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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二百八 列传第九十六)(8)

  改督畿辅学政。大兴知县高世儒奉诏核逃役,都督朱希孝以勾军劾之,下部议。鲸劾希孝乱法,言:“世儒等按籍召行户,非勾禁军。此乃禁军子弟家人倚城社,冒禁卫名,致吏不敢问。富人得抗诏,而贫者为沟中瘠。世儒无罪,罪在锦衣。”帝怒,责鲸诋诬勋臣,贬安仁典史。隆庆元年历,湖广提学副使。以试恩贡生失张居正指,降山东参议。改行太仆少卿。都御史海瑞荐鲸异才,不报。
  鲸按河南时,黜新郑知县,其人高拱所庇也。在湖广,王篆欲祀其父乡贤,执不许。至是,拱掌吏部,篆为考功,遂以不谨落鲸职。万历中,给事中邹元标、御史饶位交章荐之,报寝。御史顾云程言:“陛下大起遗佚,独鲸及管志道以考察格之。夫相与冢宰贤,则黜幽为公典,否则驱除异己而已。近又登用被察吴中行、艾穆、魏时亮、赵世卿,独靳鲸、志道何也?”给事中姜应麟、李弘道亦言之,仅以湖广副使致仕。中外论荐十余疏,不果用。
  赞曰:传称:“未信而谏,则以为谤己”。然志节之士,忄卷忄卷忠爱,何忍以不信自外其君哉?张芹等怀抱悃忱,激昂论事。其言虽不尽用,要与缄默者异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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