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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载记·第二十四章(3)

  初,慕容奇聚众于建安,将讨兰汗,百姓翕然从之。汗遣兄子全讨奇,奇击灭 之,进屯乙连。盛既诛汗,命奇罢兵,奇遂与丁零严生、乌丸王龙之阻兵叛盛,引 军至横沟,去龙城十里。盛出兵击败之,执奇而还,斩龙、生等百余人。盛于是僭 即尊位,大赦殊死已下,追尊伯考献庄太子全为献庄皇帝,尊宝后段氏为皇太后, 全妃丁氏为献庄皇后,谥太子策为献哀太子。盛幽州刺史慕容豪、尚书左仆射张通、 昌黎尹张顺谋叛,盛皆诛之。改年为长乐。有犯罪者,十日一自决之,无挝捶之罚, 而狱情多实。

  高句骊王安遣使贡方物,有雀素身绿首,集于端门,栖翔东园,二旬而去,改 东园为白雀园。

  盛听诗歌及周公之事,顾谓群臣曰:“周公之辅成王,不能以至诚感上下,诛 兄弟以杜流言,犹擅美于经传,歌德于管弦。至如我之太宰桓王,承百王之季,主 在可夺之年,二寇窥窬,难过往日,临朝辅政,群情缉穆,经略外敷,辟境千里, 以礼让维宗亲,德刑制群后,敦睦雍熙,时无二论。勋道之茂,岂可与周公同日而 言乎!而燕咏阙而不论,盛德掩而不述,非所谓也。”乃命中书更为《燕颂》以述 恪之功焉。又引中书令常忠、尚书阳璆、秘书监郎敷于东堂,问曰:“古来君子皆 谓周公忠圣,岂不谬哉!”璆曰:“周公居摄政之重,而能达群臣之名,及流言之 谤,致烈风以悟主,道契神灵,义光万代,故累叶称其高,后王无以夺其美。”盛 曰:“常令以为何如?”忠曰:“昔武王疾笃,周公有请令之诚,流言之际,义感 天地,楚挞伯禽以训就王德。周公为臣之忠,圣达之美,《诗》《书》已来未之有 也。”盛曰:“异哉二君之言!朕见周公之诈,未见其忠圣也。昔武王得九龄之梦, 白文王,文王曰:“我百,尔九十,吾与尔三焉。”及文王之终,已验武王之寿矣。 武王之算未尽而求代其死,是非诈乎!若惑于天命,是不圣也。据摄天位而丹诚不 见,致兄弟之间有干戈之事。夫文王之化,自近及远,故曰刑于寡妻,至于兄弟。 周公亲违圣父之典而蹈嫌疑之踪,戮罚同气以逞私忿,何忠之有乎!但时无直笔之 史,后儒承其谬谈故也。”忠曰:“启金縢而返风,亦足以明其不诈。遭二叔流言 之变,而能大义灭亲,终安宗国,复子明辟,辅成大业,以致太平,制礼作乐,流 庆无穷,亦不可谓非至德也。”盛曰:“卿徒因成文而未原大理,朕今相为论之。 昔周自后稷积德累仁,至于文、武。文、武以大圣应期,遂有天下。生灵仰其德, 四海归其仁。成王虽幼统洪业,而卜世修长,加吕、召、毛、毕为之师傅。若无周 公摄政,王道足以成也。周公无故以安危为己任,专临朝之权,阙北面之礼。管、 蔡忠存王室,以为周公代主非人臣之道,故言公将不利于孺子。周公当明大顺之节, 陈诚义以晓群疑,而乃阻兵都邑,擅行诛戮。不臣之罪彰于海内,方贻王《鸱鸮》 之诗,归非于主,是何谓乎!又周公举事,称告二公,二公足明周公之无罪而坐观 成王之疑,此则二公之心亦有猜于周公也。但以疏不间亲,故寄言于管、蔡,可谓 忠不见于当时,仁不及于兄弟。知群望之有归,天命之不在己,然后返政成王,以 为忠耳。大风拔木之征,乃皇天祐存周道,不忘文、武之德,是以赦周公之始愆, 欲成周室之大美。考周公之心,原周公之行,乃天下之罪人,何至德之谓也!周公 复位,二公所以杜口不言其本心者,以明管、蔡之忠也。”

  又谓常忠曰:“伊尹、周公孰贤?”忠曰:“伊尹非有周公之亲而功济一代, 太甲乱德,放于桐宫,思愆改善,然后复之。使主无怨言,臣无流谤,道存社稷, 美溢来今,臣谓伊尹之勋有高周旦。”盛曰:“伊尹以旧臣之重,显阿衡之任,太 甲嗣位,君道未洽,不能竭忠辅导。而放黜桐宫,事同夷羿,何周公之可拟乎!” 郎敷曰:“伊尹处人臣之位,不能匡制其君,恐成、汤之道坠而莫就,是以居之桐 宫,与小人从事,使知稼穑之艰难,然后返之天位,此其忠也。”盛曰:“伊尹能 废而立之,何不能辅之以至于善乎?若太甲性同桀纣,则三载之间未应便成贤后, 如其性本休明,义心易发,当务尽匡规之理以弼成君德,安有人臣幽主而据其位哉! 且臣之事君,惟力是视,奈何挟智藏仁以成君恶!夫太甲之事,朕已鉴之矣。太甲, 至贤之主也,以伊尹历奉三朝,绩无异称,将失显祖委授之功,故匿其日月之明, 受伊尹之黜,所以济其忠贞之美。夫非常之人,然后能立非常之事,非常人之所见 也,亦犹太伯之三让,人无德而称焉。”敷曰:“太伯三以天下让,至仲尼而后显 其至德。太甲受谤于天下,遭陛下乃申其美。”因而谈宴赋诗,赐金帛各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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