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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陈王列传第五十六(4)



  及帝崩,乃奔丧京师。时,大将军何进欲诛宦官,召允与谋事,请为从事中郎,转河南尹。献帝即位,拜太仆,再迁守尚书令。

  初平元年,代杨彪为司徒,守尚书令如故。及董卓迁都关中,允悉收敛兰台、石室图书秘纬要者以从。既至长安,皆分别条上。又集汉朝旧事所当施用者,一皆奏之。经籍具存,允有力焉。时董卓尚留洛阳,朝政大小,悉委之于允。允矫情屈意,每相承附,卓亦推心,不生乖疑,故得扶持王室于危乱之中,臣主内外,莫不倚恃焉。

  允见卓祸毒方深,篡逆已兆,密与司隶校尉黄琬、尚书郑公业等谋共诛之。乃上护羌校尉杨瓚行左将军事,执金吾士孙瑞为南阳太守,并将兵出武关道,以讨袁术为名,实欲分路征卓,而后拔天子还洛阳。卓疑而留之,允乃引内瑞为仆射,瓚为尚书。

  二年,卓还长安,录入关之功,封允为温侯,食邑五千户。固让不受。士孙瑞说允曰:“夫执谦守约,存乎其时。公与董太师并位俱封,而独崇高节,岂和光之道邪?”允纳其言,乃受二千户。

  三年春,连雨六十余日,允与士孙瑞、杨瓚登台请霁,复结前谋。瑞曰:“自岁末以来,太阳不照,霖雨积时,月犯 执法,彗孛仍见,昼阴夜阳,雾气交侵,此期应促尽,内发者胜。几不可后,公其图之。”允然其言,乃潜结卓将吕布,使为内应。会卓入贺,吕布因刺杀之。语在《卓传》。

  允初议赦卓部曲,吕布亦数劝之。既而疑曰;“此辈无罪,从其主耳。今若名为恶逆而特赦之,适足使其自疑,非所以安之之道也。”吕布又欲以卓财物班赐公卿、将校,允又不从。而素轻布,以剑客遇之。布亦负有功劳,多自夸伐,既失意望,渐不相平。

  允性刚棱疾恶,初惧董卓豺狼,故折节图之。卓既歼灭,自谓无复患难,及在际会,每乏温润之色,杖正持重,不循权宜之计,是以群下不甚附之。

  董卓将校及在位者多凉州人,允议罢其军。或说允曰:“凉州人素惮袁氏而畏关东。今若一旦解兵,则必人人自危。可以皇甫义真为将军,就领其众,因使留陕以安抚之,而徐与关东通谋,以观其变。”允曰:“不然。关东举义兵者,皆吾徒耳。今若距险屯陕,虽安凉州,而疑关东之心,甚不可也。”

  时,百姓讹言,当悉诛凉州人,遂转相恐动。其在关中者,皆拥兵自守。更相谓曰:“丁彦思、蔡伯喈但以董公亲厚,并尚从坐,今既不赦我曹,而欲解兵,今日解兵,明日当复为鱼肉矣。”卓部曲将李C765、郭汜等先将兵在关东,因不自安,遂合谋为乱,攻围长安。城陷,吕布奔走。布驻马青琐门外,招允曰:“公可以去乎?”允曰:“若蒙社稷之灵,上安国家,吾之愿也。如其不获,则奉身以死之。朝廷幼少,恃我而已,临难苟免,吾不忍也。怒力谢关东诸公,勤以国家为念。”

  初,允以同郡宋翼为左冯翊,王宏为右扶风。是时,三辅民庶炽盛,兵谷富实,李C765等欲即杀允,惧二郡为患,乃先征翼、宏。宏遣使谓翼曰:“郭汜、李C765以我二人在外,故未危王公。今日就征,明日俱族。计将安出?”翼曰:“虽祸福难量,然王命所不得避也。”宏曰:“义兵鼎沸,在于董卓,况其党与乎!若举兵共讨君侧恶人,山东必应之,此转祸为福之计也。”翼不从。宏不能独立,遂俱就征,下廷尉。C765乃收允及翼、宏,并杀之。

  允时年五十六。长子侍中盖、次子景、定及宗族十余人皆见诛害,唯兄子晨、陵得脱归乡里。天子感恸,百姓丧气,莫敢收允尸者,唯故吏平陵令赵戬弃官营丧。

  王宏字长文,少有气力,不拘细行。初为弘农太守,考案郡中有事宦官买爵位者,虽位至二千石,皆掠考收捕,遂杀数十人,威动邻界。素与司隶校尉胡种有隙,及宏下狱,种遂迫促杀之。宏临命诟曰:“宋翼竖儒,不足议大计。胡种乐人之祸,祸将及之。”种后眠辄见宏以杖击之,因发病,数日死。

  后迁都于许,帝思允忠节,使改殡葬之,遣虎贲中郎将奉策吊祭,赐东园秘器,赠以本官印绶,送还本郡。封其孙黑为安乐亭侯,食邑三百户。

  士孙瑞字君策,扶风人,颇有才谋。瑞以允自专讨董卓之劳,故归功不侯,所以获免于难。后为国三老、光禄大夫。每三公缺,杨彪、皇甫嵩皆让位于瑞。兴平二年,从驾东归,为乱兵所杀。

  赵戬字叔茂,长陵人,性质正多谋。初平中,为尚书,典选举。董卓数欲有所私授,戬辄坚拒不听,言色强厉。卓怒,召将杀之,众人悚栗,而戬辞貌自若。卓悔,谢释之。长安之乱,客于荆州,刘表厚礼焉。及曹操平荆州,乃辟之,执戬手曰:“恨相见晚。”卒相国钟繇长史。

  论曰:士虽以正立,亦以谋济。若王允之推董卓而引其权,伺其间而敝其罪,当此之时,天下悬解矣。而终不以猜忤为衅者,知其本于忠义之诚也。故推卓不为失正,分权不为苟冒,伺间不为狙诈。及其谋济意从,则归成于正也。

  赞曰:陈蕃芜室,志清天纲。人谋虽缉,幽运未当。言观殄瘁,曷非云亡?子师图难,晦心倾节。功全元丑,身残余孽。时有隆夷,事亦工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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