彬,宜置极典。帝宥不问。已而御史复论之,始令闲住。
  张忠,霸州人。正德时御马太监,与司礼张雄、东厂张锐并侍豹房用事,时号三张,性皆凶悖。忠利大盗张茂财,结为弟,引入豹房,侍帝蹴鞠。而雄至怨其父不爱己致自宫,拒不见。同侪劝之,乃垂帘杖其父,然后相抱泣,其无人理如此。锐以捕妖言功,加禄至一百二十石。每缉事,先令逻卒诱人为奸,乃捕之,得贿则释,往往以危法中人。三人并交通宸濠,受臧贤、钱宁等贿,以助成其叛。宁王反,忠劝帝亲征。其遮王守仁捷,欲纵宸濠鄱阳,待帝自战,皆忠之谋也。
  是时,又有吴经者,尤亲暱。帝南征,经先至扬州。尝夜半燃炬通衢,遍入寡妇、处女家,掠以出,号哭震远近,许以金赎,贫者多自经。先是,又有刘允者,以正德十年奉敕往迎乌斯藏僧,所赍金宝以百余万计。廷臣交章谏,不听。允至成都,治装几余,费又数十万,公私匮竭。既至,为番人所袭。允走免,将士死者数百人,尽亡其所赍。及归,武宗已崩,世宗用御史王钧等言,张忠、吴经发孝陵卫充军,张雄、张锐下都察院鞫治、允亦得罪。
  世宗习见正德时宦侍之祸,即位后御近侍甚严,有罪挞之至死,或陈尸示戒。张佐、鲍忠,麦福、黄锦辈,虽由兴邸旧人掌司礼监,督东厂,然皆谨饬不敢大肆。帝又尽撤天下镇守内臣及典京营仓场者,终四十余年不复设,故内臣之势,惟嘉靖朝少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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