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书·列传·第六十一章(5)
时间:2022-11-09 作者:房玄龄 点击:次
先王所以正风俗,理人伦者,莫尚乎节俭,故夷吾受谤乎三归,平仲流美于约 己。自顷风轨陵迟,奢僭无度,廉耻不兴,利竞交驰,不可不深防原本,以绝其流。 汉文袭弋绨之服,诸侯犹侈;武帝焚雉头之裘,靡丽不息。良由俭德虽彰,而威禁 不肃;道自我建,而刑不及物。若存罚其违,亡贬其恶,则四维必张,礼义行矣。 案谥法,因事有功曰“襄”,贪以败官曰“墨”,宜谥曰襄墨公。 又论殷浩宜加赠谥,不得因桓温之黜以为国典,仍多叙温移鼎之迹。时谢族方 显,桓宗犹盛,尚书仆射王珣,温故吏也,素为温所宠,三怨交集,乃出弘之为余 杭令。将行,与会稽王道子笺曰: 下官轻微寒士,谬得厕在俎豆,实惧辱累清流,惟尘圣世。窃以人君居庙堂之 上、智周四海之外者,非徒聪明内照,亦赖群言之助也。是以舜之佐尧,以启辟为 首;咎繇谟禹,以侃侃为先,故下无隐情之责,上收神明之功。敢缘斯义,志在输 尽。常以谢石黩累,应被清澄,殷浩忠贞,宜蒙褒显,是以不量轻弱,先众言之。 而恶直丑正。其徒实繁,虽仰恃圣主钦明之度,俯赖明公爱物之隆,而交至之患, 实有无赖。下官与石本无怨忌,生不相识,事无相干,正以国体宜明,不应稍计强 弱。与浩年时邈绝,世不相及,无复藉闻,故老语其遗事耳,于下官之身有何痛痒, 而当为之犯时干主邪! 每观载籍,志士仁人有发中心任直道而行者,有怀知阳愚负情曲从者,所用虽 异,而并传后世。故比干处三仁之中,箕子为名贤之首。后人用舍,参差不同,各 信所见,率应而至,或荣名显赫,或祸败系踵,此皆不量时趣,以身尝祸,虽有硁 硁之称,而非大雅之致,此亦下官所不为也。世人乃云下官正直,能犯艰难,斯谈 实过。下官知主上圣明,明公虚己,思求格言,必不使尽忠之臣屈于邪枉之门也。 是以敢献愚诚,布之执事,岂与昔人拟其轻重邪!亦以臣之事君,惟思尽忠而已, 不应复计利钝,事不允心则谠言悟主,义感于情则陈辞靡悔。若怀情藏意,蕴而不 言,此乃古人所以得罪于明君,明君所以致法于群下者也。 桓温事迹,布在天朝,逆顺之情,暴之四海。在三者臣子,情岂或异!凡厥黔 首,谁独无心!举朝嘿嘿,未有唱言者,是以顿笔按气,不敢多云。桓温于亡祖, 虽其意难测,求之于事,止免黜耳,非有至怨也。亡父昔为温吏,推之情礼,义兼 他人。所以每怀愤发,痛若身首者,明公有以寻之。王珣以下官议殷浩谥,不宜暴 扬桓温之恶。珣感其提拔之恩,怀其入幕之遇,托以废黜昏暗,建立圣明,自谓此 事足以明其忠贞之节。明公试复以一事观之。昔周公居摄,道致升平,礼乐刑政皆 自己出。以德言之,周公大圣,以年言之,成王幼弱,犹复遽避君位,复子明辞。 汉之霍光,大勋赫然,孝宣年未二十,亦反万机。故能君臣俱隆,道迈千岁。若温 忠为社稷,诚存本朝,便当仰遵二公,式是令矩,何不奉还万机,退守籓屏?方提 勒公王,匡总朝廷,岂为先帝幼弱,未可亲政邪?将德桓温,不能听政邪?又逼胁 袁宏,使作九锡,备物光赫,其文具存,朝廷畏怖,莫不景从,惟谢安、王坦之以 死守之,故得稽留耳。会上天降怒,奸恶自亡,社稷危而复安,灵命坠而复构。 晋自中兴以来,号令威权多出强臣,中宗、肃祖敛衽于王敦,先皇受屈于桓氏。 今主上亲览万机,明公光赞百揆,政出王室,人无异望,复不于今大明国典,作制 百代,不审复欲待谁?先王统物,必明其典诰,贻厥孙谋,故令问休嘉,千岁承风。 愿明公远览殷周,近察汉魏,虑其所以危,求其所以安,如此而已。 又与王珣书曰: 见足下答仲堪书,深具义发之怀。夫人道所重,莫过君亲,君亲所系,忠孝而 已。孝以扬亲为主,忠以节义为先。殷侯忠贞居正,心贯人神,加与先帝隆布衣之 好,着莫逆之契,契阔艰难,夷崄以之,虽受屈奸雄,志达千载,此忠贞之徒所以 义干其心不获以已者也。既当时贞烈之徒所究见,亦后生所备闻,吾亦何敢苟避狂 狡,以欺圣明。足下不推居正之大致,而怀知己之小惠,欲以幕府之小节夺名教之 重义,于君臣之阶既以亏矣。尊大君以殷侯协契忠规,同戴王室,志厉秋霜,诚贯 一时,殷侯所以得宣其义声,实尊大君协赞之力也。足下不能光大君此之直志,乃 感温小顾,怀其曲泽,公在圣世,欺罔天下,使丞相之德不及三叶,领军之基一构 而倾,此忠臣所以解心,孝子所以丧气,父子之道固若是乎?足下言臣则非忠,语 子则非孝。二者既亡,吾谁畏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