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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传·襄公二十七年(2)



  晋、楚争先。晋人曰:“晋固为诸侯盟主,未有先晋者也。”楚人曰:“子言晋、楚匹也,若晋常先,是楚弱也。且晋、楚狎主诸侯之盟也久矣!岂专在晋?”

  叔向谓赵孟曰:“诸侯归晋之德只,非归其尸盟也。子务德,无争先!且诸侯盟,小国固必有尸盟者。楚为晋细,不亦可乎?”乃先楚人。书先晋,晋有信也。

  壬午,宋公兼享晋、楚之大夫,赵孟为客。子木与之言,弗能对。使叔向侍言焉,子木亦不能对也。

  乙酉,宋公及诸侯之大夫盟于蒙门之外。子木问于赵孟曰:“范武子之德何如?”对曰:“夫人之家事治,言于晋国无隐情。其祝史陈信于鬼神,无愧辞。”

  子木归,以语王。王曰:“尚矣哉!能歆神人,宜其光辅五君以为盟主也。”子木又语王曰:“宜晋之伯也!有叔向以佐其卿,楚无以当之,不可与争。”晋荀寅遂如楚莅盟。

  郑伯享赵孟于垂陇,子展、伯有、子西、子产、子大叔、二子石从。赵孟曰:“七子从君,以宠武也。请皆赋以卒君贶,武亦以观七子之志。”子展赋《草虫》,赵孟曰:“善哉!民之主也。抑武也不足以当之。”伯有赋《鹑之贲贲》,赵孟曰:“床第之言不逾阈,况在野乎?非使人之所得闻也。”子西赋《黍苗》之四章,赵孟曰:“寡君在,武何能焉?”子产赋《隰桑》,赵孟曰:“武请受其卒章。”子大叔赋《野有蔓草》,赵孟曰:“吾子之惠也。”印段赋《蟋蟀》,赵孟曰:“善哉!保家之主也,吾有望矣!”公孙段赋《桑扈》,赵孟曰:“‘匪交匪敖’,福将焉往?若保是言也,欲辞福禄,得乎?”卒享。文子告叔向曰:“伯有将为戮矣!诗以言志,志诬其上,而公怨之,以为宾荣,其能久乎?幸而后亡。”叔向曰:“然。已侈!所谓不及五稔者,夫子之谓矣。”文子曰:“其余皆数世之主也。子展其后亡者也,在上不忘降。印氏其次也,乐而不荒。乐以安民,不淫以使之,后亡,不亦可乎?”

  宋左师请赏,曰:“请免死之邑。”公与之邑六十。以示子罕,子罕曰:“凡诸侯小国,晋、楚所以兵威之。畏而后上下慈和,慈和而后能安靖其国家,以事大国,所以存也。无威则骄,骄则乱生,乱生必灭,所以亡也。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兵之设久矣,所以威不轨而昭文德也。圣人以兴,乱人以废,废兴存亡昏明之术,皆兵之由也。而子求去之,不亦诬乎?以诬道蔽诸侯,罪莫大焉。纵无大讨,而又求赏,无厌之甚也!”削而投之。左师辞邑。向氏欲攻司城,左师曰:“我将亡,夫子存我,德莫大焉,又可攻乎?”君子曰:“‘彼己之子,邦之司直。’乐喜之谓乎?‘何以恤我,我其收之。’向戌之谓乎?”

  齐崔杼生成及强而寡。娶东郭姜,生明。东郭姜以孤入,曰棠无咎,与东郭偃相崔氏。崔成有疾,而废之,而立明。成请老于崔,崔子许之。偃与无咎弗予,曰:“崔,宗邑也,必在宗主。”成与强怒,将杀之。告庆封曰:“夫子之身亦子所知也,唯无咎与偃是从,父兄莫得进矣。大恐害夫子,敢以告。”庆封曰:“子姑退,吾图之。”告卢蒲弊。卢蒲弊曰:“彼,君之仇也。天或者将弃彼矣。

  彼实家乱,子何病焉!崔之薄,庆之厚也。”他日又告。庆封曰:“苟利夫子,必去之!难,吾助女。”

  九月庚辰,崔成、崔强杀东郭偃、棠无咎于崔氏之朝。崔子怒而出,其众皆逃,求人使驾,不得。使圉人驾,寺人御而出。且曰:“崔氏有福,止余犹可。”

  遂见庆封。庆封曰:“崔、庆一也。是何敢然?请为子讨之。”使卢蒲弊帅甲以攻崔氏。崔氏堞其宫而守之,弗克。使国人助之,遂灭崔氏,杀成与强,而尽俘其家。其妻缢。弊复命于崔子,且御而归之。至,则无归矣,乃缢。崔明夜辟诸大墓。辛巳,崔明来奔,庆封当国。

  楚薳罢如晋莅盟,晋将享之。将出,赋《既醉》。叔向曰:“薳氏之有后于楚国也,宜哉!承君命,不忘敏。子荡将知政矣。敏以事君,必能养民。政其焉往?”

  崔氏之乱,申鲜虞来奔,仆赁于野,以丧庄公。冬,楚人召之,遂如楚为右尹。

  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辰在申,司历过也,再失闰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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