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卷二百九十七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6)
时间:2022-11-25 作者:张廷玉 点击:次
李文咏,昆山诸生。父大经,沂水知县。万历二十七年,父寝室被火。文咏突入,将父抱出,而榱栋尽覆,父子俱焚死。火息,入视,尸犹覆其父,父存全体,文咏但余一股。
王应元,武隆人。力农养父。父醉卧,家失火。应元自外趋烈焰中,竟不能出,抱父死。
唐治,黄冈人。父柩在堂,邻居火,治尽出资财募人舁柩,人各自顾,无应者。或挽之出,泣曰:“父柩在此,我死不出。”火息,后堂岿然独存,柩亦无恙,而治竟熏灼伏柩死。万历中旌表。
许恩,蕲水人。夜半邻家失火,恩惊出,遍寻母不得,复突入,遂与母俱焚。
冯象临,慈谿诸生。家被火,遍觅父母,烟焰弥空,迷失庭户。象临大呼,初得母,即从火中负出。再入负父,并挟一弟以出,半体已焦烂。闻妹尚留卧内,母号呼,将自入,亟止之,触烈焰携妹出,竟灼烂而死。事闻,赐旌。
后有龚作梅者,陈州人。年十七,父母俱亡,殡于舍。闯贼火民居,作梅跪柩前焚死。
孔金,山阳人。父早亡,母谢氏,遗腹三月而生金。母为大贾杜言逼娶,投河死。金长,屡讼于官,不胜。言行贿欲毙金,金乃乞食走阙下,击登闻鼓诉冤,不得达。还墓所,昼夜号泣。里人刘清等陈其事于府,知府张守约异之,召闾族媒氏质实,坐言大辟。未几守约卒,言夤缘免。金复号诉不已,被箠无完肤。已而抚按理旧牍,仍坐言大辟,迄死狱中。金子良亦有孝行,父病,刲股为羹以进,旋愈。比卒,庐墓哀毁。万历四十三年,父子并得旌。
杨通照、通杰,铜仁人。母周氏有疾,兄弟争拜祷,求以身代。阅三年,不入内室。万历三十六年,群苗流劫,至其家,母被执去。二人追斗数十里,被伤不顾。至鬼空溪,见贼絷母,大骂,声震山谷,横击万众中,为贼所磔死。通照年二十五,通杰年二十二。泰昌元年,巡抚李枟、巡按史永安上其事,旌曰双孝之门。
时无锡民浦邵,贼缚其父虞,将杀之。邵以首迎刃而死,父得免。宁化民林上元,贼掠其继母李氏出城,上元从城上持枪一跃而下,直奔贼垒,刺死二人。贼避其锋,立出李氏,因引去,城赖以全。皆万历四十三年旌。
崇祯七年,流贼陷竹谿,执知县余霄将杀之。子诸生伯麟请代,乃免。
张清雅,潜山人。家贫,力学养亲。崇祯十年,张献忠来犯。清雅以父年老卧病,守之不去。无何,父卒。敛甫毕,贼入其家,疑棺内藏金银,欲剖视之。清雅据棺哀泣,贼断其手,仆地。幼子超艺年十六,号哭求代。贼复砍之,父子俱死,而棺得不剖。仆云满,具两棺敛之,亦不食死。
时有白精忠者,颍州人。五岁而孤,母袁氏抚之。家贫,母食糠核,而以精者哺儿。精忠知之,每餐必先啖其恶者。天启中,举于乡。崇祯八年,流贼陷颍州,家人劝逃匿。精忠以母年老,不忍独去,遂遇害。
州有檀之槐者,护母柩下去。与贼格斗,杀数人,被磔死。
又有李心唯,素敦孝行。贼至,泣守母丧。贼掠其室,将缚之,不出,被杀。子果,见父死,厉声骂贼,贼又杀之。
有余承德者,无为人。崇祯十五年,流贼突至,掖其祖母刘氏、母魏氏及妻杨氏、妹玉女出避。祖母、母行迟,为盗所获,欲刃之。承德号呼救护,并遇害。杨氏见之,急投河死。贼将犯玉女,玉女大骂,坚不从,寸磔而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