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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郑范陈贾张列传第二十六(5)



  逵数为帝言《古文尚书》与经传《尔雅》诂训相应,诏令撰《欧阳》、《大小夏侯尚书古文》同异。逵集为三卷,帝善之。复令撰《齐》、《鲁》、《韩诗》与《毛氏》异同。并作《周官解故》。迁逵为卫士令。八年,乃诏诸儒各选高才生,受《左氏》、《穀梁春秋》、《古文尚书》、《毛诗》,由是四经遂行于世。皆拜逵所选弟子及门生为千乘王国郎,朝夕受业黄门署,学者皆欣欣羡慕焉。

  和帝即位,永元三年,以逵为左中郎将。八年,复为侍中,领骑都尉。内备帷幄,兼领秘书近署,甚见信用。

  逵荐东莱司马均、陈国汝郁,帝即征之,并蒙优礼。均字少宾,安贫好学,隐居教授,不应辟命。信诚行乎州里,乡人有所计争,辄令祝少宾,不直者终无敢言。位至侍中,以老病乞身,帝赐以大夫禄,归乡里。都字叔异,性仁孝,及亲殁,遂隐处山泽。后累迁为鲁相,以德教化,百姓称之,流人归者八九千户。

  逵所著经传义诂及论难百余万言,又作诗、颂、诔、书、连珠、酒令凡九篇,学者宗之,后世称为通儒。然不修小节,当世以此颇讥焉,故不至大官。永元十三年卒,时年七十二。朝廷愍惜,除两子为太子舍人。

  论曰:郑、贾之学,行乎数百年中,遂为诸儒宗,亦徒有以焉尔。桓谭以不善谶流亡,郑兴以逊辞仅免,贾逵能附会文致,最差贵显。世主以此论学,悲矣哉!

  张霸字伯饶,蜀郡成都人也。年数岁而知孝让,虽出入饮食,自然合礼,乡人号为“张曾子”。七岁通《春秋》,复欲进余经,父母曰:“汝小未能也”,霸曰“我饶为之”,故字曰“饶”焉。

  后就长水校尉樊B34A受《严氏公羊春秋》,遂博览《五经》。诸生孙林、刘固、段著等慕之,各市宅其傍,以就学焉。

  举孝廉光禄主事,稍迁,永元中为会稽太守,表用郡人处士顾奉、公孙松等。奉后为颍川太守,松为司隶校尉,并有名称。其余有业行者,皆见擢用。郡中争厉志节,习经者以千数,道路但闻诵声

  初,霸以樊B34A删《严氏春秋》犹多繁辞,乃减定为二十万言,更名《张氏学》。

  霸始到越,贼未解,郡界不宁,乃移书开购,明用信赏,贼遂束手归附,不烦士卒之力。童谣曰:“弃我戟,捐我矛,盗贼尽,吏皆休。”视事三年,谓掾史曰:“太守起自孤生,致位郡守。盖日中则移,月满则亏。老氏有言:'知足不辱。'”遂上病。

  后征,四迁为侍中。时皇后兄虎贲中郎将邓骘,当朝贵盛,闻霸名行,欲与为交,霸逡巡不答,众人笑其不识时务。后当为五更,会疾卒,年七十。遗赖诸子曰:“昔延州使齐,子死嬴、博,因坎路侧,遂以葬焉。今蜀道阻远,不宜归茔,可止此葬,足藏发齿而已。务遵速朽,副我本心。人生一世,但当畏敬于人,若不善加己,直为受之。”诸子承命,葬于河南梁县,因遂家焉。将作大匠翟D825等与诸儒门人追录本行,谥曰宪文。中子楷。

  楷字公超,通《严氏春秋》、《古文尚书》,门徒常百人。宾客慕之,自父党夙儒,偕造门焉。车马填街,徒从无所止,黄门及贵戚之家,皆起舍巷次,以候过客往来之利。楷疾其如此,辄徙避之。家贫无以为业,常乘驴车至县卖药,足给食者,辄还乡里。司隶举茂才,除长陵令,不至官。隐居弘农山中,学者随之,所居成市,后华阴山南遂有公超市。五府连辟,举贤良方正,不就。

  汉安元年,顺帝特下诏告河南尹曰:“故长陵令张楷行慕原宪,操拟夷、齐,轻贵乐贱,窜迹幽薮,高志确然,独拔群俗。前比征命,盘桓未至,将主者玩习于常,优贤不足,使其难进欤?郡时以礼发遣。”楷复告疾不到。

  性好道术,能作五里雾。时关西人裴优亦能为三里雾,自以不如楷,从学之,楷避不肯见。桓帝即位,优遂行雾作贼,事觉被考,引楷言从学术,楷坐系廷尉诏狱,积二年,恒讽诵经藉,作《尚书注》。后以事无验,见原还家。建和三年,下诏安车备礼聘之,辞以笃疾不行。年七十,终于家。子陵。

  陵字处冲,官至尚书。元嘉中,岁首朝贺,大将军梁冀带剑入省,陵呵叱令出,敕羽林、虎贲夺冀剑。冀跪谢,陵不应,即劾奏冀,请廷尉论罪,有诏以一岁俸赎,而百僚肃然。

  初,冀弟不疑为河南尹,举陵孝廉。不疑疾陵之奏冀,因谓曰:“昔举君,适所以自罚也。”陵对曰:“明府不以陵不肖,误见擢序,今申公宪,以报私恩。”不疑有惭色。陵弟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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