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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后晋纪·后晋纪二(5)

  河南留守高行周奏修洛阳宫。丙戌,左谏议大夫薛融谏曰:“今宫室虽经焚毁,犹侈于帝尧之茅茨;所费虽寡,犹多于汉文之露台。况魏城未下,公私困窘,诚非陛下修宫馆之日;请俟海内平宁,营之未晚。”上纳其言,仍赐诏褒之。

  己丑,金部郎中经铸奏:“窃见乡村浮户,非不勤稼穑,非不乐安居,但以种木未盈十年,垦田未及三顷,似成生业,已为县司收供徭役,责之重赋,威以严刑,故不免捐功舍业,更思他适。乞自今民垦田及五顷以上,三年外乃听县司徭役。”从之。

  秋,七月,中书奏:“朝代虽殊,条制无异。请委官取明宗及清泰时敕,详定可久行者编次之。”己酉,诏左谏议大夫薛融等详定。

  辛酉,敕作受命宝,以“受天明命,惟德允昌”为文。

  八月,帝上尊号于契丹主及太后,戊寅,以冯道为太后册礼使,左仆射刘煦为契丹主册礼使,备卤薄、仪仗、车辂,诣契丹行礼;契丹主大悦。帝事契丹甚谨,奉表称臣,谓契丹主为“父皇帝”;每契丹使至,帝于别殿拜受诏敕。岁输金帛三十万之外,吉凶庆吊,岁时赠遗,玩好珍异,相继于道。乃至应天太后、元帅太子、伟王、南、北二王、韩延徽、赵延寿等诸大臣皆有赂遗。小不如意,辄来责让,帝常卑辞谢之。晋使者至契丹,契丹骄倨,多不逊语。使者还,以闻,朝野咸以为耻,而帝事之曾无倦意,以是终帝之世,与契丹无隙。然所输金帛不过数县租赋,往往托以民困,不能满数。其后契丹主屡止帝上表称臣,但令为书称“儿皇帝”,如家人礼。

  初,契丹主既得幽州,命曰南京,以唐降将赵思温为留守。思温子延照在晋,帝以为祁州刺史。思温密令延照言虏情终变,请以幽州内附;帝不许。

  契丹遣使诣唐,宋齐丘劝唐主厚贿之,俟至淮北,潜遣人杀之,欲以间晋。

  壬午,杨光远奏前澶州刺史冯晖自广晋城中出战,因来降,言范延光食尽穷困;己丑,以晖为义成节度使。杨光远攻广晋,岁馀不下,帝以师老民疲,遣内职硃宪入城谕范延光,许移大籓,曰:“若降而杀汝,白日在上,吾无以享国。”延光谓节度副使李式曰:“主上重信,云不死则不死矣。”乃撤守备,然犹迁延未决。宣徽南院使刘处让复入谕之,延光意乃决。九月,乙巳朔,杨光远送延光二子守图、守英诣大梁。己酉,延光遣牙将奉表待罪。壬子,诏书至广晋,延光帅其众素服于牙门,使者宣诏释之,硃宪,汴州人也。

  契丹遣使如洛阳,取赵延寿妻唐燕国长公主以归。

  壬戌,唐太府卿赵可封请唐主复姓李,立唐宗庙。

  庚午,杨光远表乞入朝;命刘处让权知天雄军府事。己巳,制以范延光为天平节度使,仍赐铁券,应广晋城中将吏军民今日以前罪皆释不问;其张从宾、符彦饶馀党及自官军逃叛入城者,亦释之。延光腹心将佐李式、孙汉威、薛霸皆除防御、团练使、刺史,牙兵皆升为侍卫亲军。初,河阳行军司马李彦珣,邢州人也,父母在乡里,未尝供馈。后与张从宾同反,从宾败,奔广晋,范延光以为步军都监,使登城拒守。杨光远访获其母,置城下以招之,彦王旬引弓射杀其母。延光既降,帝以彦珣为坊州刺史。近臣言彦珣杀母,杀母恶逆不可赦;帝曰:“赦令已行,不可改也。”乃遣之官。

  臣光曰:治国家者固不可无信。然彦旬之恶,三灵所不容,晋高祖赦其叛君之愆,治其杀母之罪,何损于信哉!

  辛未,以杨光远为天雄节度使。

  冬,十月,戊寅,契丹遣使奉宝册,加帝尊号曰英武明义皇帝。

  帝以大梁舟车所会,便于漕运,丙辰,建东京于汴州,复以汴州为开封府,以东都为西京,以西都为晋昌军节度。帝遣兵部尚书王权使契丹谢尊号,权自以累世将相,耻之,谓人曰:“吾老矣,安能向穹庐屈膝!”乃辞以老疾。帝怒,戊子,权坐停官。

  初,郭崇韬既死,宰相罕有兼枢密使者。帝即位,桑维翰、李崧兼之,宣徽使刘处让及宦官皆不悦。杨光远围广晋,处让数以军事衔命往来,光远奏请多逾分,帝常依违,维翰独以法裁折之。光远对处让有不平语,处让曰:“是皆执政之意。”光远由是怨执政。范延光降,光远密表论执政过失;帝知其故而不得已,加维翰兵部尚书,崧工部尚书,皆罢其枢密使;以处让为枢密使。

  太常奏:“今建东京,而宗庙、社稷皆在西京,请迁置大梁。”敕旨:“且仍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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