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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作坊(1-2)(3)



  田瘸子是小城的屠夫,易木水上小学时,他是屠宰场的工人,经常看见他提着一袋子头蹄下水在小城很招摇地走过。他不仅猪杀得好,卤出的猪手更是味美绝口,在那个年代,肉是很紧俏的,像易木水这样的人家,一月都吃不上一次。屠宰场的门市部里,常常见血淋淋的猪头上写着张三的头、李四的头,那是专门给领导留的,张三李四便是当时小城重量级的人物。因此提着头蹄下水满街走的田瘸子便很有名,要是能吃上他亲自卤的猪手,是比过年还幸福的事,可惜这样的幸福不是每个孩子都能得到的。田瘸子有个毛病,想吃他的猪手不难,那就让你家女人脱裤子,为此他还得了个花猪的雅号。不过后来田瘸子死得很惨,大约是他睡的女人太多了,引起了公愤。在冬天一个落着大雪的夜晚,他从外面喝酒回来,摇摇摆摆走进巷子时,遭人暗算,第二天发现时,人已冻成了冰棍,警察验尸时发现,田瘸子裆里的东西不见了。这案子破了很多年,最终还是疑案,不过田瘸子的卤猪手自此成了人们永远想念的一道美味。

  再就是林大年酿出的酒了,同样是酿酒师傅,易木水的父亲易风寒就逊色多了。易木水至今还记得父亲醉酒时的样子,他左手端着林大年酿出的酒,右手端着自己的,越品尝越不是滋味,直到把自己彻底灌醉,然后瞪着牛一般大而无光的眼睛,冲易木水吼,老子胜不过他,你一定要胜过志雄那小崽子!

  这座北方小城,留给易木水最多记忆的就是十二作坊了。那时候他和林志雄常常逃学,溜到十二作坊墙下,那是一座长满艾草的古城墙,城墙里面飘出的酒香终日弥漫在湛蓝的天空下,两个孩子烟鬼一样贪婪地张开鼻子,猛吸那酸中透甜含着五谷精华的清冽香味,直到把自己吸醉,躺在艾草里,迷迷糊糊睡上一个下午。那时候他们没有什么远大的理想,最大的愿望就是想办法把肚子吃饱,然后学父亲们那样捧着大碗喝酒,比比谁的酒量好。

  直到上了高中,直到他们一人有了一个女同桌,这样的情境才有了改观。两个男孩子的心理因了漂亮的女同桌而发生微妙的变化,目标也暗暗变成了谁更招女同桌喜欢。易木水的女同桌叫曲雅,很秀气很文静的一个女孩儿;林志雄的女同桌叫金果,略略有些泼辣,剪一头短发,老穿一身制服,打扮得很男孩儿。两个人都算很成功,深得女同桌喜欢,尤其林志雄,跟金果好得不得了。四个人在高二时已经好得分不开了,连作业都是一起做。做完作业,两个男生一人骑一辆车,很牛气地吹着口哨,护送公主一样地把同桌送回家。

  有一天四个人骑车来到古城墙下,祥和的白云挂在瓦蓝的天空中,醉人的酒香荡在和着麦香的微风中,躺在野草里,四颗青春年少的心开始浮动。那是一个空气里不带一丝伤感味儿的秋日下午,阳光把天空中不合心境的东西全给滤尽了,留给他们的是那白云般浮动的梦,从草地上站起来,四个人忍不住说起了理想。林志雄说,他将来一定要做这个城市的市长,把古城墙拆了,建一座美丽而又酒香四溢的城市。曲雅说她将来想当一名裁缝,裁最好的衣服给她女儿穿。金果便笑她,说有没有人要你还很难说,这么快就做母亲梦,怕是怀春了吧。惹得易木水一脸羞臊,半天不敢抬头。金果却不管,诗人一般站起来,对着空茫的远方大声喊,我将来要做一名伟大的记者,把一切丑恶的东西都揭露出来,还世界一个清白。轮到易木水说完,四个人倒在草地上哈哈大笑,金果说易木水你真白痴,这也算理想呀,你完了,这辈子绝不会有出息。曲雅更是捂着肚子,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易木水那天说的理想是,将来当一名屠夫,像田瘸子那样天天吃上猪手。

  光阴似箭,时光弹指间飞逝而去。当年躺在草地上遥望人生的四个孩子如今都已步入不惑。可惜得很,怀揣伟大梦想的林志雄和金果最终没能走到一起,倒是儿女情长的曲雅做了只想吃猪手的易木水的妻子,但谁能料到,人生多祸,一心想为女儿裁衣服的曲雅竟连孩子的面儿都未见,便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往事不堪回首。

  易木水在丰华大酒店又住了一天,才听到一个粗壮有力的声音。来人便是叶倩的老总。他一进门,便抓住易木水的手,哎呀,怠慢了,怠慢了,大作家,你可不能提意见呀,你看我这腿,把飞机都跑断了。

  易木水的手让他握痛了,他咧了咧嘴,把手抽出来,仔细端详来人一眼。一脸横肉,脸色褐红,面部肌肉因表情过度夸张而剧烈地抽搐着,身材五短肥胖,尤其两条腿,短得几乎让人以为是让肥肿的身子压垮了。粗壮的手指上,带着两个大得超出想象的金箍子,易木水脑子里马上蹦出"暴发户"这个词。见易木水盯住他望,嘿嘿笑了两声,说,记不起来了吧,我就知道你记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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