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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他们如何逃之夭夭:这不就是教科书式办案指南么

  英国历史上曾两次担任首相,并于1829年创建了伦敦治安警察力量的罗伯特·皮尔从一开始就不主张警察配枪。他说,从本质上来讲,警察是身穿制服的平民,以维持社会治安和保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以遏制和谈判为解决问题的主要方式,不到万不得已不得动用武力。

看他们如何逃之夭夭

  说实话,笔者没看过《老鼠夹》,对阿加莎也只是听说过名字,隐约知道她是写悬疑小说的,几乎没有任何相关背景。

  虽然豆瓣评分不高,但单纯看内容感觉还挺有意思的。刨去一点也不懂的相关梗之外,作为一个探案片,情节的流转虽然能猜到一部分,但更多的还是猜不出来,这不就够了么?

  环顾整个故事,笔者发现了一个有趣的地方,它跟一般办案题材的影视剧不同,没有什么缜密的推理过程,主角也不是夏洛克这种天赋异禀的最强大脑,完全就是一套标准的办案流程嘛,着实是有点接地气了。

案发现场

  标准环节,保护案发现场。对在场人进行简单调查,做做笔录。

  虽说由于某些压力不能保留案发现场,只能做些简单的调查。但这让观众在第三人称视角下了解了当事警察的能看到的所有内容,避免了前面上帝视角带来的的剥离感。

  有个地方做下简单的介绍吧——英格兰场大概齐就是现在的北京市公安局,女主就是片警(Constable),这也是女主没有枪的原因之一,男主是个督察(Inspector),在定义上是管警察的警察。上面还有高级督察(Chief inspector),所以有人叫错男主职称的时候,女主及时矫正了。

走访调查

  走访调查占据了较大篇幅,基本上相关人员与男主及《老鼠夹》的关系都被梳理了一遍。此时可以发现原来有好几个人都暗藏祸心,但熟悉这类影片的人应该都知道,太明显的理由反而构不成杀人动机。

  说实话调查的流程有点太长了,不过根据实际情况来考虑的话也能理解。在一些大案件的纪录片中走访调查都被轻描淡写的一笔带过,实际上这应该是最费时间的一个流程了,不得不感叹公安机关办案的辛苦。

嫌疑人现身

  在很多纪录片中也十分常见,调查过程中发现了犯罪嫌疑人。这里还不仅仅是发现,而是发现了二次犯罪!罪加一等啊这是。

  中间还夹杂了一些小波折,不过这是电影里常见的一种情况。先整个小铺垫(男主让女主别着急),然后因为这个铺垫出现小插曲(女主误认为男主是凶手),然后顺利解决问题。这一点与现实有点关系,但情节有点出入。纪录片中比较经典的情况是——到这里,线索全部中断了,正当办案人员陷入僵局时...。

定位嫌疑人

  确定嫌疑人之后,下一步就是实施抓捕。一般情况都是有一个周密的计划,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行踪之后蹲点抓捕。可由于剧情需要(强行契合《老鼠夹》的场景),只能确定犯罪嫌疑人行踪后立刻赶往犯罪嫌疑人的所在地。

  本以为是一波逮虾户,结果女主因为爆胎撞路标上了,这证明了什么?车得定期保养啊!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抓捕行动

  抓捕行动就不细说了,跟导演想的一样,也是一个嘲讽吧。类似的嘲讽还有走访调查时的闪回,真是“善意”满满呢!

  只是可怜了躺枪的管家(实在不知道这个角色的身份),不知道他的死归咎于谁呢?电影的结尾可没有任何介绍。

  顺便提一下袭警这个行为,一般情况下袭警是不会被击毙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但这里凶手已经危害到警察的生命安全了,适用于另外一种情况——只有罪大恶极,被通缉时间长,公安机关实施抓捕的过程中暴力抵抗,对警察个人的生命安全有紧急的威胁,可以击毙已经确定犯罪行为的嫌疑人(来源存疑,有待商榷)。

  总的来说就是教科书般的刑事案件办案流程,仔细想想除去一部分剧情需要的情节,基本上就是一部刑侦纪录片啊,着实是有点意思,笔者感觉还不错啊,7分是有的,豆瓣网友要求是不是有点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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