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唐纪·唐纪六十一
时间:2022-11-07 作者:司马光 点击:次
资治通鉴(全文在线阅读)
唐纪·唐纪六十一 译文: 起阏逢摄提格,尽强圉大荒落,凡四年。 文宗元圣昭献孝皇帝中太和八年(甲寅,公元八三四年) 春,正月,上疾小瘳。丁巳,御太和殿见近臣,然神识耗减,不能复故。 二月,壬午朔,日有食之。 夏,六月,丙戌,莒王纾薨。 上以久旱,诏求致雨之方。司门员外郎李中敏上表,以为:“仍岁大旱,非圣德不至,直以宋申锡之冤滥,郑注之奸邪。今致雨之方,莫若斩注而雪申锡。”表留中。中敏谢病归东都。 郯王经薨。 初,李仲言流象州,遇赦,还东都。会留守李逢吉思复入相,仲言自言与郑注善,逢吉使仲言厚赂之。注引仲言见王守澄,守澄荐于上,云仲言善《易》,上召见之。时仲言有母服,难入禁中,乃使衣民服,号王山人。仲言仪状秀伟,倜傥尚气,颇工文辞,有口辩,多权数。上见之,大悦,以为奇士,待遇日隆。仲言既除服,秋,八月,辛卯,上欲以仲言为谏言,置之翰林。李德裕曰:“仲言向所为,计陛下必尽知之,岂宜置之近侍?”上曰:“然岂不容其改过?”对曰:“臣闻惟颜回能不贰过。彼圣贤之过,但思虑不至,或失中道耳。至于仲言之恶,著于心本,安能悛改邪!”上曰:“李逢吉荐之,朕不欲食言。”对曰:“逢吉身为宰相,乃荐奸邪以误国,亦罪人也。”上曰:“然则别除一官。”对曰:“亦不可。”上顾王涯,涯对曰:“可。”德裕挥手止之,上回顾适见,色殊不怿而罢。始,涯闻上欲用仲言,草谏疏极愤激;既而见上意坚,且畏其党盛,遂中变。寻以仲言为四门助教,给事中郑肃、韩佽封还敕书。德裕将出中书,谓涯曰:“且喜给事中封敕!”涯即召肃、佽谓曰:“李公适留语,令二阁老不用封敕。”二人即行下,明日,以白德裕,德裕惊曰:“德裕不欲封还,当面闻,何必使人传言!且有司封驳,岂复禀宰相意邪!”二人怅恨而去。 九月,辛亥,征昭义节度副使郑注至京师。王守澄、李仲言、郑注皆恶李德裕,以山南西道节度使李宗闵与德裕不相悦,引宗闵以敌之。壬戌,诏征宗闵于兴元。 冬,十月,辛巳,幽州军乱,逐节度使杨志诚及监军李怀仵,推兵马使史元忠主留务。 庚寅,以李宗闵为中书侍郎、同平章事。甲午,以中书侍郎、同平章事李德裕同平章事,充山南西道节度使。是日,以李仲言为翰林侍讲学士。给事中高铢、郑肃、韩佽、谏议大夫郭承嘏、中书舍人权璩等争之,不能得。承嘏,晞之孙;璩,德舆之子也。 乙巳,贡院奏进士复试诗赋,从之。 李德裕见上自陈,请留京师。丙午,以德裕为兵部尚书。 杨志诚过太原,李载义自殴击,欲杀之,幕僚谏救得免,杀其妻子及从行将卒。朝廷以载义有功,不问。载义母兄葬幽州,志诚发取其财。载义奏乞取志诚心以祭母,不许。 十一月,成德节度使王庭凑薨,军中奉其子都知兵马使元逵知留后。元逵改父所为,事朝廷礼甚谨。 史元忠献杨志诚所造衮衣及诸僭物。丁卯,流志诚于岭南,道杀之。 李宗闵言李德裕制命已行,不宜自便。乙亥,复以德裕为镇海节度使,不复兼平章事。时德裕、宗闵各有朋党,互相挤援。上患之,每叹曰:“去河北贼易,去朝中朋党难!” 臣光曰:“夫君子小人之不相容,犹水炭之不可同器而处也。故君子得位则斥小人,小人得势则排君子,此自然之理也。然君子进贤退不肖,其处心也公,其指事也实;小人誉其所好,毁其所恶,其处心也私,其指事也诬。公且实者谓之正直,私且诬者谓之朋党,在人主所以辨之耳。是以明主在上,度德而叙位,量能而授官;有功者赏,有罪者刑;奸不能惑,佞不能移。夫如是,则朋党何自而生哉!彼昏主则不然,明不能烛,强不能断;邪正并进,毁誉交至;取舍不在于己,威福潜移于人。于是谗慝得志,而朋党之议兴矣。 夫木腐而蠹生,醯酸而蚋集,故朝廷有朋党,则人主当自咎,而不当以咎群臣也。文宗苟患群臣之朋党,何不察其所毁誉者为实,为诬;所进退者为贤,为不肖;其心为公,为私;其人为君子,为小人!苟实也,贤也,公也,君子也,匪徒用其言,又当进之;诬也,不肖也,私也,小人也,匪徒弃其言,又当刑之。如是,虽使之为朋党,孰敢哉!释是不为,乃怨群臣之难治,是犹不种不芸而怨田之芜也。朝中之党且不能去,况河北贼乎! |